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医疗过错轻微责任参与度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医疗过错轻微责任参与度是什么? 一、医疗过错参与度
   1、概念
  医疗过错参与度是指在受理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案件中,依据职权或应医患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请求,委托具有专门知识的鉴定机构对患者方所诉医疗损害结果与医疗方过错行为有无因果关系等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评定和判断,从而为诉讼案件的公正裁判提供科学依据而进行的一项科学诉讼活动。在医疗过错鉴定中有一项对当事人权利影响很大的内容就是参与度的确定问题。
   2、判定依据
  所谓“参与度”是指被诉对象在诉讼损害结果的介入程度或所起作用的大小。它是赔偿医学为法学上确定因果关系而研究发展的新概念。
   二、医疗过错轻微责任参与度评定方法
  目前,较为一致的观点是采用五等级法对患者所诉医疗损害中医疗过错行为进行参与度评定,具体为:
   1、医疗过错参与度100%
  在该情形下,所诉医疗损害完全属于医疗过错所致,与就诊人自身体质、所患疾病及其他行为无关联,法学上为必然因果关系,也叫直接因果关系;
   2、医疗过错参与度75%
  在该情形下,所诉医疗损害主要是医疗过错所致,就诊人自身体质、所患疾病及其他行为增加了所诉医疗损害出现的可能性。法学上为相当因果关系。
   3、医疗过错参与度为50%
  在该情形下,所诉医疗损害是医疗过错和就诊人自身体质、所患疾病以及其他行为共同作用所致结果,且双方的作用强度难以区分,即出现所谓“原因竞争”,法学上为素因竞和之因果关系;
   4、医疗过错参与度25%
  在该情形下,所诉医疗损害主要是就诊人自身体质、所患疾病及其他行为所致,但医疗过错对损害结果的出现起到诱发、促进、加重等作用,法学上为事实之因果关系;
   5、医疗差错参与为0%
  所诉医疗损害完全是就诊人自身体质、所患疾病及其他行为所致,与医疗差错无关联或不存在医疗差错,法学上为无因果关系或无自然关联。
   三、医疗过错的认定
   (一)原则
  由于医疗行为具有高度专门性的特点,所以就一般性的诊治活动而言,医生享有高度自由裁量权,患者应当予以配合,当然医生应谨慎注意患者的健康利益,否则该行为违法。如果医生将具有一定危险性的医疗行为强加于患者,对医生裁量权不加制约,忽视患者方作为契约一方的主动性,侵害其私法上的处分权利的权利,这显然不公。
   (二)方法
  为了调整这种不对等的权利义务关系,对患者决定权的尊重逐渐成为医方的一项义务。根据“允许风险之法理”(该法理认为在一定情况下,为促进社会发展,允许威胁法益的人类活动存在),为使更多患者摆脱病患痛苦与绝望,实现治病救人的合法目的,法律允许带有危险性的医疗行为实施于患者,法律上称之为“容许性危险”,但“容许”并不使该行为当然合法。阻止其违法性应符合一定条件:
  1、就当时的具体诊治情况,实施该行为属正当合理,即没有其它诊疗办法或者相比之下该行为最为符合患者的健康目的;
  2、该危险行为得经患者方同意,但在情况紧急取得患者方同意明显不利于患者健康利益的除外,如患者昏迷急需采取紧急措施等;
  3、行为过程中尽谨慎注意义务,避免发生不应有的损害。即使行为正当合理,且经患者方同意,也并不意味着发生任何损害均属合法,如果损害是由于医生未尽谨慎注意义务而发生,并非不可避免,则该医疗行为同样属于违法行为。违法行为可以表现为作为和不作为两种形式,作为指积极地实施了违反义务的行为,如做阑尾切除术却误伤了卵巢组织;不作为指应当实施某种诊治行为因未实施而致人损害,如输血前未化验患者血型致患者因血管内凝血而死亡。
   医疗过错轻微责任参与度是什么呢?通过上文的解答,我们发现医疗过错参与度其实是医疗事故的因果关系的医学表示方法,用来判断双方责任的大小。一般来说,医疗过错参与度越高,责任越大。医疗过错责任的参与度在庭审中是重要的医学证据,因此我们建议您仔细辨别,以免给您造成不当的诉讼后果。
  
  
  


·icu医疗过错参与度是什么?
      icu医疗过错参与度是什么意思 一、icu医疗过错参与度是什么意思 医疗过错参与度是指在受理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案件中,依据职权或应医患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请求,委托具有专门知识的鉴定机构对患者方所诉医疗损害结果与医疗方过错行为有无因果关系等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评定和判断,从而为诉...


·工伤认定 未当天就医是否可以申报工伤?
      我国是一个工业大国。在这么大的工业基础上,有无数辛勤劳动的劳动者奉献者自己。在劳动者工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一些轻微的工伤事故。此种情况下可能就会发生工人不及时就医的情形。可工伤认定 未当天就医是否可以申报工伤? 什么是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


·医疗纠纷处理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
      医疗纠纷处理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 一、医疗纠纷处理相关法律有什么? 1、《侵权责任法》第七章“医疗损害责任”。主要注意的点有: (1)医务人员过错,必须向医院追讨赔偿; (2)医疗机构有三项免责事由(患者不配合、抢救生命垂危已经尽力、当时医疗水平所限)。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医生退休工资有多少
      医生的退休养老金是按照缴费年限、缴费基数来确定的,由于各地的缴费标准和个人所缴纳的年限、缴纳费用和退休的退休的年龄存在不同,没有办法给出确切的数额,但是可以计算出来,计算公式: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第二十六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包括...


·广东医疗纠纷律师处理规定是什么?
      广东医疗纠纷律师处理规定是什么? 一般医疗事故将会给患者带来巨大的损失,这种损失主要是身体上的损失严重者还会导致患者直接死亡,因此患者家属将会和医院产生巨大的矛盾纠纷,如果不及时解决就会造成恶劣的后果和影响,那广东医疗纠纷律师处理规定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


·医疗事故的处理原则是什么?
      医疗事故的处理原则是什么?医疗事故的处理原则是遵循过错责任原则,也就是如果说医疗事故的相关的医生和医务人员没有存在着过错的话,那么是不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的,主要还是因为这样进行判断的话,才是有利于相关人员的,才是公平公正的。出了医疗事故,我们先要看看是否需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也...


·医保欺诈骗保行为?
      医保欺诈骗保行为有哪些2023 一、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 1.虚构医药服务,伪造医疗文书和票据,骗取医保基金的; 2.为参保人员提供虚假发票的; 3.将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记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 4.为不属于医保范围的人员办理医保待遇的; 5...


·职工因病辞退医疗补偿金怎么计算?
      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能无故辞退员工,辞退员工需要给予员工一定的赔偿。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辞退员工的赔偿是怎样的,职工因病辞退医疗补偿金怎么计算的,我们还为您准备了违法辞退的三种表现情形,以及接触劳动合同的三种情形。 一、辞退员工的赔偿: 1、若是非依劳动合同法...


·工伤医疗待遇是什么?
      工伤医疗待遇是什么 (1)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 (2)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按照本企业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3)工伤...


·构成医疗损害责任的条件是什么?
      构成医疗损害责任的条件是什么《侵权责任法》: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医疗损害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因为过错导致患者人身损害应当承担的侵权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54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医疗损害责任...


·二级乙等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二级乙等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医疗事故中的伤残等级其实与交通事故、工伤事故中的伤残等级是不太一样的,其中医疗事故只分为了四级,继而又在区分为了甲乙丙等不同的等级,但这些却与人身伤残等级是一一对应的关系。针对不同的伤残等级,赔偿标准是不同的。那其中二级乙等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