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熟人借钱不还有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熟人借钱不还有哪些追债方法 一、熟人借钱不还有哪些追债方法
  从法律角度讲,民间借贷最好是要签订借款合同或者写欠条,防止日后发生纠纷无法举证,因为在司法实践中,口头约定是很难证明债务关系的,如果债权人拿不出有效地的证据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那么债权人将有可能承担败诉后果。
  生活中,作为债权人一旦将借条遗失,就不要仓促向法院起诉。因为一旦对方觉察借条遗失而赖账,你只能眼睁睁地丧失诉讼权利。那么借条遗失了,有没有补救措施呢?还是有的,你可根据情况采取以下4个步骤,扭转被动局面。
  1、千万要做好“保密”工作,不要让对方觉察借条已经丢失;
  2、可态度从容地要求债务人订立还款计划或签订还款协议,只要对方肯于订计划、签协议,条件可放宽。通常债务人较易接受这个要求;
  3、请了解情况的单位和个人出具书面证实材料或作为证人出庭作证,证人必须与双方当事人无利害关系;
  4、偷偷录音证明借贷事实。
  以上尽管是间接证据,附之你向法院提供的起诉书等书面材料,可形成一个“证据链”,相信能打动法官。
   二、电话录音证明借贷事实
  1、录音的对象必须是债务人或者承担义务的一方:只有债务人(欠款方)的讲话才能对他本人有约束力。实践中有人不承认被录音人是他本人,所以拨打的电话最好是被录音者在电信或者移动等公司登记的号码。如果被录音人坚决不承认是自己,可以申请对录音进行司法鉴定。
  2、电话录音内容必须完整反映债权债务的内容或者其他民事权利义务内容:例如,如果是欠款,那么录音应让债务人完整说出欠钱的具体金额和来龙去脉。金额最好具体到个位,越具体越好,越准确越好。
  3、电话录音应当真实完整:录音证据应当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有些时候录音者会故意引导对方作出某些回答,之后进行技术剪辑,得出一份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是真实的,也是无效的。
  4、电话录音内容必须反映被录音人真实意思表示:即被录音者不是在被逼、被胁迫的情况下录音的,任何通过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绑架、威胁等手段取得的证据都是无效的,因此在录音时应注意言行,谈话时态度、语气一定要和善。
  5、电话录音取得的方式应当合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规定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例如私自在他人住宅安装窃听设备窃听的录音一般会因被认定侵犯公民的住宅权而无效。
  6、电话录音应留下原始载体:通过录音笔或者手机录音后,在拷贝到电脑后,存在录音笔或者手机中的录音资料不要删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如果对方对录音证据有异议时,法院或者鉴定机构会要求您出示原始录音材料,否则录音作为证据的证明力将被影响。另外录音完毕后要整理成书面材料,并刻录光盘(法院需要)。
  7、电话录音可以公证:必要时可以请公证机构对电话通话过程进行公证,确保录音证据的真实、合法。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因此,经过法定程序公证的证据,其证据效力高于一般证据。
  此时采取一定的方法来追债这是必要的,但此时需要注意方法的合法性、合理性,以免追债不成还让自己的利益受到更多的损害。而要是在追债的过程中遇到什么问题不好解决的话,也是可以委托网站的专业律师来帮助进行处理的。
  
  
  


·一、打麻将输了打了借条借条是否有效?
      一、打麻将输了打了借条借条是否有效? 打麻将输了写的借条是无效的,因为赌债不受法律保护,是无效债务,以下几种借条都是无效的: 1、明知对方借款用于非法活动的。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但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属于无效行为。法院查明,出借人明知个人借款用于赌博、贩...


·怎样通过诉讼追讨欠债?
      怎样通过诉讼追讨欠债? 债权人向债务人讨债可以有很多种方式,其中,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讨债是最有强制力的方式。从程序上来讲,债权人应当怎样通过诉讼追讨欠债呢?债权人要想成功通过诉讼追回欠款,就需要准备充足的证据资料才行。具体来讲,债权人通过诉讼讨债需要有哪些证据?本文将为您一一进行...


·夫妻离婚后共同债务如何分割?
      夫妻离婚后共同债务如何分割? 一、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分割?   我国婚姻法规定了离婚债务如何分割的相关问题,确定离婚债务分割首先需要确定离婚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一方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需要夫妻共同偿还;而夫妻一方债务的,则需要一方对自己所负债务进行偿还。因此,离婚...


·常见的证券公司债券包括哪些
      常见的证券公司债券包括哪些 您对于证券公司的债券再熟悉不过了,许多朋友都投资过,证券公司债券包括的种类很多,公司可以根据自身的需要选择合适的债券,委托证券公司进行发行进而达到筹集资金的目的。但是公司在发行债券的时候一定要选择合适的债券和合适的债券代理公司,这对完成公司债券发行是很...


·抵押权其他债权的担保是什么?
      抵押权其他债权的担保是什么? 一、抵押权其他债权的担保 1、抵押权 抵押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定金与预付款都有哪些不同
      定金是当事人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依法或依当事人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的前后,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定金与预付款究竟有什么区别呢?此外,在实践中,当遇到二手房购房定金纠纷时我们应该怎么解决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解读...


·在夫妻离婚之后债务怎么处理
      在夫妻离婚之后债务怎么处理 一、离婚之后债务怎么处理 离婚债务的清偿《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所谓“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为共同生活、履行抚养、赡养义务、为生产经营等的需要而负的债务。 共...


·债权人免除债务需要什么条件
      债权人免除债务需要什么条件1、债权人免除债务是处分债权的行为,作出免除意思表示的债权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免除行为除非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经法定代理人同意,否则不生法律效力。2、债务免除可以附条件或者附期限。附生效条件的免除比如,债权人表...


·公司债券的期限是多长时间?
      公司债券的期限是多长时间?一、公司债券的期限是多长时间债券反映的是债权债务关系,是一种借贷行为, “有借有还”,这就要确定经过多长时间偿还。公司债券作为一种资本市场工具和作为一种长期资金筹集渠道,期限都须在一年以上,这种期限即包括公司债券的存续期限,还包括公司债券付息期限。虽然期...


·打个条借条私人放款借条一定有效吗
      打个条借条私人放款借条一定有效吗 一、打个条借条私人放款借条一定有效吗? 有出借行为借条也不一定有效,有以下情形的借条就是无效的: 1、明知对方借款用于非法活动的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但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属于无效行为。法院查明,出借人明知个人借款用于赌...


·公司债券有哪些特征及分类有哪些
       广大喜欢债券投资的小伙伴对债券应该是特别的了解,市场上债券的种类也是特别的多,一般您比较感兴趣的是国债劵。那么广大债券朋友们是否了解公司债券及公司债券有哪些特征。总体来说公司债券跟别的债券一样,没有什么特别的特殊之地,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公司债券有哪些特征,债券之所以是公司...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