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民事诉讼赔偿地点规定是怎样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民事诉讼赔偿地点规定是怎样的? 一、申请民事赔偿的地点通常是哪里?
  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合同履行地点有约定的,则按照约定确定合同履行地,从而确定合同履行的管辖法院,除该条第三款规定情形外,不考虑该合同是否已经实际履行以及实际履行地点是否与约定的不同。
  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按照合同纠纷中争议标的的种类来分别确定合同履行地。具体分为三种情形:
  1、争议的标的是给付货币的,则以接收货币一方的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2、争议标的为交付不动产的,以不动产所在地作为合同的履行地;
  3、争议标的为前述给付货币和交付不动产之外的其他标的的,如动产、财产权利的交付等,则以履行义务一方的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民诉法解释规定了按照合同履行地确定管辖法院的两种特例。一是当事人虽然在合同中约定了履行地,但没有实际履行,且当事人住所地都不在合同中约定的履行地点的,则直接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不再适用合同履行地确定管辖法院;二是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履行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的,即时结清的合同,则直接以实际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二、民事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8、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
  9、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六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扶养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扶养人扶养五年。
  综上所述,大部分民事案件都是围绕财产损失展开的。当法院做出裁决后,双方当事人应该按照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人所在地确定理赔地点,这是《民事诉讼法》关于民事诉讼赔偿地点规定。民事赔偿包括的项目很多,如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和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具体赔偿标准要根据当地文件而定。
  
  
  


·外地人买西安商品房需要什么手续?
      外地人买西安商品房需要什么手续? 一、外地人买西安商品房需要什么手续? 非西安市户籍家庭购房资格审核时需提供的资料有: 1、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单身证明; 2、未成年小孩的出生证明/户口本; 3、一年以上的社保证明或纳税证明。 (二)非西安市户籍购房资格审核时间为5...


·土地使用权限什么意思
      土地使用权限什么意思随着我国的经济发展,我国的额法律制度也逐渐完善,其中包括土地使用制度。众所周知,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公民只享有土地的使用权。我们在了解土地使用制度时会遇到土地使用权限,那么土地使用权限什么意思呢?您可以了解一下这方面的知识。 一、土地使用权限是什么意思...


·云南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云南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由于我国的征地补偿金是根据被征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确定的,故而各地的补偿标准是存在差异的,但政府在制定补偿标准时都需要按照当地政府部门下发的征地补偿文件。云南征地补偿标准,是云南省政府根据本地实际制定的,具体补偿金如何计算呢,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以...


·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新政策包括哪些?计算标准是什么?
      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新政策包括哪些?计算标准是什么? 一、征地补偿标准的定义 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


·对于土地使用权证可以继承吗?
      对于土地使用权证可以继承吗?土地使用权,是可以继承的。因为中国的土地所有权是国有,使用权是一种承包性质。 《继承法》第四条,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继承法》第五十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


·房屋的土地使用权是多久
      房屋的土地使用权是多久 一、房屋的土地使用权是多久 由于商品房的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买房人所取得的只是房屋以及房屋所占的土地使用权 (支付的房价实际上就包括了二者),所以土地使用权能用多长时间就关系到购买人的切身利益。法律对土地使用权按不同的用途规定了不同的使用年限,即居住用...


·仙游盖尾征地受保障的农民年龄如何划分?
      仙游盖尾征地受保障的农民年龄如何划分? 一、仙游盖尾征地农民年龄如何划分? 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为时点,将被征地农民划分为下列三个年龄段:未满16周岁(未成年年龄段);年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劳动年龄段);60周岁以上(养老年龄段)。 二、仙游盖尾征地保障农民的居住条...


·征地补偿不合理怎么办?
      征地补偿不合理怎么办? 1、在拆迁之初,被拆迁人一定要关注和搜集拆迁人和政府部门颁发的文件,其中包括:拆迁公告,拆迁地块的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谁是拆迁单位,城市房屋拆迁资格证书,拆迁许可证,以及两个内部文件(拆迁计划、拆迁方案和银行拆迁补偿...


·土地出让金返还方式有哪些
      土地出让金返还方式有哪些 土地出让金返还的方式有哪些?相信很多人都和我们一样没怎么听说过土地出让金还能返还。通常情况下,只有在特殊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出让土地,而此时就需要进行出让金的返还。下面我们告诉您土地出让金返还的方式有哪些。 1、政府主导拆迁,土地出让金返...


·铁路征地拆迁费标准是什么
      铁路征地拆迁费标准是什么 一、铁路征地拆迁费标准 规划中的铁路外沿线三十米之内为铁路建设永久性用地,土地不可能返还了。而此外的施工用地则是在施工结束后要归还给农民恢复使用的,这属于临时用地。 永久性的征地,与临时用地的补偿标准当然是不可能一样了。永久性征用土地适用《土地管理法》...


·最新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征地补偿标准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我们就将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土地共有四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