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医疗纠纷调解律师费用是多少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医疗纠纷调解律师费用是多少? 一、在调解程序中,律师费用是如何收取的?
  1、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代理费不低于20000元;
  2、法律文书:代为撰写、修改、审查法律文书,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难易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每份文书在600-2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3、律师见证: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所需时间等因素,按每件2000-10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4、代办公证:律师代办公证的事务不同,每件1500-3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5、律师函及法律意见书:为委托方出具律师函或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事务难易程度、使用目的、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协商收费,每份为1500-20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6、律师调查:按调查事项协商收费。
   二、律师在医疗纠纷调解中是如何做的?
  人身损害结果包括暂时性的人身损害及永久性的人身损害;代理律师应当审查有什么证据可以证明患者发生了人身损害结果(如果医疗尚未终结,损害结果尚不能确定,可以保留诉权,待损害结果可以量化的时候另行起诉。)
  律师依照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全面分析当事人是否有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医患双方有协议的,律师还可以审查是否有违约行为;代理医疗机构的律师,可以审查患者是否有不配合诊断、治疗、护理的行为。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诉讼时效为1年,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为起算点。律师应当充分把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涵义。违约之诉的诉讼时效为2年。
  律师提供咨询法律服务,应当审核当事人提供的案件线索及证据材料:案件线索包括但不限于医疗纠纷发生时的诊疗经过、既往病史、家族史、医疗收费及其它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信息情况;
  证据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就诊资料(包括门急诊、住院病史,各种检验申请单,医药费清单,注射证明,外配处方等)、纠纷有关的现场实物(药品、医疗器械、消毒药剂、血液及血制品等)、护理证明、误工及收入证明、交通费单据、住宿费单据、抚养/赡养/扶养证明、伤残用具证明、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等。
  综上所述,律师在医疗纠纷调解中起到的作用还是比较大的,双方应该找正规律师事务所进行调解,关于医疗纠纷调解律师费用,没有具体标准,要看医疗纠纷案件的难易程度。通常来说,也要在几千元左右。调解结束后,双方会达成医疗纠纷调解协议,这也标志着医疗纠纷处理结束。
  
  
  


·解决当前医疗纠纷的有效途径是什么?
      解决当前医疗纠纷的有效途径是什么 现如今,医疗纠纷发生的频率以及数量等等越来越大,这也导致我国的医患关系十分紧张,医患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大,影响社会的和谐建设和发展。当我们面临医疗纠纷的时候,一定要采取周全的处理措施。那么,在我国,解决当前医疗纠纷的有效途径是什么呢?跟着我们的脚步...


·打架医疗纠纷怎样起诉 (一)医疗纠纷处理程序
      打架医疗纠纷怎样起诉 (一)医疗纠纷处理程序 一、调解 首先发生医疗纠纷双方先进行调解,调解的方式有三种,可以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或者一种调解不成功再用其他方式进行调解。调节方式如下: 1、医患沟通: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有尊重患方知情权的义务,应当就患者病情及诊断治疗经过做出专...


·解决医患纠纷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解决医患纠纷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医患纠纷是由于患者或家属对医务人员或医患机构的医患服务不满意,双方发生矛盾,医患双方对诊疗结果及其原因的认定有分歧。而这时如果院方不能对这种分歧给病患方满意的答复或病人方面提出追究责任或经济赔偿时,就必须经过行政,甚至是诉讼手段才能解决。 一、医患...


·中国的医疗事故鉴定分级标准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鉴定的分级标准是根据我国于2002年9月1日起施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该规定具体按照他人对患者人身所造成的损害程度来划分的。四级医疗事故划分如下:一级医疗事故:他人过失行为直接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但不包括一些患者自身患病严重或疾病晚期导致的死亡的情况,这些是不能认...


·沈阳市医患纠纷委员会在哪里?
      沈阳市医患纠纷委员会在哪里? 一、沈阳市医患纠纷委员会地址 沈阳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地址:崇山东路19号 二、医患纠纷的防范和处理 (一)防范:总的来讲医方在平时要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1、强化安全意识、风险意识和防范意识; 2、提高医务人员技术水平,增强业务...


·医疗损害有哪些
      医疗损害有哪些构成要件医疗损害顾名思义就是发生在医疗诊断过程中,给患者人身造成损害的情况。现实中,对构成医疗损害做出了较为严格的要求,必须要符合一定的构成要件才行。那到底法律规定的医疗损害有哪些构成要件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医疗损害是指因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故意或过失(...


·一、公立医院医生醉驾是否开除公职?
      一、公立医院医生醉驾是否开除公职?1、只要不是有期徒刑以上和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就不会开除公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


·医疗过错认定环节应当考虑哪些方面的问题
      医疗过错认定环节应当考虑哪些方面的问题 医疗过错认定环节应当考虑以下哪些方面的问题 (一)医疗的合理性因素 医疗行为的以下特点决定了医护人员的注意义务不可能有统一的判断标准。 1、医疗行为针对疾病而实施,是处于不断的变化中,对病症变化发生影响的是疾病本身的发展、人体所具备的...


·企业改制职工医疗补助标准是多少
      企业改制职工医疗补助标准是多少?在市场化大潮中,国企改制的步伐越来越快,既然是改制,就会涉及到一些职工的变动。有的职工因此失去了工作。为此,企业会给其一笔经济补偿金。对于患病的职工,企业还会有额外的补助,那么企业改制职工医疗补助标准是多少?下面我们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了解下。 一、...


·医疗鉴定报告需要双方确认吗
      医疗鉴定报告需要双方确认。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建立专家库。 专家库由具备下列条件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


·医疗纠纷调解流程是怎样的
      医疗纠纷调解流程是怎样的? 一、医疗纠纷调解流程 1、医疗纠纷或投诉发生后,所在科室负责人应立即向医务科报告,隐匿不报者,将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后果。 2、因医疗问题所致的纠纷,所在科室应先进行调查,迅速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理措施,控制事态,争取科内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并接待纠纷患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