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办理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手续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办理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手续是什么?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稳步增长,商业逐渐成为经济收入的重心,但商场风云变幻莫测,犹如五月的天气,一个企业前一秒可能是世界五百强,后一秒就有可能被收购、转让,这其中就会涉及到办理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手续,相关问题接下来就由的我们为您解答。一、办理全资子公司转让手续的流程1、和接收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2、子公司签署新的股东会决议、修改章程(可以由子公司做);3、新股东将协议规定的股权转让款打入子公司,子公司转给你公司,如果协议决定私下交割,也可以由新股东直接将款项打入你公司;4、记账。收回长期投资。二、办理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手续所涉及的问题(一)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办理国有企业所属的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必须进行评估。(二)关于税赋1、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规定,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2、股权转让协议应按产权转移书据按合同金额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同一应税凭证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各方都应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3、个人股东转让股权应就增值部分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对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如平价和低价转让等)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每股净资产或个人股东享有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4、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国税函【2010】79号文规定: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企业取得财产(包括各类资产、股权、债权等)转让收入不论是以货币形式、还是非货币形式体现,除另有规定外,均应一次性计入确认收入的年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从上面所介绍的内容中可以看出,办理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手续不仅涉及到企业的股东变更,还涉及到企业税赋问题,但我国目前并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只是根据股权转让暂行管理办法来进行具体规范,所以办理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手续按照现有流程走就好。我们就说到这了,还有其它问题可以向的律师咨询。
  
  
  


·隐名股东股权如何质押?
      隐名股东股权如何质押?质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移转某项财产的占有权,并由后者掌握该项财产,以作为前者履行某种支付金钱或履约责任的担保。当这种责任履行完毕时,质押的财产必须予以归还。债务人不履行责任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将质物折价或者拍卖,并对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最常见的质押是当事人...


·遂宁市铁塔分公司法人资格有吗?
      遂宁市铁塔分公司法人资格有吗?我国《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就是说,分公司不能自行参加民事诉讼,它不具有法人资格。分公司没有法定代表人,只有负责人。我国《公...


·有限合伙企业属于法人吗
      有限合伙企业属于法人吗有限合伙企业不是法人。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而法人依法独立承当民事责任,所以合伙企业不是法人。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


·分公司能否代表总公司对外签合同?
      分公司能否代表总公司对外签合同?分公司可以对外签订合同。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分公司一旦经过工商登记机关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同时也是对外公示了其作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具有的合法经营权。而合法经营权的具体体现形式就是分公司对外可以以自己名义在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相...


·公司法总则中公司法人代表有什么权利义务
       为更好地管理和规范公司,促进公司的快速发展,我国国家制定公司法是最有力的办法。其中就公司法人代表有详细的说明。那么,公司法总则中公司法人代表的权力与义务是什么呢?一般来说,法人代表具有签署法律性文件、合同以及先关重要的决定签字的权利,同时法人也应当以下相关的义务。 公司法人...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股
      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五十个以下的股东(个人或者集体)出资进行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缴纳的(认缴)的出资额为依据,承担相应的责任。当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时候,根据认缴的资金来进行承担责任。因此,对于企业初期而言,股东的资金是其运作的根本,为保证稳定性,我...


·个人独资公司法的规定内容是什么?
      个人独资公司法的规定内容是什么?如今很多人选择去创业,这也是很多高校以及回家政策中鼓励去更多的青年人去创业,创业的道路上一般都很艰辛,但是创业会给国家经济带来巨大的收益,而创业这一类公司在法规中叫做个人独资企业,对于独资企业很多人不是很了解,那个人独资公司法的规定内容是什么?下面...


·在公司法当中什么是认缴
      在公司法当中什么是认缴认缴就是承诺的自己的出资额。1、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属于原《公司法》第26条规定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是指企业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本是多少,该公司的银行验资账户上就必须有相应数额的资金,工商登记的注册资本和股东实缴的总资本相符。实缴制需要占用企业...


·举证当事人可以是公司吗
      可以。如果是以公司的名义参加诉讼的话,那么举证的当事人是公司。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


·一、公司设立和公司成立的区别是什么?
      一、公司设立和公司成立的区别是什么?1、发生阶段不同公司的设立和成立是取得公司主体资格过程中一系列连续行为的两个不同阶段:设立行为发生于营业执照颁发之前;成立则发生于被依法核准登记、签发营业执照之时。实质上,公司的成立是设立行为被法律认可后依法存在的一种法律后果。2、行为性质不同...


·公司法人退股没办理怎么办
      公司法人退股没办理怎么办?按照公司法规定,法人作为股东,出资后没有特殊情况是不能抽逃资金的,以股份承担有限责任,但是,当公司连续五年盈利,一直没有分配利润的时候,法人可以要求转让股份,也就是人们所说的退股,那么,公司法人退股没办理怎么办?下面我们就来给您讲解一下。 一、公司法人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