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旅游合同纠纷案例带给我们什么启示?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旅游合同纠纷案例带给我们什么启示? 旅游合同纠纷案例
   一、简要案情
  原告冯某诉称,2004年6月9日,原告所在单位组织员工与被告深圳市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集体旅游合同,共计45人参团旅游。2004年6月24日,成某、冯某作为参团人员按照被告通知要求出游。当旅游进行到第三天的下午,原告乘坐被告安排的旅游大客车在上海市延安高架桥上因违反车辆安全操作规范,撞车后失控翻车,车上的乘客受到不同程度的损伤。经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认定,被告安排的大客车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交通事故,负交通事故全部责任。
  原告冯某系重伤者之一,其3/4~6/7椎间盘突出致残,身体和臂膀留下大面积的创伤性疤痕,丧失了劳动能力10%,经司法鉴定,冯某的伤残等级为十级伤残。为此,冯某请求法院判令被告:
  1、合同违约,并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2、支付残疾赔偿金;
  3、支付被抚养人生活费;
  4、支付后续治疗费;
  5、支付精神抚慰金;
  6、支付误工费;
  7、支付住院伙食补贴费。
  被告辩称,被告全面履行了合同义务,不存在违约行为。被告签订旅游合同后,依照旅游业管理规定委托上海某旅行社有限公司承担地接义务,地接社则租用专业旅游车队即安徽滁州市某旅游汽车有限公司的旅游大客车承担交通运输任务。原告乘坐的上述车辆发生交通意外后,被告及时采取措施,安排救治、后续治疗、交通事故的处理及有关保险理赔措施,先后多次往返上海等地,但终因原告认为赔偿标准的适用问题而拒绝向保险公司理赔。原告的伤害结果是虽然是由于交通意外事故造成的,但是被告对此既无过错也无违约,本案属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应当按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处理,原告的诉求不符合法律规定,据此,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二、审判结果
  2005年9月22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对(2005)深南法民二初字第1090、1091号民事判决,认为:
  1、二个原告所在单位与被告签订的《广东省国内旅游组团合同》,判决由被告深圳市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向原告成某支付残疾赔偿金、误工费人民币、住院伙食补助费;
  2、驳回原告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评析
  本案是在旅游过程中发生的一起特殊交通事故,其特殊性表现在,本案的受害者(原告)没有沿用人们以往的习惯思维与做法将肇事车辆所在单位作为肇事者告上法院,而是将与其所在单位签订旅游合的同旅行社作为被告诉至法院。本案是涉及数个法律关系的新类型案件。本案从原告的诉求看,涉及合同之诉、侵权之诉两个完全不同之诉的法律关系。鉴于本案的特殊性,在人们的生活中又经常遇到,因此,有必要对该案进行认真的研习,以寻求既符合法律规定,又符合客观实际的解决途径,同时,探讨该案的判决结果对处理同类型的民事案件具有一定的影响和指导、借鉴意义
  以上是我们收集的一篇比较典型的旅游合同纠纷案例,人们出游的时候会乘坐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方应该是两个,旅行社和肇事车辆所在单位。旅客应该按照旅游合同条款向旅行社进行索赔,并且按照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要求肇事车主赔偿。这里涉及到了两个不同的概念,涉及合同的诉讼和侵权方面的诉讼。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煤矿合同到期咋补赏?
      可能很多普通的老百姓对于用人单位如果违反规定来解除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的话是需要对劳动者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金的。但是很多人对于合同到期之后的经济补偿金是否需要计算并不是特别的清楚。比如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煤矿合同到期咋补赏?下面为您介绍。 一、据我国法律规定煤矿合同到期咋补赏? ...


·合同违约金上限规定
      合同违约金上限规定 一、合同违约金上限规定 (一)《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 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


·合同到期终止函怎么写?
      现如今大都是一合同的形式确定两者的合作关系,以及双方的利益和权力责任的划分关系,同时也只有签订合同才会有法律效力。如果没有合同,那么两者之间的责任、权力、以及义务都难以划分清楚。而合同签订的时候一般都会有期限,也就是合同的有效时间,超过时间一般都会自动解除合同,有些合同则会出现一...


·装修合同两年诉讼期过了还能起诉吗?
      装修合同两年诉讼期过了还能起诉吗?装修合同两年诉讼期过了还能起诉,对于超过诉讼时效的合同纠纷处理如下:1、合同超过诉讼时效后,当事人仍有起诉权。2、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


·一、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是多久?
      一、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是多久?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约定,如无类似约定,要提供承租人另找房源的合理期间,实际操作中,一般为一个月左右。二、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条件1、明确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事由。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


·合同生效时间是以什么为准
      合同生效时间是以什么为准大部分的合同在成立的时候就会同时生效,但实践中也会出现一些特殊情况,此时合同成立了,但并不能马上生效。那么这种情况下合同生效时间是以什么为准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合同生效时间是以什么为准 合同生效时间是以条款约定为准。不一定要注明地点...


·签订产品购销合同含税与不含税有区别吗
      签订产品购销合同含税与不含税有区别吗签订产品购销合同含税与不含税有区别吗?有区别。含税价是指商品报价中包含了税收(一台电脑含税报价7280元,包括电脑价格7000元,加4%税金280元)。不含税价是指报价中不含税收(一台电脑不含税报价7000元)。在平常的术语上,销售收入是含税收...


·不履行附义务的赠与合同可以被撤销吗
      不履行附义务的赠与合同可以被撤销吗 一、不履行附义务的赠与合同 一般情况下,受赠人不负任何义务,但有时赠与人在赠与时并约定受赠人负一定的义务。《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约定履行义务。但是附负担的赠与合同仍然是单务合同,大多数情况下,...


·资金入股合作合同范本
      资金入股合作合同范本 一、 什么是入股 入股又称股票持有或员工持股,即员工成为所服务企业的股东。员工入股的定义有广义和狭义之别。 狭义的员工入股指公司为使员工取得所属公司股票而提供各种便利制度; 广义的员工入股则为员工持有公司的股票系公司依奖励、斡旋、援助等方法,做为推进...


·双务合同先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双务合同先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有哪些?在合同订立之后,为了使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得到应有的保障,法律为合同双方当事人赋予了相应的权利,其中就包括了抗辩权。双务合同中,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使合同当事人的利益得到了保障,那双务合同先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有哪些?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说明...


·在签订合同后被动离职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在签订合同后被动离职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或许很多人都遇到过这种情况,在和用人单位签订合同之后却被告知你已经被辞退了,这算是一种变相的被动离职。被动离职也是有一定的赔偿的。那么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签订合同后被动离职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新劳动法关于被动离职的补偿标准 根据《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