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合同终止理由有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劳动合同终止理由有哪些一、劳动合同终止理由有哪些
  《劳动法》第23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通过该规定可以看出,在《劳动法》调整下,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分为法定条件和约定条件,即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只要约定的终止条件不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该约定就有效,就可以依据约定来终止双方的劳动合同。
  但是《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通过该规定可以看出,《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取消了约定的条件,即在《劳动合同法》调整下,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只有法定的条件,没有约定的条件。《劳动合同法》做这样的调整是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滥用劳动合同终止的约定条款,随意的终止劳动合同。
  二、可约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吗
  由于《劳动合同法》是新法,根据《立法法》的规定,新法优于旧法。因此在适用法律上,新法与旧法有冲突的,优先适用新法。因此在该问题上两法有冲突则应当优先适用《劳动合同法》。因此在新法实施以后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不可以再进行约定。
  《劳动合同法》取消了可以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条件的规定,可以看出该法是不允许约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的。因此如果有约定则属于违反法律的约定,那么违反法律约定的条款,应当被认定为无效条款。因此,现行劳动合同中如果约定了终止条件,则该终止条件2008年1月1日后将无效,即不能再以约定来终止劳动合同。
  在阅读了上文之后,相信您此时已经知道劳动合同终止理由有哪些了吧。由于法律不允许约定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因此只有在出现了法定的情形之后,才能够终止劳动合同。若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员工如何申请辞职《劳动合同法法》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如何申请辞职《劳动合同法法》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一般来说,劳动者要离开原工作岗位,需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告知用人单位,明确表达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意思。除非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或者用人单位存在违法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这主要...


·现在人人都在用微信,这种沟通工具为人们的生活带来的极大的便利
      现在人人都在用微信,这种沟通工具为人们的生活带来的极大的便利。日常生活中,有一些人通过扫描陌生二维码、打开微信陌生人链接受骗过。网络诈骗、手机诈骗成为了信息时代新型的诈骗方式,对于每个人来说,都应该掌握些防骗技巧。那么如何防范微信被骗?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给您支了什么招。 ...


·九级工伤劳动仲裁申请书怎么写?
      九级工伤劳动仲裁申请书怎么写?九级工伤劳动仲裁申请书申请人:????? ,女,汉族,????? 年????? 月????? 日生,住。被申请人:广州????? 服务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 区。法定代表人:。电话:。诉讼请求:请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立即支付申请人医疗费4695...


·试用期主动离职的有无工资
      试用期主动离职的有无工资试用期内,员工自离有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三天自动离职的,用人单位是应当支付其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其造成一定损失的,...


·因拖欠工资农民工法院起诉程序是怎么样的?
      因拖欠工资农民工法院起诉程序是怎么样的?1、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2、立案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


·工伤鉴定和赔偿标准2023年是怎样的?
      对于在一线生产车间工作的职工来说,在工作过程中受伤的情况比较常见。这属于工伤的范畴,需要劳动局进行工伤鉴定。劳动局出具工伤鉴定书,是根据工伤鉴定标准来的,并且,职工在索赔的时候,不同的工伤等级对应的赔偿标准不同。那么,工伤鉴定和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吧。 一、...


·东莞建筑工程质量纠纷律师诉讼要点 律师在进行诉讼的过程中起
      东莞建筑工程质量纠纷律师诉讼要点 律师在进行诉讼的过程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对于一个律师来说,了解相关的知识是十分必要的。那么,对于东莞建筑工程质量纠纷律师诉讼要点有哪些呢?我们该如何处理纠纷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知识的介绍。 东莞建筑工程质量纠纷律师诉讼要点有...


·建筑挂靠劳动关系的相关信息有哪些?
      在日常生活中,尽管我国的劳动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的建筑挂靠劳动关系方式使得相关纠纷仍然层出不穷,新类型新问题不断涌现,在这其中由承包转包挂靠等经营模式引发的劳动纠纷不在少数。相关纠纷大多都围绕劳动者与招聘者、用工单位、管理单位之间的关系展开,劳动者究竟与哪一方存在劳...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利与弊有哪些
      一、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利与弊有哪些 (一)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企业的利弊 好处: 1、企业留人的一种方式,表示企业对员工的忠诚度和能力的肯定。 2、对于工作保密性强、技术复杂、工作又需要保持人员稳定的岗位,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利于维护企业经济利益,减少频繁更换关...


·最新临时工管理办法
      临时工是计划经计时代的一种用工形式,泛指在工作场所里非正式雇用的劳工,通常以日薪计酬。针对临时工,我国也是指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的。下面我们就为您带来最新的临时工管理办法全文,帮助你进行具体了解。 最新临时工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用工的统一管理,满足公司...


·劳动仲裁该如何进行才好?
      劳动仲裁也就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来解决劳动争议。在发生劳动争议后,如果劳动者决定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权时,对于劳动仲裁该如何进行才好呢?有些劳动者在申请劳动仲裁时还没有办理离职,此时,在劳动仲裁期间员工能要工资吗?对于这些问题的具体答案,下文中将详细为您揭晓。 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