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新刑法中校车处罚的规定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近年来,我国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频发,特别是校车、客运车辆超速、超员等原因导致的交通事故逐年上升。通过了《刑法修正案九》,在该修正案中对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车辆严重超员、严重超速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了详细规定,目的在于减少此类交通事故。下面,的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新刑法中校车处罚的详细内容。
  
   一、法律修改后,将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车辆严重超员、严重超速行为的处罚由原来的行政处罚上升为刑事处罚。
  将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的行为的处罚,由《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最高二千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上升为“处拘役,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
  将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行为的处罚,由《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最高二千元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上升为“处拘役,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
  将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员、严重超速以及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负有直接责任的,按照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由《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上升为“处拘役,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
   二、伪造、变造驾驶证情节严重的 处3~7年徒刑
  将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行为的处罚由《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最高五千元罚款、十五日拘留的行政处罚,上升为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三款规定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
  新法规将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行为纳入危险驾驶罪,对办理此类刑事案件证据的科学性、合法性、规范性提出了更高要求。公安机关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对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和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开展一次专项排查治理,防止道路限速过低或者不科学,限速标志标线设置不规范、不合理,测速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及相关警告标志设置不科学、不规范等问题,确保执法取证设备和执法依据依法、合规。
   三、新刑法中校车处罚的详细内容
  《刑法修正案(九)》(以下简称“刑九”)将于11月1日起实施。其中,对校车、旅客运输车辆严重超员载客、严重超速行驶以及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等严重危害交通安全的情形纳入危险驾驶罪,并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按照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修订后的法律对校车、旅客运输车辆违法行为的处罚与先前的法规有何不同?交管部门又将如何实施?记者日前采访了省公安厅交管局相关负责人。
  据了解,我国部分地区从事校车业务、旅客运输车辆超员超速行为较为普遍,对道路交通安全具有重大现实威胁,具有很大社会危害性。这些违法行为已经成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恶性群死群伤事故的主要原因,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社会各界反映强烈。多年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一直整治客运车辆超速、超员违法行为,持续部署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但由于法律对这类严重违法行为规定的处罚偏轻,违法成本过低,导致这些违法行为屡禁不止。
  修改后“刑九”的一个突出变化,就是将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车辆严重超员、严重超速行为的处罚由原来的行政处罚上升为刑事处罚。将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的行为的处罚由《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最高二千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上升为“处拘役,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将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行为的处罚,由《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最高二千元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上升为“处拘役,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将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员、严重超速以及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负有直接责任的,按照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由《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上升为“处拘役,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处罚力度的增大,将有力地震慑驾驶人,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
  “刑九”将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员载客、严重超速行驶以及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纳入“危险驾驶罪”,并且规定对这些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按照危险驾驶罪论处。这对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保护公民生命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提供了重要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将有利于全面提高全民交通法治意识,尤其是广大驾驶人的规则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减少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四、刑法修正案九的意义
  “刑九”的公布和实施,进一步完善了依法治理严重交通违法的法律制度,也为公安交管部门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了重要法律依据。省交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严查违法犯罪行为,全面规范危险驾驶等刑事案件办案程序,建立健全办案协作机制,加强执法办案监督管理,确保案件定性准确、适用法律正确。
  关于新刑法中校车处罚的详细内容,相信您已经有所了解了。在实践中,从网络、电视等媒体上一次次目睹校车、客运车辆因为超速、超员、酒后驾驶等原因导致的重大交通事故,年轻的生命过早的离去,在这样的背景下,及时出台相关的严格的法律规定是必要的,有利于从源头上减少此类交通事故的发生。
  
  
  


·机动车司法鉴定评估流程是怎样的?
      我们知道司法鉴定是证据的一种,它由于是司法鉴定机构出的报告,一般来说具有客观性,当然一定要聘请正规的机构才行。我们在发生交通事故,可能需要对机动车、驾驶人进行采集证据,这个过程中,有时候就需要用到司法鉴定评估,那么这个司法鉴定评估流程一般来说是怎么样的呢?我们今天就“机动车司法鉴...


·一般交通事故赔偿有哪些项目?
      社会经济的发展,机动车辆的增多,导致交通事故的频发。通常交通事故发生后,就会产生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一般事故在解决纠纷时应该知道一般交通事故赔偿有哪些项目,还有处理交通事故的程序是什么。以下我们简单整理了一般交通事故赔偿相关的项目和处理程序。 一、一般交通事故赔偿项目  1、人...


·办理交强险需要什么手续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以下材料:1、交强险的保险单;2、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3、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等...


·一、交通事故赔偿误工费日期怎么算?
      一、交通事故赔偿误工费日期怎么算? 1、 误工费的时间计算应以医疗机构出据的证明或者司法文证审查确认的医疗时限为准。 2、工作单位可出具受伤人员误工时间的证明; 3、可申请司法鉴定机构对误工期长短进行鉴定,凭鉴定文书确定误工时间。 二、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标准 1、死亡1人...


·单位委托律师辩护需要交多少律师费
      单位委托律师辩护需要交多少律师费 一、单位委托律师辩护需要交多少律师费? 单位委托律师辩护会产生的律师费是不固定的,从5千元到3万元不等,相关的参考依据是: (一)刑事案件收费按照各办案阶段分别计件确定收费标准。 1、侦查阶段,每件收费5000—10000元。 2、审查...


·交通事故六级伤残鉴定的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当中的伤残等级也是分为了实际的,但这肯定与工伤事故和医疗事故中的伤残标准内容不同。其中六级伤残算是比较严重的伤残了,但也是要经过鉴定之后才能确定是否属于六级伤残。那么交通事故六级伤残鉴定的标准是什么呢?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1、 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


·股东之间转让股权需要交税吗
      股东之间转让股权需要交税吗 公司之间或者公司内部有时候出于各种原因会出现转让股权给受让人从而将财产转让给受让人的现象。当发生转让股权这种事情的时候,有一个需要引起我们重视的问题就是,股东之间转让股权需要交税吗?今天,我们为您收集整理了如下资料来进行详细的解答。 在股权转让的过程...


·违法停车扣分吗 违章停车的表现有哪些
      违法停车扣分吗 违章停车的表现有哪些 一、违法停车扣分吗1、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利用电子监控设备记录违法行为,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可以将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指定地点停放,对违法驾驶人处200元罚款;2、机动车违反规定临...


·车祸骨折误工天数是怎样计算的
      一,车祸骨折误工天数是怎样计算的1、受害人的伤残构成伤残时,误工时间可以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至定残前一天,这就要求肇事方与受害人从事故发生后就尽可能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尽力将双方的损失减少到最小。否则,如果肇事方迟迟不肯垫付医疗费,致受害人无法及时治愈,进行伤残鉴定的时间就越...


·醉酒驾驶机动车是酒驾中一种很常见的行为,所以如果遇到就会很严
      醉酒驾驶机动车是酒驾中一种很常见的行为,所以如果遇到就会很严肃的惩处酒驾的人员。但是即使这样还是有很多人会顶风作案,置生命安全于不顾,所以如果在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如何处罚呢?我们这就为您来解答一下。 一、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如何处罚?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可以继承么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可以继承么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死亡赔偿金是对死者近亲属的精神损害赔偿,是死者近亲属的财产,不属于遗产。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由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造成死亡,事故责任者要支付给死者家属一定数量的赔偿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