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不履行合同的责任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不履行合同的责任是什么 一、不履行合同的责任是什么
  1、未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对方可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2、迟延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应当支付该价款或者报酬的逾期利息;
  3、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
  (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4、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物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修理、更换、重作、减价或者退货等。
   二、相关知识介绍:
  《合同法》第8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单方擅自解除合同,违反了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应就其违约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合同法》第11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法发(1996)28号司法解释问题的批复规定而不再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9条规定: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而是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确定经济纠纷案件管辖中如何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定地的规定》,根据该规定第三条规定即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做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
  不管是合同中的哪一方,要是不按照约定或法律规定履行合同的话,理所当然就要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至于不履行合同的责任是怎样的,我们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通常情况下,不履行合同的责任其实也就是违约责任,具体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等。
  
  
  


·合同加盖什么章才有效力 ?
      合同加盖什么章才有效力 ?一、合同加盖什么章才有效力 关于合同的印章,这里有一个长期存在的交易习惯的问题,在我国,合同印章反映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通常当事人为企业法人的,使用企业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如当事人为自然人的,使用个人名章即可,最好是签名或捺指印。 如适用财务章等其他领...


·保险合同中应当包含哪些事项
      保险合同中应当包含哪些事项 一、保险合同中应当包含哪些事项? (一)保险人名称和住所;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名称和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名称和住所; (三)保险标的; (四)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五)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 (六)保险价值; (七)...


·合同违约金千分之五合法吗?
      合同违约金千分之五合法吗?合同签订违约金为千分之五合法,法院不能主动调整过高的违约金,必须由违约方向法院提出要求,并且提交证据证明过高。如果违约方不提出要求,法院就会支持守约方的50%违约金的主张。合同的最高合法违约金不得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


·一、违约店面租赁合同的赔偿金是多少?
      一、违约店面租赁合同的赔偿金是多少?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典》及《民法典》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


·居间合同一个人签订无效吗?居间合同样本是怎样的
      居间合同一个人签订无效吗?居间合同样本是怎样的 一、居间合同一个人签订无效吗? 合同具有相对性,因此签订合同必须是双方,只有一个人是不能签订居间合同的。 二、居间合同的样本 居间合同的样本 甲方(委托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居间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


·合同到期协商不续签怎么赔偿
      合同到期协商不续签怎么赔偿 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该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下仍不续签的,则不能取得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


·网络服务合同诉讼管辖法院在哪里?
      网络服务合同诉讼管辖法院在哪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


·租赁东西时,为了保障权益不受侵害当事方往往会签订合同,而合同
      租赁东西时,为了保障权益不受侵害当事方往往会签订合同,而合同法上对合同的签订是有明确流程规定的,尤其是租赁合同还涉及到租赁物品使用损害赔偿等涉及经济利益的问题,因此为了在日常生活中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有必要对租赁合同签订流程有一个了解。 一、合同签订的流程是怎样的 (1)我...


·一、出租人解除合同次承租人合同有效吗?
      一、出租人解除合同次承租人合同有效吗? 出租人解除合同次承租人合同将会丧失法律效力,在以下情况下,房东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


·如何审查合同形式是否合法
      如何审查合同形式是否合法影响合同成立、生效的因素有两个,它们是内容因素和形式因素,交易双方在签合同前一定要仔细审查这两个因素,免得事后发生纠纷。那在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应该如何审查合同形式是否合法呢?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详细解答一下吧。一、如何审查合同形式是否合法合同的形式应当符合...


·合同纠纷管辖权法律规定是什么
      合同纠纷管辖权法律规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四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七条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