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是否可以转租 可以转租房屋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现实中,有的人租了房子不愿意自己住,想把房子转租出去,觉得这样更为划算,用转租作为一种投资,但是转租是有风险的。而从法律角度分析,究竟房屋是否可以转租呢?而转租房屋的,此时又会产生怎样的风险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房屋是否可以转租
  房屋转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在得到房东的同意下,将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者全部再出租的行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此,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转租的,转租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出租人在一定期限内未提出异议的,转租合同有效,反之则应认定为无效合同。
  二、房屋转租有哪些风险呢
  风险一:租金无法收取
  收不到租金的情形最为普遍,所以这也是房东最为关心的一个问题。租客以各种理由拖欠租金的,可以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包括拖欠租金的违约条款。在租赁合同中就约定,如果出现拖欠房租达2个月以上的情形,房东可以终止租赁合同,并要求租客赔偿损失。
  风险二:房屋不当使用
  房屋遭到滥用,比如改变了居住用途,或者私自进行改装等,这都会让给房东带来意想不到的风险。对于本地的房东来说,一定要勤快一点,只要有机会,必须到出租房屋去巡视一番,以防止房屋被不当使用。
  风险三:连带法律责任
  租客如果做出违法乱纪的事情,房东也会受到牵连。根据公安部门对流动人口管理的要求,要在全国建立出租房屋备案制度,出租人也会因此要承担相应的治安责任,并实行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因此必须加强对出租房屋的管理。
  风险四:租客“恶意添附”
  在征得房东同意的前提下,租客代为装修,但这其中往往会出现“恶意添附”的情形。
  风险五:电话成为“吸血鬼”
  为了租客方便,有些房东会代为安装固定电话,这也要当心,以免自己承担巨额话费。
  风险六:灭失风险不得不防
  灭失风险是一种极端情况,但如果是因为自身原因造成,则应该由自己来承担。应该重视租客所反映的情况,比如电路、煤气管路老化问题,这容易引起火灾,导致灭失风险出现。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允许承租人转租房屋,但此时最好是能够经过原房东的同意,否则的话承租人就会承担不利的法律责任。而转租房屋也会有一定的风险,具体包括了上述六种,要是你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在买二手房之时
      在买二手房之时,交易双方可能不信任彼此,在签订合同后要给该合同办理一个公证手续。所谓合同公证,是指公证机关对签订合同的双方在自愿的前提下所签订的合同内容,双方代表的资格等进行认真审核后,而出具的公证书。 为了确保签订合同的双方履行合同条款,避免产生纠纷和诉讼,对合同内容是否符合...


·起诉房产纠纷的材料要哪些
      在实践中,由于各种因素,致使房产纠纷频繁发生。当发生纠纷时,部分购房者会选择通过协商、找有关部门调解的方式去处理,但绝对大多数更愿意通过诉讼的途径来解决,因为诉讼较之其他方式会更加有效。那么起诉房产纠纷的材料要哪些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解答。 一、起诉房产纠纷的材料要哪些 业主...


·离婚房产如何估值,房产如何分割?
      近年来,我国离婚率是比较高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办理离婚手续之前,首先需要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分配,一般来说,争议最大的共同财产即为房产,由于在房屋购买后,会出现物价上涨,导致房屋贬值、增值等现象,故而在离婚时,需要对房产价值进行估值,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


·什么情况下房屋不可以出租?
      什么情况下房屋不可以出租? 一、什么情况下房屋不可以出租 1、依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


·合同到期房东不续签怎么办?
      对于那些没有资金支付房屋的价款,也不能支付首付的情形,或者是暂时没有意愿购买房屋的主体,可以向有房屋产权的主体,通过签订租赁合同之后,获得房屋的使用权,根据相关规定,租赁合同是有期限的,合同到期房东不续签怎么办?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合同到期房东不续签怎么办任何一方都没...


·租房子物业费谁来承担?
      有些人会把自己空闲的房屋出租给他人使用,然后收取的一定的押金。这个时候关于水电气费这些都是应该好好约定清楚的,当然从实际情况来看,多半都是由租客自己来承担这些费用。但除此之外,还会有物业费。那么租房子物业费谁来承担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介绍。一、租房子物业费谁来承担这个要看双方...


·商品房贷款可以提前还清吗
      可以提前还清。先到银行查清尚欠本金和利息,一次性全部还清所余贷款,然后由银行出具还清的证明和同意涂消房屋抵押的证明,之后再到房管局办理涂消抵押证明。《贷款通则》第三十二条:贷款归还: 借款人应当按照借款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 贷款人在短期贷款到期1个星期之前、中长期贷款到...


·一、买房网签之后自己能备案么?
      一、买房网签之后自己能备案么?购房者购买的房屋最终实现合法存在,要经过网签和备案两个流程,实际购房中大家常常把网签和备案当做一回事,其实不然。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


·房屋他项权登记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房屋他项权登记这只是对房子的抵押登记换了一种说法而已,而生活中需要我们把房子这么重要的不动产抵押出去的一般也是因为各种原因需要向银行贷款了。并且伴随着房贷业务目前在我国还是每年呈现出上涨的一种趋势,房屋他项权证登记的工作将来您都是有可能会接触到的,因此提前了解一下房屋他项权登记...


·一、房屋遗产继承公证费太高了怎么办?
      一、房屋遗产继承公证费太高了怎么办? 房屋遗产继承公证费太高了可以协商降低支付,也可以在不同的公证处之间对比收费的,现在可以讲价格的。房屋继承公证处公证费用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 元,另外,还需要收到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


·开放商没有预售证是否可以卖房
      开放商没有预售证是否可以卖房1、首先,我国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2、依照上述规定,具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期房销售的前提条件,换句话讲,也就是开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