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绵阳市安县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内容有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绵阳市安县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内容有哪些
  
  绵阳市安县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内容有哪些?
  
  
  《绵阳市安县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被征地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及安县有关征地拆迁补偿方面的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我县境内征收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补偿和人员安置、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安置(包括原已全征土地,撤销集体经济组织建制,余下的未利用土地及未实施房屋拆迁安置的)适用本办法。 国家和省、市、县政府的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对征收土地补偿和人员安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在县政府的领导下,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牵头组织,县财政局、规划和建设局、监察局、审计局、公安局、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局、林业局、统计局、民政局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 镇乡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实施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并可依据本办法制订有关征地拆迁补偿工作实施方案。
  
  第四条 征收土地实行“人随地走”的原则,将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的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以下简称“农转非人员”)。 带建制(将按核算单位的集体经济组织土地全部征收)征收土地的,实行全征全转。 零星征收土地的,实行先征地先转,后征地后转。
  
  第五条 被征地拆迁农民住房安置分为统规统建、统规自建和货币安置三种方式,每一户人只能选择一种安置方式,其户口以征地协议签订之日的户口为准。
  
  第六条征收土地“农转非人员”安置,是指经省政府和市政府批准,被征地单位的土地全部或部分征收后,其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的人员安置,不包括以“农转非”为目的的空挂户。
  
  安置方式有:
  
  1、自谋职业安置。
  
  2、调地安置。
  
  3、对符合条件的农转非人员按规定办理基本养老保险等。
  
  4、符合特困人员条件的,可以纳入国家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第七条 征收土地“农转非人员”的计算。带建制征收土地“农 转非人员”计算,按征收土地时,该集体经济组织在册的正住人员;零星征收土地的,按征收耕地数量除以征收耕地前人均占用耕地数量为“农转非人员”人数。
  
  第八条 “农转非人员”享受国家有关就业和再就业优惠政策
  
  二、征地补偿
  
  第九条 征收耕地前三年每亩平均年产值以省国土资源厅核准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的亩平均产值为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计算倍数。
  
  第十条 下列地上附着物不予补偿:
  
  1、在未经依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及其他地上非法修建或乱搭建的建(构)筑物;
  
  2、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公告》发布后,抢栽(插)、抢种的花草、林木、青苗及抢建的建(构)筑物;
  
  3、超过批准使用期限或虽未确定使用期限,但已使用2年以上的临时用地上的建(构)筑物;
  
  4、非林业用地上的天然野生灌木杂丛。
  
  第十一条? 征收土地的各项补偿、补助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三个月内全额支付,并按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管理使用。 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其他有关费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分、平调、挪用、截留。
  
  第十二条 收土地面积,以具有土地勘测资质的测绘单位测量为准。
  
  三、 人员安置与养老保险
  
  第十三条? 征收土地应当安置的人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面积除以征地前被征地单位人均耕地面积计算。计算征地前人均耕地面积的总人口基数以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发布日享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在册常住农业人口为准。
  
  第十四条 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享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下列人员参加征地补偿费的分配,依法应当予以安置。
  
  第十五条 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的下列人员不参加征地补偿费用的分配,不予安置。
  
  第十六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被全部征收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应全部用于“农转非人员”的安置;土地被部分征收的,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应用于“农转非人员” 的安置,若有剩余部分应拨付给被征地单位,用于发展生产或集体经。
  
  第十七条? 被征地农村社会保障所需资金,原则上由农民个人、农村集体和当地政府共同承担。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分别用于缴纳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保障应当由农村集体和农民个人缴纳费用后的不足部分及其余社会保障资金,按城镇批(次)实施土地征收的由当地政府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中解决,城镇规划区外按建设项目办理土地征收的列入划拨和出让土地成本。
  
  四、住房安置
  
  第十八条 在征地批文下达之日前,持有房地产权证或有效证明材料的被搬迁房屋的应安置人员为征地拆迁住房安置对象。
  
  第十九条 本办法第五条所指统规统建安置方式的具体办法为:由政府提供基本住房建筑面积为每人35㎡的清水房(含公摊面积)。被拆迁的农户在基本住房建筑面积内不支付购房费用,也不享受原住房每人35㎡拆迁补偿。被拆迁人住房面积超过安置房面积35㎡,按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给予补偿。被拆迁人原房屋面积不足安置面积的,由被拆迁人给政府按同类标准补差。 选择统建安置方式的拆迁户政府按符合安置条件的家庭成员每人可再购买30㎡(含公摊面积)的生活用房,并按建房成本价支付房款。若不愿意购买者,每人按政府当期确定的商品房均价与建房成本价之差给予生活补助。生活用房与统建安置房应在同一镇选择,可在不同安置小区,生活用房从颁发房产证之日起五年内不得买卖。 上述具体补偿标准和办法在镇乡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实施方案中明确。
  
  第二十条? 统建房用地为国有出让土地,统建房用地的征收土地成本和以房还房部分,计入相应批(次)报征土地的征地成本。统建房修建成本按县政府有关部门确定的综合造价标准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第五条所指货币安置方式具体办法为: 经本人申请,村组证明,(乡)镇政府审核。并提供已有房屋居住的产权证明,投亲靠友的要提供亲友承诺和向村组写出不在组上享受宅基地承诺。 选择货币安置户,付给每人一次性安置补偿费,具体补偿标准在镇乡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方案中确定,原住房按政策规定标准予以补偿。
  
  第二十二条 三级及其以上士官复员回原籍赶上住房安置时间的,可计入家庭人口数享受住房安置。
  
  (以上标准仅供供参考,具体以政府下发拆迁安置补偿方案为准)
  
  在进行补偿安置的时候,只有符合相关的条件的地上附着物是可以进行补偿的,办法中也为您列举出了地上附着物不予补偿的物品的种类,另外,您如果对于自己的补偿存在纠纷,要采用合法方式进行解决。
  
  


·常德市2023年征地补偿是怎么规定的
      常德市征地补偿是怎么规定的 常德市在湖南当地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文化名城了,最近几年来,常德市政府正努力的发展着当地的经济,对本市的建筑规划有了一个非常详细的方案,接下来就是要求各政府逐步的按照这个方案开展实施相关政策就可以了。其中最为重要的一个就是常德市征地补偿。 一、常德市...


·小产权房能办土地使用证吗?
      小产权房能办土地使用证吗? 土地使用证是公民对土地合法使用的凭证,在获得土地使用证之后,才可以进行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等一系列手续的办理。而小产权房一般是没有土地使用证的,所以小产权房的交易也受到了一定的限制。那小产权房能办土地使用证吗?我们将通过以下文章为您详细说明。 一、小...


·湖南省征地果树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湖南省征地果树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由于政府或者开放商在征收土地之后,需要按照规定,支付相应的补偿金,根据平等原则,征收的土地可能给公民带来的经济利益越多,政府机构需要支付的赔偿金也就越多,故而被征收的一般是农村的土地,但时有些果树林也有可能会被征收。根据相关法规的规定,湖南...


·占地单位犯罪如何处罚的?
       我们您对于单位犯罪已经有过一定的了解,但是单位犯罪涉及比较广,并不只包括诈骗,其主体也并不一定就是公司、事业单位等组织,也有可能是村委会或者居委会,我们每个人都有土地的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占地单位犯罪如何处罚的。根据法律规定,主要处以三年到五年的有期徒刑。 第三百四十二条违反...


·江苏省征地补偿标准三类地区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江苏省征地补偿标准三类地区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任何一个地方,在进行土地征收的时候,都需要进行相应的补贴,毕竟农民土地被征收之后,他们所造成的损失是一定的,那么,江苏省征地补偿标准三类地区的规定是怎么样的?确实每个地方的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根据最新的基本保障方式的要求,一类的地区...


·房地产抵押贷款评估
      房地产抵押贷款评估 房地产抵押贷款评估是购房者寻求金融支持时,对自己所抵押的房屋的价值而进行的评估。房地产抵押贷款评估须由贷款银行指定或委派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一经确定,便具备法律效力,形成法律文件,对银行和贷款者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房地产抵押贷款评估主要存在风...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过户的费用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过户的费用 过户对于置业者或者受赠者来说并不陌生,只有办理过户后物品的所有权才是属于自己的,但是办理过户并不是免费的,是要收费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也不例外,需要过户双方共同办理过户手续并且共同承担过户的费用。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过户的费用到底是多少呢? 一、国有土...


·买二手房需要土地使用证吗
      一、买二手房需要土地使用证吗?1、需要,房产证和土地证是房主拥有该房产以及土地使用权的证明,两者是密不可分的,没有土地证就意味着房主不具备对该土地的使用权,那么在该土地被人侵占的时候,业主将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如果购房之后不及时办理土地证将面临很大风险:虽然房产证握,但土...


·没有土地使用证能贷款吗?
      没有土地使用证能贷款吗? 一、没有土地使用证能贷款吗 有没有土地证不是能不能贷款的决定因素。 如果你的房子是比较新的,是大产权的,那么就是大土地证暂未分割到小户的情况,这样的房子是可以贷款的。 如果你的房子是房改售房,而你手里又没有小土地证,这样的房子是不能贷款的。 根据《中华...


·怎么赠与土地使用权给他人
      怎么赠与土地使用权给他人1.除了宅基地是自己的,所有土地为国家的,但是土地上的东西是私人的,也就说土地不可转,只可租很遗憾,不能办理赠与,只能办理继承。2.因为现在农村集体土地证都要符合一户一宅基原则,如果你没有分到一户,那么,可以办理转让过户。如果你已经分到一户了,就办理不了转...


·承包耕地种植树木后,确权时应该划到林地还是耕地?
      承包耕地种植树木后,确权时应该划到林地还是耕地? 我国现在施行的“最严耕地保护制度”中是命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私自在耕地上种树的,但是在现实中,部分地区并没有按照所下发的文件来执行,占用耕地种树的人不在少数。当然,有的是在满足“退耕还林”政策的前提下开始种树的。 因此,在此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