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企业股权转让流程是怎样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企业股权转让流程是怎样的 一、企业股权转让流程
  1、协商。这一步骤在于发现交易对象,就交易的标的、价款等基本内容达成初步的意向;
  2、以书面的形式来征得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这是严格的法律要求,会直接影响股权转让行为的法律效力;
  3、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其实这个步骤和第2步可以一起解决,例如通过召开股东会的方式进行表决,并作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但因为这两个步骤具有不同的法律意义,所以需要单独列出;
  4、签订股权转让的协议;
  5、公司对股权转让的变更记载,其中包括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公司的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及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中相应的变更记载;
  6、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公司变更登记。
  最后,经过上述的六个步骤后,股权转让就算完成。
  公司股权转让的流程具体是什么如上述,企业办理股权转手续,在工商登记制度的改革之前,办理流程是很复杂繁琐的的,而通过登记制度的改革,商事登记手续已经变得非常简洁,为广大群众和工商部门省下很多工作和时间。
   二、股权转让的注意事项
   1、目标公司情况调查
  注意事项:
  1、应当查清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资产状况、负债状况、欠税情况、或有负债等情况。特别应当注意的是,目标公司因为对外担保而形成的或有负债并不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中。
  2、还应当查清目标公司章程的内容,尤其要注意章程中对股权转让的限制性规定。一般情况下受让方应当与出让方共同聘请律师事、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等中介机构对目标公司的法律状况、财务状况、重要资产等事项进行尽职调查,将尽职调查报告作为股权转让合同附件。
   2、 出让方与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意向书》
  注意事项:
  1、《股权转让意向书》中应当约定两项特有条款:
  第一、生效条件附款:本意向书在目标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公司法规定的条件)本次转让并放弃优先购买权,或/并符合目标公司章程规定的相关条件后生效;
  第二、出让方的通知义务:本意向书签订后一定时间内出让方应当通知目标公司其他股东。
  2、转让价格的确定
  目前实践中常用的确定股权转让价格的方法有:
  第一, 直接以出让方在目标公司中的出资额为转让价格;
  第二, 以目标公司账面净资产与出让方持股比例的乘积为转让价格;
  第三,以审计、评估的目标公司净资产与出让方持股比例的乘积为转让价格;
  第四,通过招标、拍卖等竞价交易方式确定转让价格。上述第一、二种方法失于简单,只能针对新设立的公司使用。第四种方法通常能够比较准确地确定股权的市场价格,但缺点是程序复杂,交易成本较高。而第三种方法通常只能确定目标公司厂房、机器设备等资产的简单静态价值,没有反映公司作为一个有机体的成长、发展因素。
  对于转让价格确定问题,笔者的意见是:对于新设立的公司,可以考虑按第一、二种方法确定股权转让价格;对于大型公司或者涉及国有资产的公司,应当采用第四种方式;对于一般性公司,交易双方可以在审计、评估净资产价值的基础上,参考目标公司未来的盈利前景、市场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转让价格。
   3、 出让方通知目标公司其他股东
  注意事项:
  出让方应当在意向书规定的时间内书面通知目标公司其他股东,要求他们在一定时间内(公司法规定至少30天)就是否同意此次转让、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进行表态,或/并者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
   4、 目标公司其他股东表态
  注意事项:
  1、根据新《公司法》第72条的规定,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的,自己应当购买出让方拟转让的股权,否则视为同意转让。即其他股东只能通过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方式阻止出让方对外转让股权。
  2、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不能分割行使。即其他股东对出让方拟转让的股权只能全部购买,否则必须全部放弃购买,而不能只购买其中的一部分。
  3、其他股东要注意防止出让方与受让方通过阴阳合同损害自己的优先购买权。实践当中比较有效的方法是其他股东要求转让双方共同对转让价格进行书面确认,并监督转让合同履行。
   5、出让方与受让方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合同》
  注意事项:
  1、除股权转让价格不能改变之外,付款条件、付款期限等内容与意向书也不能有实质性变化,否则就可能因为构成阴阳合同而受到其他股东的异议,甚至被法院撤销或者认定无效。
  2、如果目标公司其他股东认为自己的优先购买权受到侵害,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这种诉讼应当将股权受让方列为第三人。
  3、为了保护受让方的权利,应当在合同中约定目标公司因股权转让之前的行为被国家机关处罚或者被他人索赔时,受让方在一定期限内有权解除合同,并应当明确约定违约金标准或者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
   6、办理公司股东名册变更和工商登记变更
  注意事项:
  1、仅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并不意味着受让方取得目标公司股东资格,新《公司法》第33条规定了公司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在确认股东资格方面的对内、对外效力。从履行《股权转让合同》,合理保护出让方、受让方权利的角度考虑,这两项工作都应当尽快进行。
  2、办理公司股东名册变更和工商登记变更都需要目标公司及其他股东配合,如果目标公司及其他股东拒不配合有关工作,受让人可以提起确认股东资格之诉。这种诉讼应当列其他股东和目标公司为共同被告。
  综上所述,关于企业股权转让流程,我们要注意,在进行转让的时候,我们首先要协商,并征得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放弃优先购买权,然后,签订股权转让的协议,最后,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公司变更登记,即可完成股权转让。
  
  
  


·上市公司拆迁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上市公司拆迁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上市公司是规模较大且股份上市的公司,一般来说上市公司的经济受到各种各样的影响。同时上市公司经济也在影响着一个国家的经济。所以说上市公司任何动向都受到各界的瞩目。一旦上市公司决定拆迁,那么首先要我国相关部门提交申请,只有申请通过了,上市公司才可以...


·中国公司法影响带来哪些变化
      中国公司法影响带来哪些变化“白手起家”成现实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和缴足出资的期限。“按照现行《公司法》,有限责任公...


·公司单方解除合同的条件
      公司单方解除合同的条件 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即产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严格履行,在劳动合同到期之前,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或变更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公司或者用人单位想要解除劳动合同,只有在劳动者有以下情形之一时才可以:1.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


·外资并购国有企业常见的问题
      外资并购国有企业常见的问题 外资并购国有企业 (一)国有资产流失问题 在外资参与国有企业并购的情况下,必然涉及到国有资产的转让价格问题,资产评估是决定转让价格的基本依据,因此,国有资产评估工作的好坏,将直接关系到国家利益的维护,和民族经济的发展。由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及其...


·上市公司融资比例公告具体内容是什么?
      上市公司融资比例公告具体内容是什么?每个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都会出现资金短缺的情况,这个时候,他们往往需要融资来帮助公司度过危机。这其中,上市公司往往会需要巨额资金的融资,而融资的方式又不单一。这个时候就涉及到了融资比例公告的相关事宜。那么上市公司融资比例公告中具体有哪些内容?下面...


·公司股东抽逃出资行为有哪些
      抽逃出资行为有哪些(1)股东通过其控制的其他民事主体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增加交易成本,变相获得公司财产或伪造虚假的基础交易关系,如公司与股东间的买卖关系,公司将股东注册资金的一部分划入股东个人所有;(2)将注册资金的非货币部分,如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场地...


·公司法人治理情况的组成是什么?
       我们您都知道,每一个公司肯定都会有自己的法人,法人基本上可以认定为是公司的老板,所以说法人对于公司来书是至关重要的存在。法人的义务和责任都是很大的,公司上面的很多的事情都是需要通过法人,法人治理的组成部门分一般都是股东大会董事鬼监事会和经历。那么具体的法人治理的组成是什么。 ...


·企业拆迁补偿政策和法律规定
      企业拆迁补偿政策和法律规定我们国家为了您更多的利益,在政府的有关部门已经根据每个地方的实际情况对一些位置不是很好的企业下达了拆迁的通知了。而且为了维护成立企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每一个公民自身利益不受损害,我国制定了相应的企业拆迁补偿政策。企业拆迁补偿一是房产价值赔偿。房产价值赔...


·在我国企业需要支付代通知金在情况有哪些?
      在我国企业需要支付代通知金在情况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有很多种,但适用代通知金方式解除劳动合同的却只有3种。该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


·公司给你注册需要注意什么手续?
      公司给你注册需要注意什么手续?一、选择适合自己的企业类型 ? 企业按组建形式可以分为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目前,90%以上的企业类型为有限公司(以注册资本承担对外赔偿限额),而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因投资者承担无限责任而选择这2种企业类型的较少。 二、公司注册资本要求...


·企业并购中资产让渡方式是怎样的?有哪些方式?
      企业并购中资产让渡方式是怎样的?有哪些方式?企业所追求的是利益的最大化,在企业的资本活动中,企业的并购则作为一种重要的投资活动。但是对于企业并购,很多人还是不清楚的,那么企业并购中资产让渡方式都有哪些,下文就是关于企业并购中资产让渡方式的详细内容,请您阅读了解。 一、企业并购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