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怎样打离婚官司多钱?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打离婚官司是很麻烦的,既浪费又浪费精力,但离婚官司的焦点和最难解决的问题往往是离婚后财产分割问题,双方都想多分一部分财产,那么怎样打离婚官司多钱呢?以上问题由在下文中为您大致分析一下。
  一、离婚后多分财产的有关内容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二、怎样打离婚官司及其流程
  1、打官司前要写好状子,原告在写的时候要注意明确诉讼请求并符合法律规定,应具有可操作性。在书写离婚起诉书的首先要写明原、被告的基本信息,以便法院与当事人联系。然后简明扼要,层次清晰的写好事实与理由部分,千万不要让法官看得云里雾里,以免适得其反。最后写明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的内容,注意此处要尽可能的写具体明确,以提高可操作性。如果实在没有把握写好,建议请律师代写。2、怎么打离婚官司?准备工作非常重要,那么我们应该具体准备些什么呢?要准备好充分的诉讼证据对于绝大多数当事人来说,由于第一次诉讼,因此,没有收集、整理证据的意识。但法院审理案件,诉讼中心围绕“证据”进行,没有证据,往往是“有理但打不赢官司”。因此,要着重围绕自己的诉讼请求收集相关证据,盲目起诉,往往“欲速而不达”。通常一方起诉后,另一方往往会闻风而动,转移家庭共同财产。因此,在起诉前,先不要打草惊蛇,先不露声色地将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证据进行收集和整理。在必要时,甚至可以在诉讼前请求法院采用诉讼保全的措施。
  3、接到法院传票时,不要紧张,要针对对方诉求收集相反证据,并进行答辩准备。
  很多当事人在接到法院传票时,往往非常紧张。特别在看到原告“歪曲事实”的起诉状后,即紧张,又气愤,又担心法院会听信原告一方之言。其实这是大可不必的,法院一般只是在开庭时,才会认真听取原告的诉讼请求和意见,对于原告的诉状内容,也只是一看了之,不会轻信。但被告应针对原告的诉状内容及提供的证据,收集相关的反证。很多被告认为,“第一次离婚诉讼,只要我坚持反对离婚,法院就不会判离”。其实这种观点是片面的。在原告已向法院提交大量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前提下,如果被告仅仅是口头辩解,法院是否判决离婚就很难讲了。打官司是一件很严肃的事,任何一方都不能凭经验办事,也不可掉以轻心。在答辩时,也不要“眉毛胡子一把抓”、什么都想解释,恨不得给法院写一封“万言书”,其实这是根本没有必要的。答辩状要“抓大放小”,抓住要害,有针对性地答辩,这样条理才会清晰,给法官留下深刻的印象。
  4、开庭时,要准备好诉讼材料,不要紧张,从容地应对庭审。
  该带的诉讼材料,如身份证、答辩状、证据原件一定要带齐。法院一般让当事人做的陈述,最好前提写好,开庭一边看,一边说。由于原、被告所处的角度不同,准备的陈述材料也不同。作为原告,在陈述时,应尽量把夫妻感情破裂的表现以及事实陈述清楚,并配有相关例证。作为被告,应尽量围绕夫妻感情尚可、不到分手地步为中心,摆事实,讲道理。不要强调对方某一点的陈述不符合事实,而要把握整个大的方向,不要被对方“牵着鼻子走”,陷入诉讼中的被动。在辩论阶段,听对方陈述时一定要聚神会神,不要为对方不中听的言辞气晕了头脑。对方说的不对的要点,要拿笔记住,然后继续向下听。在反驳时,要有条理地围绕自己的主张反驳。很多当事人在答辩时,往往按对方说错的地方,一条一条纠正,作为辩论提纲,其实这是不妥的,要有自己的思路,不要顺着对方安排的路走,以防陷入对方的陷阱。
  5、宣判后,要仔细阅读法院的判决书,决定是否服判或上诉。
  判决书下来后,当事人往往是倒着看的,先看判决结果,或喜或悲。但对于判决书中的内容,法院判决的依据,往往少有当事人仔细研究和推敲。实践中,一点儿瑕疵都不存在的判决书很难找到,但并不是有了瑕疵就找到了上诉的理由。要看法院关键的判决所依据的事实是否真实、客观。一般情况下,离婚案件中,一审判决一旦生效,如果不是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只是存在一些小的问题,即使上诉,二审法院改判的可能性较小。婚姻家庭共同体实质上是男女双方甜蜜的“合伙”关系。既然是“合伙”,也就意味着存在“经营风险”,有可能因“经营不善”而“散伙”(离婚),那就意味着几年、甚至几十年的“经营成果”付之东流。因此,离婚是不得已的选择!以上就是针对网友们怎么打离婚官司,离婚官司如何打的问题,相信您对如何打离婚官司也有了大致的了解,打官司对于法律知识薄弱的当事人而言,还是一件困难而又复杂的事,因此建议您请一个专业的婚姻律师来帮您打离婚官司,帮您尽快结束婚姻官司这场“马拉松”。综之,怎样打离婚官司多钱还是要根据最高人民出行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和离婚案件的实际情况来定夺。从夫妻分割财产五大原则来看,有孩子抚养权,在婚姻中无过错的女方在离婚后所分得的财产会更多一些。以上内容就是我们关于怎样打离婚官司多钱的法律解答,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相关法律知识,欢迎您咨询我们。
  
  
  


·丈夫和别人同居可离婚吗?
      如果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与他人同居,则已经违反了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另一方可以提出离婚。
      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如果夫妻中一方不愿意离婚或者对夫妻财产、子女等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


·审查起诉阶段家属会见是否被允许?
      审查起诉阶段家属会见是否被允许?审查起诉阶段家属会见是被允许审查起诉阶段家属会见是合理的,但是必须是辩护人的身份才可以。在审查起诉阶段,家属作为辩护人的,经过检察院的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犯罪嫌疑人会见。与辩护律师相比,被限制了许多条件。如果仅是家属身份,是不可以会见的。审查起诉阶段...


·离婚时,小孩已满8周岁的,法院怎么判?
      根据民法典以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应的民事法律行为。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之间关系的解除而消除,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


·能不能放弃抚养费,放弃行为产生的原因是什么?
      一般来说,夫妻双方在离婚时,会争夺孩子的抚养权,也会对抚养费的支付问题产生歧义。但是在协议离婚的情形,也存在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放弃孩子的抚养费的情形,从法律角度来看,能不能放弃抚养费,放弃行为产生的原因是什么? 一、能不能放弃抚养费? 如果双方当事人是真实的意思表示,是...


·一、分居后的财产算夫妻共有财产吗?
      一、分居后的财产算夫妻共有财产吗? 分居后的财产也可以算夫妻共有财产的。因为分居并不表示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不存在了,夫妻双方在分居期间各自所得如果没有法律规定或者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离婚协议的效力如何 什么样的离婚协议无效?
      关于离婚协议的效力问题,首先要区分离婚协议约定的是夫妻双方的财产分配内容还是关于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等关于人身权的内容,协议有效时双方可以通过约定分割财产。但实践中也经常出现离婚协议无效的情况,那到底什么样的离婚协议无效呢?现在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介绍吧。 一、离婚协议的效...


·嫁妆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嫁妆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在现实生活中,女方出嫁往往有娘家送去嫁妆,嫁妆的表现形式都不尽相同。那嫁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夫妻之间的哪些财产属于共同所有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嫁妆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嫁妆是女子出嫁时,从娘家带到丈夫家去的衣被、家具及其他...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时限是多久?
      尽管我国已经全面放开二胎政策,但是并不意味着计划生育政策就不用执行。那些违背二胎政策,生育三孩甚至更多子女的家庭,要缴纳一笔社会抚养费。一般情况是社会抚养费按照当地人均年收入的三倍征收。那么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时限是多久?下面我们简单和您讲一讲。 一、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时限是多...


·离婚过程中
      离婚过程中,有一些需要对财产等进行划分,或者对于婚姻中一些难以调节的事情通过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在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也需要一定的流程,这个流程对于法律不太了解的人来说,非常的繁琐复杂。那么下面我们就带着您了解一下到法院起诉起诉离婚需要多长时间开庭审理呢? 第一阶段:首先向法...


·离婚诉讼第二次开庭要多久
      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根据...


·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怎么界定
      婚前财产都是指在婚前夫妻其中一人已经在自己名下的财产;婚后财产都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任何一人所得的财产。婚前财产是在婚前取得;婚后财产是在婚后取得。婚前财产在离婚时是不需要分配的,婚后财产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