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国债和公司债券的区别有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国债和公司债券的区别有哪些 一、国债和公司债券的区别
  1、国债的安全性较公司债要好;从信用评级角度来看,对一个国家中的公司的信用评级,最高也不能超过这个国家的信用评级。例如,在国际债券市场中,瑞典政府的长期债券信用评级为AA。那么在瑞典注册的任何一家公司或企业,其长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最高也不会超过AA。
  2、由于国债具有较高的安全性,所以国债在发行时期利率也常常低于公司债。
  在二级市场上,国债的收益率也较同一期限的公司债的收益率要低。在一国债券市场中,收益率最低的基本上是这个国家的国债。
  3、国债的发行金额通常要大大超过公司债的发行金额。
  这主要是国家作为一个经济活动的实体。其对资金的需求常常大于公司企业。国家的经济活动规模也远远大于公司。由于国债发行金额远远超过公司债,所以国债的流通性通常也好于公司债。在二级市场中,国债的交易活动较公司债的交易活动要活跃得多。
  4、国债的税收待遇常常强于公司债。
  由于国债发行有利于解决国家财政上的运营困难,所以政府往往采取种种措施来鼓励投资者投资国债,而税收的优惠便是这些措施中的一部分。
  在国际债券市场中,最为投资者所接受的,是美国政府发行的国债。由于其安全性较好,发行金额大,加之美元在国际金融市场中的地位与作用,因此美元国债被各国投资者们广泛接受。近年来,德国国债与日本国债市场发展也较快。在全部投资组合中,非美先债券的比重有上升的趋势,在我国,由于发行债券的公司多为政府所拥有的大型企业,其信用由国家担保,所以我国公司债与国债差别目前不是很大。
   二、国债都有那些优势?
  安全性高。由于国债的发行主体是国家,有国家的信誉作为担保,因此国债的安全性极高。近年来,随着金融诈骗的频出,老百姓的钱袋子受到了极大的威胁,而在中国,没有那种理财产品在安全性上比得上国债。
  利率高。随着市场利率的下行,银行存款的利率也随之走低。与同期的银行定期相比,国债的利率往往要高些,具有一定的利率优势,特别是在目前国有银行3年期和5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普遍低于3%的情况下,国债的利率优势不言而喻。
  灵活性高。相比较银行理财,和银行定期存款,国债的支取更为灵活。您都知道,在银行存定期,提前支付只能享受活期存款的利率,在银行购买理财也是不能提前赎回的。而国债不同,国债是可以提前支取的,当持有的国债期限不满6个月的时候,提前支取是没有利息的。当持有的国债期限满了6个月之后,提前支取可以享受部分的利息,当然持有的时间越长,获得利息就越多。与银行理财和银行定期存款相比,国债的支取更加的灵活。
  所以,其实国债和公司债券的区别主要是体现在,相对于公司债券来说,国债具有较高的安全性,风险会更小一些。另外,在进行发行债券的时候,国债的发行金额通常要大大超过公司债的发行金额。但是,公司债券的利率一般是会高于国债的。
  
  
  


·根据法律规定欠钱没有钱不还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欠钱没有钱不还怎么办?欠钱后没钱还的话可以考虑和债权人协商分期还款,但债务肯定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法律规定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的话,可以和债权人约定分期偿还。分期还...


·买卖合同拖欠货款法律依据是什么?
      买卖合同拖欠货款法律依据是什么?社会交往中,双方因某一事达成协议需要签订合同,合同对双方具有一定的约束力,有时候签订和买卖合同,还是会有拖欠货款的情况出现,拖欠货款就必须按照规定支付一定的利息,无法解决的纠纷就需要走法律途径,下面我们为您详细讲解一下,买卖合同拖欠货款法律依据和起...


·一方欠条是否夫妻共同债务?
      一方欠条是否夫妻共同债务? 一、一方欠条是否夫妻共同债务 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65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


·民间借款合同无效如何处理
      民间借款合同无效如何处理民间借贷中也是需要当事人签订一份相应的借款合同的,但这样的合同也是有可能出现无效的情形,而并不是说一律都是有效的。不过对于当事人来讲,在遇到民间借款合同无效的时候,应该如何处理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民间借款合同无效如何处理 《合同法》第5...


·如何认定夫妻共同债务司法解释
      如何认定夫妻共同债务司法解释新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自2018年起,我国《婚姻法》颁布了关于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具体的认定标准,其中夫妻共同债务的一个认定原则就是要“共债共签”,意思就是,夫妻共同债务必须是夫妻共同签署才能认可,只有夫妻一方所负债务是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


·债权转让协议什么时候发生效力?
      发生效力的情况:债权转让从转让和受让的关系上讲,其权利转让的主体是债权人和第三人,虽然与债务人在其履行义务的对象上有关,但从权利转让这一特定的法律关系来看与债务人是无关的。这并非说无任何关系,债权转让合同的主体虽不涉及债务人,但转让合同生效,依照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之规定,必须与...


·打债务官司要准备哪些证据
      打债务官司要准备哪些证据在因债务人没有按时还债,债权人向债务人讨债时而发生了债务纠纷,债权人可以选择协商、调解、仲裁以及诉讼等方式来解决,其中,诉讼是最有效的方式。诉讼也就是打官司,那么债权人应该如何打债务官司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债权人应该如何打债...


·离婚判决债务承担是怎样的若该笔债务是原夫妻一方个人债务
      离婚判决债务承担是怎样的若该笔债务是原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即使该债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则该债务在离婚后仍应由其个人来负责归还,法院在审理中可只列该个人为被告,判决其承担偿还。若该债务属夫妻共同债务,则该债务的承担应根据夫妻离婚的方式和对债务的约定或规定来确定由一方或双方来承担...


·离婚后起诉共同债务应怎么办?
      离婚后起诉共同债务应怎么办? 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


·借条中存在的陷阱有哪些
      借条中存在的陷阱有哪些 现实生活中,人们在借钱给他人时,签订借款合同或者是让对方打下借条都是很有必要的。不过,一些债务人会在借条中制造各种陷阱来逃避还债的义务。那么,借条中存在的陷阱有哪些呢?若你不是很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借条中存在的陷阱有哪些 ...


·分公司债权债务承诺书范本
      分公司债权债务承诺书范本 分公司债权债务承诺书,是一种常见的承诺书的类型,也是有很多需要注意的地方的。那么,分公司债权债务承诺书的撰写有什么格式要求和注意事项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一个分公司债权债务承诺书范本,供您参考。 分公司债权债务承诺书 项目名称: 主办单位: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