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股权转让原债务谁承担,是怎样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股权转让原债务谁承担,是怎样的 一 、股权转让及种类
   (1)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
   (2)种类
  股权转让是股东(转让方)与他人(受让方)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发生的股权转移。由于股权转让必须是转让方、受让方的意思一致才能发生,故股权转让应为契约行为,须以协议的形式加以表现。其的种类有持份转让与股份转让、
  书面股权转让与非书面股权转让、即时股权转让与预约股权转让、公司参与的股权转让与公司非参与的股权转让、有偿股权转让与无偿股权转让。
   二 、股权转让的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即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二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它投资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这两种形式在条件和程序上存在一定差异。股权转让后需及时办理股权变更,即目标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并新加入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需要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的姓名、住处、出资额等。并且应当自股东发生变动之日起30日内至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需要强调的是,变更登记的同时应提交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三 、股权转让原债务谁承担
  企业债务的承担首先需要分清楚债务的种类,即债务是以企业的名义的债务还是股东名义的债务。如果是以企业的名义的债务,债务的承担就是由企业来承担,与股东无关,债务的清偿是以公司的全部资产来清偿,如果企业的资产不够清偿债务,则需要企业的股东以其股份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不过股东是否以其股份为限承担责任还需要知道该企业的性质是什么,性质不同股东是否需要承担该债务的规定也不同;若是以股东名义的债务就需要股东以其自有的资产来清偿,与公司无关。
  但是法律规定一些情况股东与企业承担连带责任,即:
   (1)滥用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虚假出资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3)足额出资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还有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
  综上所述,股权转让原债务由谁承担,应分清债务的性质,债务的性质不同那么原债务的承担则不同。但是在一般情况下,股权转让后原债务的不应由股权受让人承担,而由出让权人或者企业来承担。
  以上就是我们对于股权转让原债务谁承担的问题的理解,股权转让后的原债务还是需要分清债务的性质,从上文可知,如果是公司的原债务,是不需要受让股东来承担的,但是若是原股东的债务,一般也不会由受让股东来清偿,但是若是上述连带责任的情况,受让股东是需要和企业一起承担连带责任的。
  
  
  


·如何打债务纠纷官司
      如何打债务纠纷官司 一、如何打债务纠纷官司 1、要确认到底是哪种债务关系。 债务从其产生的原因来看,主要由订立合同而来,除此以外,还有侵权行为的债务关系、不当得利的债务关系和无因管理的债务关系等等。另外,随着担保法的出台,债务的担保也是债务履行的一种法律保证。其担保的方式有...


·债务凭证和债权凭证区别
      债务凭证和债权凭证区别当今社会,债务关系纠纷是最为常见的法律纠纷。诉讼人在提出诉讼时往往需要拿出相应的凭证,证明债务关系,才能更好地促进问题的解决。许多人因为没有分清债务凭证和债权凭证有什么区别,导致在诉讼时遇到问题,无法维护自身权益。今天我们就来为您解释一下债务凭证和债权凭证的...


·打借条的风险有哪些 打借条有什么风险
      打借条的风险有哪些 打借条有什么风险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单位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借条在生活中是很常见的一种凭证,但是打借条也存在着诸多风险。那么,打借条的风险都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打借条的风险有哪些1、空白过大,主...


·保险分红是遗产还是理赔款?
      保险分红是遗产还是理赔款?保险分红属于遗产,分红属于保单收益,可以认定为遗产。遗产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财产和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财产权益。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财产和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财产权益。包括积极遗产和消极遗产。积极遗产指死者生前个人享有的财物和可以...


·民间借贷每月2分利合法吗
      不合法。民间借钱利率目前不能超过15.4%,这是司法保护的上线。只要在15.4%以下的利率,都是可以的。民间借贷2分半利已经超过法律规定的利息,故其不合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


·个人借款的利息要怎么约定
      个人借款的利息要怎么约定 一、个人借款的利息要怎么约定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私人借款的利息总体上体现为意思自治原则,即利息由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约定。只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法律是允许的,并予以保护。如果当事人双方对利息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另外,国家法律限制高利率...


·债权转让的限制规定有哪些
      债权转让的限制规定有哪些第一、主体方面的限制。《合同法》第79条规定了合同债权可以转让,但没有对转让主体进行限制,因此,可以理解为:债权人不论性质如何,形式怎样,都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处置债权。第二、客体方面的限制。合同的客体可以是物,也可以是行为,还可以是智力成果。但合同债权的客...


·民间借贷中高利贷要怎么认定
      民间借贷中高利贷要怎么认定 一、民间借贷中高利贷要怎么认定 高利贷的利息都是高于国家法定贷款利率的4倍,因此高利贷的利息计算都是从高于银行同期利率的4倍来算的,具体的由当事人约定。 高利贷的资金价格都是指1元钱一个月的月息,比如,如果说高利贷是6分利,就相当于年利率是72%,1...


·离婚时债权债务如何认定的
      离婚时债权债务如何认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具体意见》)第二条第(5)项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


·夫妻债务离婚承担规定是什么?
      夫妻债务离婚承担规定是什么?夫妻债务离婚承担规定是能够认定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是按照一人一半的原则来进行偿还的,具体的情况如下所述。(一)共同债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违法发放贷款罪国家规定有哪些
      违法发放贷款罪国家规定有哪些《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