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车辆抵押反担保合同基本条例有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车辆抵押反担保合同基本条例有哪些?
  
  第一条、释义
  
  1.本合同中的乙方是指反担保法律关系中接受甲方提供的财产抵押担保的抵押权人,也是为丙方提供保证担保的保证人。
  
  2.本合同中的甲方是指反担保法律关系中的反担保人,即向乙方提供财产抵押担保的抵押人。
  
  3.本合同中的债务人是指对债权人负有债务并由乙方为该债务提供了保证担保的被保证人。
  
  4.本合同中的债权人是指对债务人拥有债权并接受了乙方提供的保证担保的债权人。 第二条、 抵押标的 甲方以下列财产作为反担保抵押物:
  
  第二条、 抵押标的
  
  甲方以下列财产作为反担保抵押物:
  
  第三条、押物事项 1. 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系指甲方拥有并提供用于为乙方设定反担保抵押的财产,以及该财产的孳息、附加物、和替代物等。 2. 抵押物价值为人民币
  
  元。该等价值金额仅供抵押登记之用,并不作为乙方或其他有权方依据本合同对抵押物进行处分的估价依据,也不构成对乙方行使抵押权的任何限制。 3.如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抵押物被甲方处分,则乙方抵押权自动及于甲方同类同价值的抵押物之上。
  
  第四条、 抵押担保范围
  
  本合同反担保范围为《委托保证合同》下的乙方因承担保证责任而向贷款银行偿付的所有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支付的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失赔偿金、向贷款银行或第三方偿付的与追索该项贷款有关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公证费、律师代理费等费用)、丙方应向乙方支付的担保费本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乙方在追偿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等(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公证费、律师代理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乙方获得清偿前所产生的代偿款利息,利率按同期人民银行的基准贷款利率计算;相关裁判文书裁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的,应当依法支付,如遇基准贷款利率和加倍迟延履行利息两种情形并存时,以金额高者为准。
  
  第五条、甲方的承诺和保证
  
  1.甲方保证其对抵押物享有独立的、完整的、合法的所有权和处分权。 2.甲方保证其提供的抵押物在本合同签订前不存在任何现实或潜在的争议或瑕疵,不涉及任何诉讼或仲裁。 3.甲方保证其提供的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第六条、甲方的义务
  
  1. 甲方保证是该抵押物的合法所有权人。抵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擅自将抵押物转移、转让、出售、赠与、重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并不得实施减少或降低抵押物价值的行为。 2. 由于甲方的行为而使抵押物价值减少或降低的,由甲方承担责任,甲方应在 15日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新的担保物。非甲方原因而使抵押物价值减少或降低的,乙方有权在甲方得到的赔偿范围内要求提供担保。 3.在抵押期间,甲方对设定的抵押物应须妥善占有、保管,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有关费用(如仓储、经营、维修、保养等)由甲方承担。 4. 甲方不得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设定抵押权的任何情况。 5.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登记、公证、保险、鉴定、运输、保管以及其他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抵押登记手续 抵押需要办理登记的,则甲、乙、丙三方应在本合同签署同时共同到财产登记机关办理本合同项下抵押的正式登记手续,并由乙方持有正式的行使抵押权:
  
  (1)甲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承诺和保证条款。
  
  (2)甲方违反本合同的其他任何条款或义务、责任。
  
  (3)丙方未能向债权人偿还债务而使债权人向乙方主张代偿的。
  
  (4)甲方、丙方或公司被宣告关闭、解散或破产。
  
  (5)抵押物被司法机关或其他有权机构采取查封、冻结、拍卖或采取其他强制执行措施。
  
  (6) 甲方、丙方有其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行为或危害乙方正当利益足以妨碍本合同正常履行的行为。
  
  (7) 丙方擅自与贷款银行变更借款合同。
  
  (8) 丙方擅自提前向贷款银行还款。
  
  (9) 甲方、丙方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
  
  如出现上述违约行为或丙方未能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时间还款并导致乙方代为清偿的,则乙方有权在任何媒体(包括但不限于报纸等纸质媒体、网络媒体等)上披露(包括但不限于以黑名单或公告形式)甲方、丙方的违约行为及违约事实。
  
  第十条、合同的独立性
  
  1.本合同项下甲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其他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而当然解除或终止。
  
  2.本合同项下甲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各方上级单位的指令,或各方与其他单位签订任何协议、文件、合同而减轻或免除。
  
  3.本合同项下甲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各方发生合并、分立、重组、破产、解散、撤销等事项或变更企业有关登记事项而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所列权利、义务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继人继续承担反担保责任。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国业已公布并正在执行的法律,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签字后生效。
  
  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须经三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第十三条、合同终止
  
  本合同在债务人归还对债权人的全部债务或甲方的担保债权得到全部清偿后终止。
  
  第十四条、 其他
  
  第十五条、公证
  
  一、甲、乙、丙三方共同确认: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已经对强制执行公证的含义、内
  
  容、程序、效力等完全明确了解。
  
  1、 甲、乙、丙三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自愿向公证机关申请办理本合同公证并申
  
  请赋予其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的费用由丙方负责。
  
  2、 甲方确认:保证妥善履行本合同中所规定的反担保义务,若丙方在主合同约定
  
  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不能履行债务,而导致乙方按照《委托保证合同》的规定为其发生代偿,甲方保证妥善履行本合同中所规定的反担保还款义务,否则,甲方将自愿放弃抗辩权并接受有管辖权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3、 丙方确认:如丙方在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不能履行债务,而导致乙方
  
  按照《委托保证合同》的规定为其发生代偿,丙方自愿放弃抗辩权并接受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4、 甲方保证:如住所、通讯地址等发生变更时,将及时通知乙方,否则,不论甲
  
  方是否收悉乙方发出的“索款通知”,在此情况下,均可视为甲方已收妥并自愿 放弃对乙方所负通知义务的抗辩权。
  
  5、 丙方保证:如住所、通讯地址等发生变更时,将及时通知乙方,否则,不论丙
  
  方是否收悉乙方发出的“索款通知”,在此情况下,均可视为丙方已收妥并自愿放弃对乙方所负通知义务的抗辩权。
  
  6、 甲、乙、丙三方关于强制执行的约定优先于本合同争议的解决条款。 二、执行证书的申请 根据本第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乙方有权向公证机关申请签发执行证书。并持有该证书向乙方所在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甲方的抵押物及丙方的财产而无须经过诉讼程序。
  
  第十六条、 文本及签署
  
  本合同正本壹式 陆 份,甲、乙、丙、公证处四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于 2013 年 月 日在 恩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签订。
  
  甲 方:
  
  代表人/受权人(签字):
  
  乙 方: 恩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代表人/受权人(签字): 丙 方:
  
  代表人/受权人(签字):
  
  以上是关于车辆抵押反担保合同的一些基本条例,是用来防止连带责任的出现的,但生活中,毕竟是正规是合同,以上的这些只能作为参考,具体合同可以找专业人士拟好并签订,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每一个条例都要落到实处这样才能规避每一个可能存在的弊端,好啦,希望我们的回答对您能够有所帮助,更多知识请咨询。
  
  


·怎样确定交通肇事逃逸?
      怎样确定交通肇事逃逸?确定交通肇事逃逸,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


·发生交通事故后,相关机构会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一旦当事人对事
      发生交通事故后,相关机构会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一旦当事人对事故责任书有异议的时候,就需要进行复核,那么交通事故责任书复核的程序是怎样的?一般要花费多长时间呢?就让我们来为你详细讲解。 一、交通事故责任书复核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


·一、交通事故赔偿损失会赔偿什么项目?
      一、交通事故赔偿损失会赔偿什么项目?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


·一、交通事故人伤收条怎么写?
      一、交通事故人伤收条怎么写? 交通事故人伤收条在书写之时必须要注明是由于交通事故的发生才需要支付的赔偿金,交通事故人伤理赔流程大致可分为: 出险-报案-查勘-定损-核价-核损-核赔-支付 1、出险:发生事故。交通警察会对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并根据调查和有...


·交通事故两年未处理,会怎么样呢会因超过时效而无法再处理。交通
      交通事故两年未处理,会怎么样呢会因超过时效而无法再处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三年,因此,如果超过了三年的诉讼时效,那么受害人因交通事故所遭受的人身损害有可能得不到赔偿。法律规定根据《行政处罚法》第29条的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处罚,因此,如果二年内无人...


·交通赔偿年限大概为多久?
      在发生交通事故需要赔偿的时候,并不是要求赔偿方立即拿出钱来赔偿受害方,而是有一定的期限限制,只要赔偿方在规定的期限内赔偿受害方就可以了。那么交通赔偿年限为多久呢?很多人可能并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简单地介绍一下这个问题吧。一、执行期限1、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


·发生交通事故,如何确定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


·一、醉驾事故车损由谁定损?
      一、醉驾事故车损由谁定损? 醉驾事故的车损应该由负责理赔的保险公司进行定损的。 事故车辆定损流程: 第一、报案 当车主朋友的爱车不幸发生了对应的交通事故的时候,一定要在交通岗事故发生的二十四小时以内及时的通知交警进行报案,而且还要在四十八小时内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


·被判缓刑罚金还要交吗
      对于犯罪分子来讲,要是能够在判刑的同时宣告缓刑的话,这肯定是再好不过了,可以暂时不用执行原判刑罚。但要是还对犯罪分子判处了罚金,那么此时被判缓刑罚金还要交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被判缓刑罚金还要交吗 缓刑不同于免除刑事处分,就在于缓刑在一定时期内仍然保留执行原...


·一、交通事故10伤残鉴定标准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10伤残鉴定标准有哪些?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神经功能障碍,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 2、外伤性癫痫,药物能够控制,但遗留脑电图中度以上改变; 3、轻度失语或构音障碍; 4、单侧轻度面瘫,难以恢复; 5、轻度不自主运动或共济失调; 6、...


·商品房买卖交哪些税 购买商品房的程序有哪些
      商品房买卖交哪些税 购买商品房的程序有哪些 在进行商品房买卖的时候,不可避免的需要当事人交纳一定的税费,毕竟仅仅是双方就商品房买卖达成了一致还不够,此时需要办理登记备案,之后还要办理过户手续,那么买卖才算完成。那实践中商品房买卖交哪些税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商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