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城镇居民医保办理的对象有什么规定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说到城镇居民医保办理,就不得不提一下办理的程序,其实,只要掌握一定的方法,办理起来还是不难的。那么,城镇居民医保办理的对象有哪些呢?城镇居民医保的办理程序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城镇居民医保办理的对象
  凡不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和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子女统筹医疗制度覆盖范围内的市区城镇户籍居民应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具体对象包括:
  (1)在每个保险年度的首日,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居民(以下简称“老年居民”);
  (2)劳动年龄段(18周岁以上,男不满60周岁、女不满50周岁)的城镇非从业人员(以下简称“非从业居民”);
  (3)在每个保险年度的参保缴费期内,仍在学校就读的幼儿园和大专段(不含大专)以下学生;以及在每个保险年度的首日,仍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居民(以下简称“未成年居民”);
  (4)在每个保险年度的参保缴费期内,持有《常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城镇低保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部分残疾人员,包括视力残疾中的一级盲、二级盲,智力、肢体、精神残疾中的一级、二级(以下简称“特困居民”);
  (5)具有劳动能力的参保居民实现就业后,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已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和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子女统筹医疗待遇的人员, 不重复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二、办理程序:
  (1)在校学生由所在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学生家长填写《常州市市区在校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回执》后,连同保费一起交给学校,学校经办人员统一到社保中心办理。18周岁以上在校学生与其他在校学生的参保手续相同,由所在学校一并办理。其它居民到户籍所在地社区或者河海街道人社所办理参保手续。
  (2)所需材料:
  新参保居民需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一张。“非从业居民”另需提供经年度审验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目前为失业状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如果是符合免缴条件的“特困居民”,则需另外提供《常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原件及1份复印件。
  在进行城镇居民医保办理的时候,我们是需要先准备好户口簿、身份证等相关的材料的,如果是学生进行办理的话,可以由学校进行统一办理。另外,我们在进行办理的时候,还有一定的年龄的限制,只有在规定的年龄段内的才可以进行办理。
  
  
  


·如何申请医疗事故司法鉴定?
      如何申请医疗事故司法鉴定? 一、医疗事故鉴定 首先是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启动,《条例》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报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交由负责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


·医疗过错赔偿要求种类有哪些
      医疗过错赔偿要求种类有哪些? 一、医疗过错和纠纷 (一)医疗过错 1、医疗过错,属于过错的一种。在依据医疗水准判断医方的过错时,必须注意区分医疗水准与医学水准。 2、长期以来,医疗责任的认定一直是我国民法学界讨论的焦点,而医疗过错的存在与否又是认定医疗责任的关键。本文拟对认...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是一般纳税人吗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是一般纳税人吗 一、 纳税人的划分标准: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为一般纳税人;反之,则为小规模纳税人。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


·医疗纠纷补偿协议应该怎么写?
      医疗纠纷补偿协议应该怎么写? 一、医疗纠纷补偿协议应该怎么写? 医疗纠纷补偿协议 甲方(医疗机构):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患者):________;性别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出了医疗事故如何赔偿?
      出了医疗事故如何赔偿? 一、出了医疗事故如何赔偿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


·医疗损害责任官司中医务人员担责的规则原则
      医疗损害责任官司中医务人员担责的规则原则在公立医院与私立医院并存的环境下,医疗事故也频频发生。关于医院及医务人员是否应当承担医疗事故的赔偿责任这个问题,法律上也做出了解释。那么在医疗损害责任官司中,医务人员在什么情况下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呢?为您解答。一、医疗损害责任官司医疗损害赔偿...


·三级医疗事故标准是哪些
      什么是三级医疗事故三级医疗事故主要划分为五个等级,是因为医务人员在治疗方面的过失导致患者造成损伤。患者的重要器官受到严重的损害,身体功能严重障碍,部分的劳动能力也完全丧失,虽然对患者的生病没有妨碍,但是却严重扰乱了患者的生活,造成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当我们在治疗的过程中如果收到损害...


·医患纠纷卫生局管吗,如何处理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口的素质及文化程度也相应的普遍提高了。当遇到事情的时候都知道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不少网友咨询医患纠纷卫生局管吗?按照正常的流程,当遇到医患纠纷的时候我们应该到上一级,也就是卫生局进行处理。 医患纠纷卫生局管吗?发生纠纷后,医患双反委托当地县级或市级卫...


·医患伤人纠纷处理流程是什么,有哪些
      医患伤人纠纷处理流程是什么,有哪些解决办法? 一、医患伤人纠纷处理流程 1、发生医疗纠纷的当事人(医护人员)负责写出事实经过,同时向患者或家属做好沟通、解释、解答工作。 2、发生纠纷的科室主任负责组织本科医护人员对发生的医疗纠纷进行讨论总结,从中吸取教训,纠正不足。制定杜绝类似...


·在商场受伤垫付医药费应该由谁承担
      在商场受伤垫付医药费应该由谁承担一、顾客在商场受伤垫付医药费的责任主体 我国在关于顾客在商场受伤这一情形中,大多数的时候采用侵权责任法来解决这样的问题 ,商场作为公共购物场所,应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医疗事故认定步骤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认定步骤是怎样的? ?一、医疗事故怎么理赔 医疗事故赔偿的项目包括11项,具体为: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