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民营企业发行公司债券的程序是什么样的,发行条件有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民营企业发行公司债券的程序是什么样的,发行条件有哪些?
  
  发行企业债券是形成企业直接融资的最重要的途径之一,同时也是最便捷的途径之一,而且证券作为一种高收益的投资方式,也受到越来越多的投资者的喜欢。那么民营企业发行公司债券的程序是什么样子的呢?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又有哪些呢?下面给您简单介绍一下。
  
  一、企业债券发行条件
  
  企业债券的主管部门是国家发改委,根据《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发改财经【2004】1134号文和发改财经【2008】7号文的规定,企业债券发行人必须满足如下条件:
  
  1、筹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方向,所需相关手续齐全,包括主管机关批文、土地、环评等;
  
  2、企业存续时间超过三年,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3、已经发行的企业债券或者其它债务未处于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状态;
  
  4、企业累计发行债券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不含少数股东权益)40%;
  
  5、近三年连续盈利,且近三年平均净利润足以支付债券一年的利息,现实审批时国家发改委一般要求近三年平均净利润能够覆盖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
  
  6、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应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要求,原则上累计发行额不得超过该项目总投资的60%。用于收购产权(股权)的,比照该比例执行。用于补充营运资金的,不超过发债总额的20%。
  
    《公司法》第六十六条 国有独资公司股东权的行使
  
    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前款所称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确定。
  
  二、企业债券发行过程中的法律依据以及审批程序介绍
  
  (一)法律依据
  
  1、《公司法》
  
  2、《证券法》
  
  3、《企业债券管理条例》
  
  4、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中国证监会每年有关企业债券工作的通知
  
  5、地方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地区分行等每年有关企业债券工作的通知
  
  (二)主管部门及审批程序
  
  企业向国家发改委上报企业债发行材料,同时主承销商向证监会上报承销团成员资格核准材料,国家发改委审查同意后向证监会和人行发出会签批文;证监会和人行进行会签,其中人行会签的重点是发行品种和利率;会签文回到国家发改委,如没有问题,国家发改委下达正式发行批文。
  
  (三)发行程序
  
  对于发行企业债,在企业确定发行意向之后建议首先确定主承销商,由主承销商配合企业以及相关地方政府部门完成以下工作。
  
  1、确定发行主体
  
  2、确定担保人或担保方式,担保通常有第三方担保、土地抵押担保、设立偿债基金等方式。
  
  3、确定筹集资金的使用项目
  
  4、确定其他中介机构
  
  5、确定发行方案
  
  6、主承销商协助向地方发改委提出发行企业债券的申请
  
  7、主承销商协助企业建立与主管部门的关系
  
  8、制作申请材料并报国家发改委审批
  
  9、发行和承销准备工作
  
  10、发行事宜包括销售、划款、承销工作汇报、验资等
  
  11、其他工作包括信息披露、在每个环节作企业的顾问等
  
  以上便是对问题民营企业发行公司债券的程序是什么样的,发行条件有哪些?的简单介绍,由于债券投资行业的不断壮大,越来越多的企业也倾向于选择这样的方式来进行融资。这也是因为货币政策的宽松引起的,但是不管怎么说债券投资还是需要谨慎一点的,毕竟高收益带来的是高风险。
  
  


·公司欠债没钱股东会被作为起诉的对象吗?
      公司欠债没钱股东会被作为起诉的对象吗? 一、公司欠债没钱股东会被作为起诉的对象吗? 股东是不会被作为起诉的对象; 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是属于法人组织,法人组织以公司的财产承担有限的债务,所以公司欠钱应该起诉公司,而不是股东。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


·离婚时信用卡债务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离婚时信用卡债务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一)在认定信用卡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时,法院考量的因素主要是“信用卡消费是否主要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如果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应当认为为共同债务;(二)其次是主张信用卡债务属于共同债务方的举证责任问题:有真实的消费记录、有相关原件证据、消费来源于该...


·现在越来越多人用贷款的方式解决经济问题,特别是需要大量的资金
      现在越来越多人用贷款的方式解决经济问题,特别是需要大量的资金的时候。但是也有一些人不知道房产抵押怎么办理?这样长时间没有解决问题就给自身造成了巨大损失。所以,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房产抵押怎么办理 第一步、提交所需证件。 1、房地产权证或房屋...


·债务人死亡后配偶有还债义务吗
      在恶俗电视剧中,经常会有这样的情节:一家之主因意外过世,但却留了一堆债务,然后一群地皮流氓去向其妻子要债。那么,对于这种情况,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债务人死亡后配偶有还债义务吗?此外,在实践中,债的消灭原因究竟是什么呢?下文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介绍。 一、债务人死亡后配偶有还债义...


·讨债的诉讼时效有多长 怎么计算诉讼时效
      讨债的诉讼时效有多长 怎么计算诉讼时效在民事活动中,人们不管是主张什么权利,都不能错过相对应的诉讼时效期限。对于债权人来说,讨债的诉讼时效有多长呢?现实生活中有不少巨额债务都是通过分期履行的方式来偿还的,那么对于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怎么算呢?这些问题都债权人需要了解的,以避免因...


·分公司债权债务承诺书范本
      分公司债权债务承诺书范本 分公司债权债务承诺书,是一种常见的承诺书的类型,也是有很多需要注意的地方的。那么,分公司债权债务承诺书的撰写有什么格式要求和注意事项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一个分公司债权债务承诺书范本,供您参考。 分公司债权债务承诺书 项目名称: 主办单位: ...


·签借款合同注意什么问题?
      借条属于借款合同的简易版本,现实中多数人为了避免麻烦,可能在借钱的时候会选择签订借条,而有的人为避免产生纠纷,还是会签订比较全面的借款合同。当然,签订不同的东西,需要当事人注意的地方就不一样。那其中签借款合同注意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签借款合同注意什么 1、债务...


·企业之间是否可以拆借资金?
      企业之间是否可以拆借资金?拆借资金一般适用与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借贷关系,此时往往就是用这家公司的资金,借给另一家公司。这样做虽然可以缓解借款公司的燃眉之急,但相信您都知道资金对一家公司是很重要的,一旦流动资金不足就容易出现经营困难。那从法律上面来讲,企业之间是否可以拆借资金呢?我们...


·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判决依据是什么?
      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判决依据是什么?夫妻存续期间一方债务有:一方在婚前所欠下的债务,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未经夫妻协商一致,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夫妻双方依《婚姻法》的规定,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此逃避债务的除外;其他应属个人所负的...


·贷款担保人有什么要求
      贷款担保人就是在产生借贷关系时,为了保证债权人的权益得到实现,当债务人不能履行相应的还款义务时,承担约定责任的第三人。也就是说贷款担保人保证债务人能够履行债务,一旦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则由担保人按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那么贷款担保人有什么要求呢?接下来就由小编为大家说明。贷款担保人...


·公司债务纠纷要如何处理?
      公司债务纠纷要如何处理? 一、公司债务纠纷要如何处理? 1、和解 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债权到期或即将到期时,债务人暂无能力偿还债务但有还款诚意的,债权人可以就履行债务的期限、方式、数额等同债务人进行磋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