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债券利率是如何确定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公司债券利率是如何确定的? 一、公司债券如何确定利率
  公司债券按照以下标准确定利率:
  1、企业债券的利率由企业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2、实际操作中,债券票面年利率在shibor(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基准利率(发行首日前5个工作日一年期shibor的算术平均值)加上基本利差区间之内,由发债企业与主承销商和投资者商定,企业债券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算;
  3、影响企业债券利率确定的因素主要包括企业债券的信用等级、市场资金情况、金融机构贷款基准利率走势等。
   二、企业债券
  企业债券通常又称为公司债券,是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债券。企业债券代表着发债企业和投资者之间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债券持有人是企业的债权人,不是所有者,无权参与或干涉企业经营管理,但债券持有人有权按期收回本息。企业债券和股票一样,同属有价证券,可以自由转让。由于企业主要以本身的经营利润作为还本付息的保证,因此企业债券风险与企业本身的经营情况直接相关。如果企业发行债券后,经营状况不好,连续出现亏损,可能无力支付投资者本息,投资者度就面临着受损失的奉贤。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企业债券是一种风险较大的债券。所以,在企业发行债券时,一般要对发债企业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或要求发行企业有财产抵押,以保护投资者利益。另一方面,在一定限度内,证券市场上的风险与收益成正比相关关系,高风险伴随着高收益。企业债券由于具有交大风险,它们的利率通常也高于国债和地方政府债券。
  企业债券按不同标准可以分为很多种类。最常见的分类有以下几种:
  (1)按照期限划分,企业债券有短期企业债券、中期企业债券和长期企业债券。根据我国企业债券的期限划分,短期企业债券期限在1年以内,中期企业债券期限在1年以上5年以内,长期企业债券期限在5年以上。
  (2)按是否记名划分,企业债券可分为记名企业债券和不记名企业债券。如果企业债券上登记有债券持有人的姓名,投资者领取利息时要凭印章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转让时要在债券上签名,同时还要到发行公司登记,那么,它就称为记名企业债券,反之称为不记名企业债券。
  (3)按债券有无担保划分,企业债券可分为信用债券和担保债券。信用债券指仅凭筹资人的信用发行的、没有担保的债券,信用债券只适用于信用等级高的债券发行人。担保债券是指以抵押、质押、保证等方式发行的债券,其中,抵押债券是指以不动产作为担保品所发行的债券,质押债券是指以其有价证券作为担保品所发行的债券,保证债券是指由第三者担保偿还本息的债券。
  (4)按债券可否提前赎回划分,企业债券可分为可提前赎回债券和不可提前赎回债券。如果企业在债券到期前有权定期或随时购回全部或部分债券,这种债券就称为可提前赎回企业债券,反之则是不可提前赎回企业债券。
  (5)按债券票面利率是否变动,企业债券可分为固定利率债券、浮动利率债券和累进利率债券。固定利率债券指在偿还期内利率固定不变的债券;浮动利率债券指票面利率随市场利率定期变动的债券;累进利率债券指随着债券期限的增加,利率累进的债券。
  (6)按发行人是否给予投资者选择权分类,企业债券可分为附有选择权的企业债券和不附有选择权的企业债券。附有选择权的企业债券,指债券发行人给予债券持有人一定的选择权,如可转让公司债券、有认股权证的企业债券、可退还企业债券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蚩尤者,能够在一定时间内按照规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企业发行的股票;有认股权证的债券蚩尤者,可凭认股权证购买所约定的公司的股票;可退还的企业债券,在规定的期限内可以退还。反之,债券持有人没有上述选择权的债券,即是不附有选择权的企业债券。
  (7)按发行方式分类,企业债券可分为公募债券和私募债券。公募债券指按法定手续经证券主管部门批准公开向社会投资者发行的债券;私募债券指以特定的少数投资者为对象发行的债券,发行手续简单,一般不能公开上市交易。
  综上所述,关于公司债券利率是如何确定的相关内容就为您介绍到这里。公司债券的利率的确定,是该公司根据市场的情况来确定的。希望您在购买公司债券的时候,了解好相关的内容和政策,通过正规渠道进行购买,一旦发生纠纷,要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利益。
  
  
  


·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能否取保
      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能否取保涉嫌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符合《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依法申请取保候审,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依法决定。我国刑事诉讼中,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是:(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


·债权转让是否可以撤回?
      债权转让是否可以撤回?债权转让是指债权人将债权转移给第三人的情形,实践中经常出现这样的情况,但是,实际中还会出现原债权人后悔转让债权,要求撤回债权转让,那么债权转让是否可以撤回?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债权转让是否可以撤回?债权转让可以撤回,但不能随意的撤回...


·合同诈骗罪与贷款诈骗罪有哪些区别
      合同诈骗罪与贷款诈骗罪有哪些区别 贷款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都是属于诈骗犯罪当中的一种,只不过二者通过方式不同,这也就是他们之间的不同点。除此之外,合同诈骗罪与贷款诈骗罪之间还有哪些不同之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合同诈骗罪与贷款诈骗罪区别有哪些 贷款诈骗罪...


·个人借款借据范本如何起草?
      个人借款借据范本如何起草? 现在很多法律纠纷都是民间借贷引起的,其根源就是借贷双方法律意识淡薄,才起草借款借据时,过于随意,导致在还款时,会被另外一方找出漏洞,从而双方产生纠纷,避免此类纠纷最有效的方法就是起草有效的借款借据,那么,个人借款借据范本如何起草?具体要求如下: 一...


·未成年欠钱监护人坐牢吗不会
      未成年欠钱监护人坐牢吗不会1、单从名称上就有区别,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基于的是未成年人身体心智尚未发育完全,不能辨认和控制自己的行为以及对自己行为的后果由明确的认知并能够承担相应的责任,年龄是确定未成年人监护权的基础,未达到成年年龄,即便心智发育再健全,也需要监护人。而成年人的监护权...


·无债权债务情况说明的格式范本
      无债权债务情况说明的格式范本 一、范本格式 无债权债务情况说明的格式范本 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万元减少到——万元。本公司已于-年-月-日在-报上刊登了减资公告,迄今为止,无任何单位或个人向本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请求。至此,本公司债务已清偿完毕,对外也无任何担保...


·债权转让协议书范本
      债权转让协议书范本 债权转让的是债权人将自己合适所有,并且符合转让条件的债权,转让给他人。此时在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是需要签订一份协议的,即债权转让协议。那么这个协议是怎样的呢?我们带来相关范本一份,帮助你进行了解。 债权转让协议书范本 甲方(转让方):___________...


·民间借贷纠纷处理的原则都有哪些?
      民间借贷纠纷处理的原则都有哪些? 1、人民法院审查借贷纠纷案件的起诉时,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2、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约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


·创新创业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需包括哪些内容
      创新创业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需包括哪些内容?根据《公司法》第168条第2款的规定,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应当载明的事项有:一、公司名称公司名称是募集办法中首先应当载明的事项。公司名称应当用全名。在公司名称一项中还应注明公司注册地、营业地或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等有关事项。二、债券总额和债券...


·公司债权债务转让纠纷是怎样的?
      公司债权债务转让纠纷是怎样的? 一、债权债务转让纠纷 1、通过受让股权,成为公司股东,改组公司董事会和经理层。该模式下,交易主体是有限公司的股东,当然不会继承出让方的债权债务,但是公司的债务仍然由该公司承担。 2、购买该公司的核心资产。普通的资产买卖协议,交易的主体是该公司...


·借款用途不合法该怎么办
      借款用途不合法该怎么办 一、借款用途不合法该怎么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非法活动而进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受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输赌博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又规定:“明知他人实施...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