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员工工资福利包括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员工工资福利包括哪些?员工工资福利
  1、社会保障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这四类险是我国劳动部门规定各类企业必须为员工提供的社会保险福利。除员工月工资外,企业为这部分保险大约支付相当于工资额的10-20%.有些效益较好的企业还为员工提供了牙医保险、家庭财产险、重大伤残保险等。部分有海外雇员的公司还在聘用合同中承诺为这些雇员的配偶、未成年子女提供医疗、伤残等各类险。
  2、住房津贴
  传统的中国国营企业,住房分配或廉价租住房是企业提供给员工的最大一项福利。随着国家推行货币化分房制度的开展,企业改实物分房为货币分房,住房津贴按月随工资发放,建立住房公积金,提供住房低息贷款已成为企业为员工提供住房福利的新形式。
  3、交通费
  主要指企业为员工上下班提供交通福利,主要包括以下几种:企业提供交通工具接送员工上下班;企业按内部规定为员工报销上下班交通费;企业每月发放一定数额的交通补助费。
  4、工作午餐
  是指企业为员工提供的免费或低价午餐。有的企业虽然不直接提供工作午餐,但提供一定数额的工作午餐补助费。
  5、有偿假期
  有偿假期是指员工不来上班工作仍可取得收入的福利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产假、病(工伤)假、事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等等国家法定员工依法取得缺勤收入的福利待遇。
  (2)公休:是指员工根据企业的规章制度,经上级领导同意,一年中可以享有若干天的有薪假期。企业一般根据种种条件,规定员工每年有五天至十四天的公休假期。
  (3)法定节假日:国务院规定中国公民依法享有的包含春节、国庆等的十天节日假。有些企业还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设定了一些节假日,如:中秋节、端午节、厂(司)庆日等等。
  6、培训
  随着企业对优秀人才和合格员工的渴求,不少企业已明确提出“培训是员工最大福利”,不断加强对员工培训的设入。目前跨国公司的培训投入费用一般占到年销售收入的0.5%-2%,并且这个比例仍有上升的趋势。相信国内的企业在未来若干年的发展历程中,必将越来越重视培训的投入和产出。
  员工在企业工作,不仅希望自己的劳动获得相应的报酬,同时对工资外的福利也有期待。员工工资福利包括了企业为员工办理的保险、对员工培训上的投入、一些促进员工间的情感交流的花费等等。它都能在一定程度上使员工对企业有更好的评价。
  
  
  


·劳动争议仲裁概念是什么?
      劳动争议仲裁概念是什么? 一、劳动争议仲裁概念 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劳动争议在事实上作出判断、在权利义务上作出裁决的一种法律制度。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一条与第三条,劳动争议仲裁应当根据事实,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保护当事人...


·劳动合同履行的原则有哪些?
      劳动合同履行的原则有哪些?1、 实际履行的原则。所谓实际履行的原则。就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要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履行自己的义务和实现自己的权利,不得以其他标的或方式来代替。2、 亲自履行原则。就是指双方当事人要以自己的行为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和实现合同规定的权利,不得由他人代为履行。亲...


·加班是社会中常见的现象,可以说没有用人单位不会安排员工加班。
      加班是社会中常见的现象,可以说没有用人单位不会安排员工加班。众所周知,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就应向员工支付加班费,但实践中有不少企业安排了加班却拒绝支付加班费的情况。那么加班期间的加班费怎么算?下面,就让我们为你解答吧。 一、加班期间的加班费怎么算 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


·员工停薪留职报告相关规定是什么?
      当员工有其他想法或者因为某些事情想要暂离工作岗位时,可以选择与公司领导协商,询问是否可以停薪留职,当然在离职期间也可以选择为其他工作单位效劳,但是当与原公司协商日期到时,就要在两个工作单位中进行抉择了,所以关于员工停薪留职报告相关规定是什么呢?以下为相关解答。 所谓停薪留职,是...


·劳动者怎样才能证明劳动关系
      劳动者若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劳动纠纷,就要先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那应该怎样才能证明劳动关系呢?其实,劳动关系之所以需要证明,可能是因为它缺乏形式要件,没有劳动合同。但即便是这样,劳动者与单位之间也可能存在事实劳动关系,那在法律上,违法解除事实劳动关系有赔偿金吗?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


·劳动者在出差住酒店算不算工伤
      劳动者在出差住酒店算不算工伤 一、劳动者在出差住酒店算不算工伤 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的,算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


·民法总则个人信息不得被加工是怎样规定的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一、个人信息不得被加工是怎样规定的《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一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


·如果签了劳动合同试用期还没到算违约吗?
      如果签了劳动合同试用期还没到算违约吗?公司不能随意辞退试用期的员工,除非满足相关情形并且需要向劳动者说明情况后才能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


·工程结算超过合同金额怎么办?
      工程结算超过合同金额怎么办? ?一、工程结算超过合同金额怎么办 当事人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专用条款或另行签订的协议中明确约定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后一定期限内予以答复,且逾期未答复则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承包人依据《建工司法解释》第二十条的规定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


·同意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需要注意什么
      同意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需要注意什么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二、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有效...


·江西省工伤认定流程中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因工作受的伤即为工伤,受到伤害的人可以根据自己受伤的原因,轻重等依据来得到一些赔偿,但是也要有一些鉴定标准和手续流程要走,接下来就是关于江西省工伤认定流程中的注意事项有哪些这个问题为您做出的解答,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工伤认定的申请时限 (一)用人单位一方的申请时限 根据...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