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年最新辽宁省大连市高新园区征地补偿标准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年最新辽宁省大连市高新园区征地补偿标准最新辽宁省大连市高新园区征地补偿标准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由省国土资源厅统一印制下发,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我们就将辽宁省大连市高新园区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辽宁省大连市高新园区土地共有三类:一类区片区片范围:凌水街道:河口村、栾金村、庙岭村、小平岛村。补偿标准:区片价:360000元/亩;建设用地:360000元/亩;未利用地:288000元/亩。二类区片区片范围:凌水街道:王家村、大山村。补偿标准:区片价280000元/亩;建设用地:280000元/亩;未利用地:224000元/亩。三类区片区片范围:龙王塘街道:黄泥川村、龙王塘村、鲍鱼肚村;大连奶牛场。补偿标准:区片价:150000元/亩;建设用地:150000元/亩;未利用地:120000元/亩。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调整并公布,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配套实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如您对这一补偿标准还有不理解的地方,欢迎咨询律师,我们的律师将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
  
  
  


·对被征地拆迁人口怎么补偿?
      对被征地拆迁人口怎么补偿? 一、征地拆迁人口怎么补偿 征地拆迁一般会给予一大笔的征地拆迁不补偿,这种补偿费的分配问题上一般有两种补偿办法,要么按照户来进行分配,要么按照人口来进行分配。具体需要参照拆迁条例来看。原则上,没有遗嘱的遗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即是由其配偶,子女,父...


·土地使用权转让过户的流程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转让过户的流程是什么土地使用权在我国如果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话,我国公民是可以对自己的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过户的。土地权使用的转让过户不是公民之间自己的事情,也需要到我国国土资源部按照相关流程办理以后才正式生效。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土地使用权转让过户的流程是什么? 土地...


·农村出嫁女可以继承土地吗?
      农村出嫁女可以继承土地吗?不可以继承土地,目前农村的土地资源主要分为:宅基地、承包耕地、林地、草地,而这些土地都是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所有,所有权是属于农村集体组织内部,而不是属于农民,农民只能够拥有土地的承包权与使用权,根据《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中规定:林地承包人死亡之后,其继承...


·集体土地继承问题是可以按继承法继承吗?
      集体土地继承问题是可以按继承法继承吗?集体土地继承问题是不能按继承法来进行处理的。1、集体土地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当事人不能继承;在土地的承包期限内,可以代为使用和耕种,但不能改变土地的用途(用于建设等);2、如果已经建了房子的宅基地,地上的建筑物部分:(1)符合集体土地审批权限...


·遇到异地离婚孩子如何探视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离婚这样的事情在我们身边都有发生,所以您会感觉离婚是越来越大众化了。当离婚之后,对于孩子探视权的规定,也是双方父母格外注重的,这是为了促进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所做出的人性化的规定。那么,如果在生活中遇到异地离婚孩子如何探视呢?接下来我们为您详细介绍。 一、探望权...


·土地使用证到期后怎么办?
      土地使用证到期后怎么办? 一、土地使用证到期后怎么办? 土地使用证到期后可以补交出让金继续拥有土地的使用权,《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


·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
      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先决条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只有经其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才有效。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所谓意思表示,是指向外部表明愿意发生一定法律效...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土地他项权证是什么?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土地他项权证是什么?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土地对于人们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当然土地,它存在着很多的权利,这些权利都需要进行证明,比如说我国规定的土地他项权证,这个证是您比较陌生的,因此很多人想了解一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土地他项权证是什么? 一、根据我国法律...


·异地诉讼离婚手续怎么办
      异地诉讼离婚手续怎么办理 由于我国规定夫妻协议离婚只能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所以严格来说如果要在异地离婚的话,其实就只能通过诉讼方式来解除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具体异地离婚的程序对应的就应该是诉讼离婚程序,流程如下: 诉讼离婚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


·拍卖土地使用年数最长是多久?
      土地作为一种特殊资源,在我土地的使用和划拨都用着较为严格的流程和程序来控制的。土地的使用方式可分为出让、划拨、拍卖等几种方式。拍卖土地作为一种较常见的土地使用方式的获得,那拍卖土地使用年数最长是多久呢,下面我们就这一问题为您进行详细讲解。拍卖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


·小城镇户口可以继承宅基地吗?
      小城镇户口可以继承宅基地吗农村宅基地只限于农村户口,城镇户口不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宅基地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而且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侵犯。宅基地是可以转让的,宅基地转让作为农村土地流转的一种对于农村经济的发展起着很大的作用。二、农村宅基地转让条件1、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