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民事诉讼强制执行拘留的条件有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民事诉讼强制执行拘留的条件有哪些 一、民事诉讼强制执行拘留的条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在法院执行过程中,当事人或有关人员有以下情形的,法院可采取司法拘留等民事制裁措施。如果构成犯罪的,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2、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3、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4、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二、民事诉讼过程中对当事人执行拘留的情形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就是民事诉讼强制执行拘留的条件,希望对您了解相关的知识有所帮助。虽然民事诉讼并不涉及刑事上的处罚,但如果当事人在诉讼的过程中严重妨碍法院审理案件,在法院判决之后对法院的判决不予执行,法院都可以根据其情节的严重性给予处罚、拘留,如果情节严重,甚至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哪些情况下不负刑事责任
      哪些情况下不负刑事责任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能够辨认或控制自己的行为,从而对自己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1、未满14周岁的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应当负刑事责任;除此之外的犯罪,...


·团伙集资诈骗多久判刑呢?
      在我国,随着经济的发展,许多弊端日益显露出来,比如说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在各个方面开始受到诈骗,对于诈骗罪这一方面,国家刑法有明确的规定根据诈骗的多少和诈骗时间的多久来判刑,那么团伙集资诈骗多久判刑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诈骗罪量刑参考标准 三年以下...


·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故意杀人属于暴力犯罪之一,此时无论实际是否造成了被害人的死亡,其实都是会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当然没有造成对方死亡的话,此时属于未遂犯按照规定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进行处罚。那通常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故...


·收赃20万怎么量刑
      收赃20万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我国刑法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


·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的概念是什么
      其实在社会生活当中,一些比较淫乱的视频或者是网站,本身就是人的精神鸦片,作为成年人来讲都有可能会深陷其中,不能自拔。更不用说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在面对有些诱惑的时候,根本就不具备抵抗力!因此有一部分犯罪分子在社会生活当中引用我国的未成年人进行卖淫。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引诱未成...


·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处罚标准是怎样的?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处罚标准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前款规定的人员,索取他...


·走私假币罪怎样认定
      生活存在硬币的两面,有正的一面,也有反的一面。有货币就会有假币;有正常的贸易,就有走私犯罪。在我国,行为人走私假币的行为一般认为犯走私假币罪,而此时要想定罪处罚的,则还需要进行认定,那走私假币罪怎样认定?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走私假币罪怎样认定 走私假币,违反海关法规、逃...


·十四岁以下负刑事责任吗
      对于刑事责任,法律也是规定在达到了一定年龄后,才需要对自己的行为负刑事责任。那么十四岁以下负刑事责任吗?而要是行为人属于十四到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此时的刑事责任又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十四岁以下负刑事责任吗 不负。不满14周岁的人,一律不负刑事责任,...


·无期徒刑假释考验期是多久,考验期再犯罪怎么处罚?
      我国规定的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与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要是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则就会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但法律同时也规定了假释考验期,那么您知道无期徒刑假释考验期是多久呢?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无期徒刑假释考验期是多久 犯罪分子...


·绑架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绑架罪能判多少年
      在实践中,经常出现以勒索财物或满足其他不法要求为目的,利用被绑架人的近亲或其他人对被绑架人安危的忧虑,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或以实力控制他人的行为。这就有可能会构成绑架罪。那么,绑架罪立案标准究竟是什么呢?此外,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绑架罪能判多少年呢?下文将为您做一个较为...


·是否有犯罪记录消除申请通道?
      是否有犯罪记录消除申请通道? 在当事人如果因为犯罪行为而被判处刑罚之后,这个就会在法院检察院还有司法机关经过审核处理,并登记和保存相关的犯罪实际情况的记录,这个记录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前科。那么当事人在完成刑罚出狱之后,前科势必会影响到之后的发展,那么是否有犯罪记录消除申请通道?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