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设施用地包括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交通设施用地包括哪些?
  
  一、交通设施用地包括哪些?
  
  1、铁路用地。指铁道线路及场站用地,包括路堤、路堑、道沟及护路林,地铁地上部分及出入口等用地。
  
  2、公路用地。指国家和地方公路(含乡镇公路),包括路堤、路堑、道沟、护路林及其他附属设施用地。
  
  3、民用机场用地。指民用机场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4、港口码头用地。指人工修建的客、货运、捕捞船舶停靠的场所及其相应附属建筑物,不包括常水位以下部分。
  
  5、管道运输用地。指运输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等管道及其相应附属设施地面用地。
  
  6、街巷。指城乡居民点内公用道路—含立交桥、公共停车场等。
  
  二、交通设施用地是否可以私自买卖?
  
  当然不能私自买卖。交通用地指城市对外交通设施用地,包括铁路、公路线路及相关的防护地带等用地。又指居民点以外的各种道路(包括护路林)及其附属设施和民用机场用地。
  
  三、交通设施用地是如何取得的?
  
  1、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近期建设与土地利用规划年度实施计划;
  
  2、符合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相关政策,属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法律行政法规及《划拨用地目录》规定的其他用地等;
  
  3、取得规划选址和土地审查意见;
  
  4、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经计划部门批准立项;
  
  6、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及环保部门的审查。
  
  综上所述,交通设施属于市政项目,交通设施用地的属性应该是划拨性质,像铁路、公路用地、港口机场用地等都属于交通设施用地范畴,其特点是用地性质单一,都是无偿使用的。并且分布很广,数量繁多。因为交通设施用地是政府用地,所以不能进行买卖。
  
  


·一、车子脱保了交通事故如何处理?
      一、车子脱保了交通事故如何处理? 车子脱保了交通事故的处理方式是报警,由当事人本人进行对方损失的赔偿。这种情况之下,保险公司不需要承担责任,因为没有缴纳交强险的费用。从交强险设立的目的看,交强险属于强制性保险,其立法本意是以该强制性责任保险保障受害人能及时从保险公司得到经济赔偿...


·商业车险酝酿二次费改怎么改?
      商业车险酝酿二次费改怎么改? 一、二次费改怎么改? 1、二次费改将如何推进?目前业内比较统一的说法是,主要在首次费改基础上改变以下两个系数:渠道系数浮动区间由0.85~1.15调整为0.75~1.15;自主核保系数浮动区间在部分地区进一步从0.85~1.15调整为0.75~1....


·撞了营运车辆是否有误工费?
      不知您是否遇到过撞了营运车之后,对方向你索要误工费的事情。误工费顾名思义是由于耽误对方营运而需要支付的费用,那么撞了营运车辆是否有误工费?对方索要误工费是合理行为吗?本站的我们将相关知识整理如下。一、撞了营运车辆是否有误工费?营运车辆每天都要负担一定的营运费用,若发生交通事故,营...


·开车玩手机是违法还是违章
      开车玩手机是违法还是违章 一、开车玩手机是违法还是违章 开车玩手机属于违法行为。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开车打手机处罚规定如下: 1、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一、交通事故人伤几天出具鉴定报告?
      一、交通事故人伤几天出具鉴定报告?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检验...


·汽车租赁合同简单版的内容是怎样的
      随着社会的发展,汽车租赁行业也是风生水起,尤其是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喜欢办自助旅游,到了旅游地点租一辆汽车也不失为一件很不错的事,但是,在我们租赁汽车的时候是需要签订汽车租赁合同的,那么汽车租赁合同简单版是什么样的呢? 汽车租赁合同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肇事撞死3人判几年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在道路上驾驶机动...


·一、铁路交通事故?
      一、铁路交通事故有哪些 按我国铁路交通事故统计惯例,铁路交通事故应包括"路外伤亡事故"、"铁路旅客伤亡事故"和"铁路职工责任伤亡事故"三大部分。 列车及调车作业中发生冲突、脱轨、火灾、爆炸、相撞;客运列车脱轨。列车运行中设备设施、装载货物(包括行包、邮件)、装载加固材料(或装...


·车祸致人死亡无力赔偿应该怎么办?
      车祸致人死亡无力赔偿应该怎么办?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会买车,当然,车多了也就可能面临车祸,发生了车祸您肯定都会想到要走司法程序,这里面的法律问题也就显现出来了,那么,车祸致人死亡无力赔偿判刑多少年?应该怎么办呢?的我们为您整理如下: 一、车祸致人死亡无力赔偿应该...


·一手房买卖交易流程是怎样的?
      实践中,资金充足的人一般会选择购买一手房。如果要买一手房,那么一手房买卖的程序有哪些?而购房者还是资金不够的话,往往会选择购买二手房,那么您知道二手房买卖的程序有哪些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一手房买卖的程序有哪些? 1、买受人与开发商或其代理商、包销商签订《认...


·新车被追尾对方全责应该如何处理
      1、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2、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若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若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3、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