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现实生活中有很多应届学生,为了勤工俭学,为了挣一些零花钱或者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现实生活中有很多应届学生,为了勤工俭学,为了挣一些零花钱或者锻炼自己,会向公司进行应聘。那么如果公司招了实习生,实习生是否要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呢!劳动合同实习生能签吗?我想还有很多人对此有疑惑,下面我们将为您讲解。
  
  
  一、公司招聘实习生用签劳动合同吗
  
  公司如果招的是个实习生(只能是没有毕业的学生)是不用签劳动合同的,也不适用于《劳动合同法》。但应该签个协议之类的,以便日后有问题可适用于《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另外, 根据法律规定,实习和试用是有本质区别的,直接涉及到应届毕业生合法权益的保护。实习是指学生通过学校安排介绍、本人自找或由其他途径进入实习单位工作,实习单位提供一定的工作环境或指派专人传授技能进行指导,实习生则通过完成一定任务来熟悉工作,深化巩固所学理论知识,提升实践能力,为尽快适应并参与实际工作打基础。实习是学校教育的延伸,可以无劳动报酬,期限可长可短。主要由学校根据教学和技能训练的需要,由学校、实习者、实习单位三者进行约定。
  
  但少数用人单位却将录用前的试用称之为实习,以规避法律,降低用人成本。《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其实,所谓“实习期”就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试用期,正式录用前的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试用期应届毕业生的双向考察。这时,试用期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已经建立劳动关系,且起始时间为用工之日。因而应适用试用期的有关规定,即《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的“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二、实习生劳动合同书格式
  
  实习生劳动合同书 ?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
  
  乙方(实习生):_________
  
  为明确实习学生与实习单位的责任与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1、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实习岗位
  
  甲方根据乙方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安排实习学生到 规划实习生 岗位实习,乙方应按学校的教学内容及实习要求,努力完成实习任务。
  
  3、实习津贴 依照按劳取酬的原则,按甲方现行制度确定实习生的实习津贴。具体支付方法如下:实习津贴 元/月,其他补贴: 根据实习生在岗工作表现,以奖金形式发放。
  
  4、工作时间及休息假日:
  
  (1)甲方实行每日8小时工作制,保证乙方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享受各种休息、休假;
  
  (2)甲乙双方具体约定:如有项目需要,本着自愿原则加班。
  
  加班补助细则如下:
  
  1、法定假日加班,伙食补贴30元/天,报销交通费用(凭地铁卡充值 发票和出租车发票);
  
  2、工作日晚上加班,晚餐补助15元,报销交通费用(凭地铁卡充值 发票和出租车发票);
  
  5、保险福利待遇 1、由于乙方还是在校学生,甲方需为实习学生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其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2、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实习学生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3、甲方根据实习学生岗位实际情况,按国家规定向其提供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
  
  4、实习学生患职业病、工伤事故的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执行;
  
  6、合同解除、变更、终止。
  
  如果你已满法定年龄,劳动合同实习生是能签的。但是有的时候,因为实习生的工作时间短,可能不能够长期在公司工作,有些公司为了避免法律,降低成本而不和实习生签订劳动合同法。如果你只是工作一两个月大可不必签合同法,如果长期工作就要考虑是否要签劳动合同法了。
  
  


·一、自动离职能否视为解除劳动合同?
      一、自动离职能否视为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自动离职后视为自动离职不等于解除劳动合同。 1、自动离职是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有的职工因辞职未准或要求解除合同未被同意,便擅自离职或违约出走;有的职工未说明原因不辞而别;也有的受优厚待遇...


·劳动法关于公司辞退员工的条款是怎样的?
      劳动法关于公司辞退员工的条款是怎样的? 一、劳动法关于公司辞退员工的条款是怎样的? 《劳动法》 第二十四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


·晚上加班摔倒算不算工伤?
      晚上加班摔倒算不算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


·病假到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病假到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劳动者在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在经济性裁员和企业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用人单位也不得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原劳动部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中具体规定了不同的工作年限所对应的医疗期,患病或非...


·小腿粉碎骨折工伤赔偿有哪些法律规定?
      很多在工地作业的劳动者难免会出现工伤意外,出现伤残需要得到用人单位的赔偿,以弥补自身时间和身体或者精神上的损失。但是很多劳动者不太熟悉法律是如何对赔偿进行说明规定的。那么,小腿粉碎骨折工伤赔偿有哪些法律规定?下面就让我们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关于小腿粉碎性骨折的伤残鉴定 ...


·劳动争议仲裁中如何举证
      劳动争议仲裁中如何举证 一、劳动争议仲裁中如何举证 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去申请仲裁,第一步就要举证有劳动关系,这个举证责任在于申请劳动仲裁的申请人。如果无法举证,劳动仲裁委就无法受理您的申请,您的权益就无法在在劳动争议仲裁庭上得到保护。如果您手中有劳动合同,那么很简单可以认定为...


·我国职工福利费包括哪些?
      劳动人民一直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人员。对我国的经济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我国为了回报这些劳动者的努力,从国家层面制定了相应的职工福利政策,让我国的劳动者,能够享受到国家改革发展带来的成果,提高我国劳动者的生活水平。那么,我国职工福利费包括哪些? 一、我国职工福利费包括哪...


·即使是在试用期,用人单位都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但
      即使是在试用期,用人单位都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但现实生活中,有不少单位会以简单的入职协议代替试用期时的劳动合同。而根据法律的规定,入职协议是否属于劳动合同?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入职协议是否属于劳动合同 简易合同,即合同形式上为纸条、单页入职协议等,内容上仅约定...


·一、辞退员工失业金不给补偿吗?
      一、辞退员工失业金不给补偿吗? 辞退员工的情况下,不存在失业金的补偿问题,可以向社保部门申领失业金。失业保险金,是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 失业保险金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


·入职协议和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有一些公司在员工入职之后会员职工签订一份入职协议,入职协议里面会对工资、福利、待遇工作内容等方面进行约定。有些员工以为入职协议就是劳动合同,觉得签订了入职协议就有了保障,其实入职协议和劳动合同并不是一回事,那么入职协议和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看看我们是怎么介绍...


·员工不服从安排辞退是否违法?
      员工不服从安排辞退是否违法?未经任何协商调动员工工作岗位,员工不服从工作安排将员工辞退的属于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擅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应当依照前述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但员工不服从工作安排的要及时提出并保留证据,以免超过了维护自身合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