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怎么算二手房交易中介费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找中介买二手房的人中,对中介费这块的收取明细一般都不十分不清楚,中介也总是“躲躲藏藏的”,不作出相应解释,只告诉您中介费是多少,所以大多数人都希望了解应该怎么算二手房交易中介费。接下来,我们为你进行具体介绍。
  
  
  一、怎么算二手房交易中介费
  
  依据物价局相关文件规定,交易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按2%收取;超过10万元至100万元金额(含100万元)的,按1%收取;超过100万元金额以上的按0.5%收取,中介收取服务费,应按每宗交易额计算,而不应该按照买卖双方分别计算。
  
  例如,一套房产的成交额为50万元,那中介费的计算方法为:
  
  中介费=10万元×2%+40万元×1%=2000元+4000元=6000元
  
  即买卖双方合计需要支付给的中介佣金为6000元整。
  
  再比如,一套房产的成交额为125万元,那中介费的计算方法为:
  
  中介费=10万元×2%+90万元×1%+25万元×0.5%=2000元+9000元+1250元=12250元
  
  即买卖双方合计需要支付给房产中介的中介佣金为12250元整。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找中介买房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购买二手房的过程中,由于房产知识的欠缺、时间、精力等因数,大部分人会选择找中介区帮助购买二手房,那么在找中介买房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如下:
  
  1、谨防虚假广告
  
  也许你在报纸、杂志或网站上看到无数次“物美价廉”的好房子,别急,这不是真的。一旦你傻呵呵的打电话过去,对方确定一定以及肯定会饱含遗憾的告诉你:那套房子太抢手,已经卖掉了。你可千万别当真心怀沮丧,不是你运气不好,其实是中介太奸,哪里有什么天下掉馅饼般的好房子?纯粹是他们拍脑袋胡编的,为的是引诱你打电话来,然后向你卖别的房子。
  
  不要相信中介所作的广告,要么自己去中意的小区里贴条,要么寻找个人交易的网站。当然,残酷的现实是房源基本被中介垄断,如果你急切的想找房子,只能先去中介那里看了。或者指望政府对二手房源统一监管,建立一个公平、公开的规范体系,不过这个目前还不靠谱。
  
  2、保存房子的价格等信息
  
  中介一旦联系上你,在跟你谈房子情况时已经开始骗你了。首当其冲的就是价格。
  
  第一次,中介打电话时告诉我房价是40万,可当我兴冲冲看完房子后再问他价格时,他说42万。当我提出质疑时,中介就使出了举世无双惊世骇俗的颠倒黑白的绝世武功:“不可能,我电话里明明跟您说的就是42万,我记得非常清楚。”“您可能记错了吧?我绝对说的是这个价格。”“我真的没有说过40万,我以人格担保,您说我多报那两万有什么意思呢?不值当的。”
  
  看着他真诚的面孔和急切表白的眼神,一时间您可能真以为自己糊涂了。
  
  每次让中介把房子的价格等信息完整的发到你的手机里,既方便区分不同的中介、房源,也有利于今后对质。
  
  3、想办法见到原房主
  
  按理说,中介应该是让买卖双方省心省力的服务机构。可如今这些中介处心积虑的阻止买卖双方见面,不断制造麻烦——为了吃差价。通常,如果业主已搬走,中介就会从业主那里搞到钥匙,美其名曰替房东省事,实际上是为了单方面糊弄买主,要高价。
  
  所以,捂紧钱包,坚决的告诉中介,不见房主不交钱。见到房主一定要问明白价钱,别不好意思。你要想,一个不好意思,多少血汗钱可就搭进去了。如果中介就是不让见房主,那就只好自己想办法联系了。
  
  若通过房产中介进行二手房交易的话,则就需要按照约定支付二手房交易中介费。但其实,中介的陷阱无处不在,花样迭出。哪怕你刚刚产生买房的念头,小心,你可能已经被骗了。所以我们在找中介进行二手房交易时,必须谨慎谨慎再谨慎,当我们遇到霸王条款时,不要被中介的强势震住,一定要问清楚房屋等信息的具体情况。
  
  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社会抚养费交不起怎么办
      社会抚养费,通俗的来说就是向社会交钱的行为。为了调解自然的资源利用和环境的保护,适当的补偿政府的公共事业所投入的经费,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公民生育子女的费用。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前只能生一胎,由于近年来人口老龄化严重,所以实行二胎政策。那么社会抚养费交不起怎么办 一、社会抚养...


·一、交通事故主责伤残赔偿比例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主责伤残赔偿比例是什么? 1、第一种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


·社会抚养费去向应有交代吗?
      所谓社会抚养费,就是一些超生、违规生育的人适当补偿给社会事业的经费,征收理由是超生的人占用了过多的社会资源。每年我们国家的社会抚养费金额还是很大的,因此很多人对这一部分钱的去向就提出了疑问,那么对于我们的政府部门来说社会抚养费去向应有交代吗? 一、社会抚养费的征收规定 对象:征...


·一、交通事故需要住院卧床休息疗伤的赔偿项目包括哪些?
      一、交通事故需要住院卧床休息疗伤的赔偿项目包括哪些?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


·一般开发商延迟交付分为三种情况:
      一般开发商延迟交付分为三种情况: 1、催告后在合理期间交付 延期交付经催告后开发商在合理期限内交付的,购房者不能要求解除合同,但是可以让开发商按延期天数承担违约金赔偿。 2、催告后没有在合理期限交付 开发商延期交房,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然没有履行的,但是给出了延期交房的...


·怎么对交通肇事责任划分 交通肇事并不等同于交通肇事罪,此时
      怎么对交通肇事责任划分 交通肇事并不等同于交通肇事罪,此时仅仅是比较严重的交通事故罢了。实践中对交通肇事的处理,也是需要先对事故责任进行划分的,那此时该如何对交通肇事责任划分呢?其中需要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的情形又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怎么对交通肇事责任划分...


·如何计算车辆的贬值损失
      车辆贬值损失,一般是指车辆发生事故受损,经修复后使用性能虽已恢复,但其本身的价值却会因事故而降低,即因事故导致车辆价值降低而形成的损失。这些损失,当事人有权要求肇事者予以赔偿。那如何计算车辆的贬值损失?在索要赔偿时,车辆贬值损失如何计算?这些问题,下文为您解答。 一、如何计算车辆...


·道路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是多少
      交通事故中的损害赔偿项目包括了精神方面的赔偿,也就是精神损害赔偿,而实践中确定道路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却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需要参考相应的因素。下面,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介绍。 关于道路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根据不同的情况,最后的数额是不同的。而在计算这个数额的时候,往往需...


·高空坠物砸车怎么举证?
      随着时代的发展经济的发达,我们现在旁边的高楼大厦越来越多,在我们生活中也听说过不少关于高空坠物的事情,我们对于高空坠物也有一定的了解。高空坠物如果没有证据的话我们一栋楼都会有相关的责任。那么高空坠物砸车怎么举证呢?《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


·车祸工伤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如果员工在上下班途中遇到车祸的话,在某些情况下,其实是可以被认定为工伤的。关于这一点,各位劳动者一定要知道,千万不要以为工伤就只包括在公司范围内。如果车祸被认定为工伤的话,自然也有工伤赔偿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车祸工伤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车祸工伤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醉驾袭警使交警眼睛玻璃体脱落
      醉驾袭警使交警眼睛玻璃体脱落 两项都犯了,就看酒醒后的认罪态度了,如果确实属于酒后失控,未造成严重后果,加上认错态度和悔过表现好,就是治安处罚加拘留。如果态度恶劣,袭警证据确凿,情节严重,公安机关提起公诉了,那就是刑事案件了,要坐牢了。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