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社会抚养费去向应有交代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所谓社会抚养费,就是一些超生、违规生育的人适当补偿给社会事业的经费,征收理由是超生的人占用了过多的社会资源。每年我们国家的社会抚养费金额还是很大的,因此很多人对这一部分钱的去向就提出了疑问,那么对于我们的政府部门来说社会抚养费去向应有交代吗?
  一、社会抚养费的征收规定
  
  对象:征收对象应当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社会抚养费:第18条的规定,我国的生育政策是国家规定基本原则,具体条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因此,这里的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就是指违反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生育法规规定条件超生子女的人。需要指出的是,在该法出台之前,一些省、市在工作实践中除了对超计划生育的公民征收社会抚养费外,对于符合规定条件经批准生育二胎的公民也征收一定的费用,叫做“社会补偿费”,征收数额少于违法生育的公民,一般为300元至800元不等。该法出台以后,征收对象应当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子女的公民,因此,对符合法定条件生育二胎的公民不应再征收社会抚养费。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考虑到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被征收公民的收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入差异,没有明确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数额,而是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2002年8月2日,国务院根据该法的授权出台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社会抚养费征收问题作出了进一步具体的规定,但是对于社会抚养费征收的标准也只是作出了一个原则规定,仍然没有作出十分具体的规定。《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3条第2款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性质:不是一种行政处罚,而是一项行政性收费。
  二、社会抚养费去向应有交代吗?
  
  从法理的角度讲,社会抚养费属有偿,征收的理论依据是“多出生人口侵占了较多的社会公共资源”,应当用于社会公共事业。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9条规定,社会抚养费属于“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同时,征收社会抚养费,是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重要一环,公开其收支情况才能保证社会公平与正义。当社会抚养费屡屡沦为“糊涂账”,也就意味着征收的正当性欠缺,计生部门的公信力不断坍塌。而要重塑这一切,显然不能再寄望于计生部门的良心发现,而要靠更为权威的审计部门,通过依法强化对计生部门的审计监督,秉持公心依照这14位律师所申请公开近年来对计生部门的审计情况,给公众一本社会抚养费去向的明白账。综上所述社会抚养费去向应有交代,由于现在很多的计生干部作风不正的关系,对于社会抚养费的收取标准不同,那么这些钱的去向是哪里也就让人很是怀疑了,而且也引起了很多的争议,关于那些家庭条件本来也不富裕的还要强行缴纳这笔钱也过于勉强了。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内容有哪些
      生活中,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后期必然会涉及到人身损害赔偿这个问题,可是大多数人对此并不清楚。你知道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哪些,具体是怎样的吗?下面,我们将为你介绍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 发生交通事故,如果不幸造成人员伤亡,就会涉及到赔偿问题。我国法律规定,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包...


·一、骑自行车摔伤算是交通事故吗?
      一、骑自行车摔伤算是交通事故吗?这个要看具体情况了,如果是你自己摔倒的,没有其他因素影响,是不是交通事故就不重要了,因为自行车没有保险,不存在赔偿问题,所以损失都是你自己承担。就只能算是自己摔伤了。如果参加工作了,在上下班的途中,自己摔伤了,只能找单位到工伤。和交通也没关系了。如...


·由于交通肇事造成的损害往往比较严重,而此时作为肇事者自然需要
      由于交通肇事造成的损害往往比较严重,而此时作为肇事者自然需要对伤者或者受害者做出赔偿才行,但现实中有的人明明有赔偿能力却拒绝进行赔偿,这样显然会对受害者造成损害。那么交通事故肇事方不赔钱该怎么办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被车撞了怎么要求赔偿 这是属于一...


·提交离婚诉讼要什么材料?
      提起离婚诉讼和申请协议离婚的过程中,其实都是会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应的材料,否则的话就不会那么顺利的解除婚姻关系。而由于具体的离婚方式不同,也就导致实际要提供的材料不一样,那到底提交离婚诉讼要什么材料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提交离婚诉讼要什么材料? 1...


·河北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河北省是我国北方的大省,由于近年来我国首都的扩建,基本上北京很多地方已经覆盖了河北省,因此我国河北的经济得到了飞速的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不少的人过上了有车有房的生活来,但是随着不断发生的交通事故,河北死于交通事故的人很多,那么,河南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人伤调节好还是起诉好?
      一、交通事故人伤调节好还是起诉好? 当然是调解好,交通事故发生后,双方当事人建议优先选择和解,肇事方拒绝承担赔偿责任的,受害方可以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权。 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1年。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2年。既有人身伤害...


·车子没买划痕险可以报保险吗
      车子没买划痕险可以报保险吗? 一、车子没买划痕险可以报保险吗? 车身划痕损失险是指由于他人恶意行为造成车身划痕损坏,保险公司将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保险公司负责赔偿,无明显碰撞痕迹的划痕。 车损险: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在驾驶保险车辆时发生保险事故,造成保险车辆受损,保险公司 ...


·一、合肥市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合肥市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误工费赔偿标准“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


·交通事故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标准的内容有哪些?
      交通事故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标准的内容有哪些?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一)受害人遭...


·汽车追尾责任怎么划分?
      汽车追尾责任怎么划分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3、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后车承...


·交通事故人伤讹诈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人伤讹诈该怎么办 遭遇敲诈,当事人可以拒绝,如果涉嫌刑事犯罪,建议报警维权;《刑法》(1997修订) 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讹诈罪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