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交税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交税吗
  
  要,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税务部门和区主管机关征收有关税金或者收取房屋租赁管理费时,以指导租金作为计算基数;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高于指导租金时,以合同约定的租金为计算基数。
  
  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指南
  
  第一部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一)、提出申请
  
  房屋租赁当事人必须自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1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租赁管理所申请合同登记或者备案。
  
  (二)、当事人须提交以下文件
  
  (1)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的其它有效证件(留存复印件)
  
  1、符合条件进行合同登记的(根据情况提供下列一种资料即可),例如:
  
  a、《房地产证》(如房地产证抵押的,出租人必须告知承租人);
  
  b、已开具付清房款证明的《购房合同书》;
  
  c、《按揭合同》(如未注明房屋面积、用途的须另提供《购房合同》复印件)
  
  d、已生效的法院判决或仲裁文书;
  
  e、拍卖竞得已生效的法律证明文书;
  
  f、其他有效产权证明文件。
  
  2、不符合登记条件,需要办理备案的,应提交房屋使用的有关证明文件。
  
  (2)《房地产租赁合同书》
  
  (3)出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
  
  1、出租人为个人的
  
  a、有效身份证件(留存复印件);
  
  b、委托他人代管或办理的,须出具房屋所有人的授权委托书,如以被委托人名义签定合同,委托人须在授权委托书上表述清楚;
  
  境外所有人应出具经公证或认证的委托书;
  
  c、共有房屋须出具其它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境外共有人应出具经公证或认证的委托书;
  
  2、出租人为单位的
  
  a、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设立的批文或工商营业执照(留存复印件);
  
  b、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留存复印件);
  
  c、委托他人代管或办理的,须出具房屋所有人的授权委托书,如以被委托人名义签定合同,委托人须在授权委托书上表述清楚;
  
  境外所有人应出具经公证或认证的委托书;
  
  (4)承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
  
  1、承租人为个人的
  
  a、本市居民提交特区身份证;暂住人员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或进入特区有效证件,其中20至49岁的育龄妇女需提供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核验的《流动人员计划生育证明》;境外人员提交深圳市公安局颁发的居留证件;(以上均须留存复印件)
  
  b、委托他人办理的,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如以被委托人名义签定合同,委托人须在授权委托书上表述清楚;境外当事人的委托书应经过公证或认证;
  
  2、承租人为单位的
  
  a、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设立的批文或工商营业执照(留存复印件);
  
  b、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留存复印件);
  
  c、委托他人办理的,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如以被委托人名义签定合同,委托人须在授权委托书上表述清楚;境外当事人的委托书应经过公证或认证。
  
  第二部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其它事项
  
  (一)、转租合同的登记(备案)
  
  当事人需提交下列文件:
  
  (1)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律资格证明;
  
  (2)原出租人同意转租的证明文件;
  
  (3)已登记(备案)的原房屋租赁合同。
  
  (二)、租赁合同变更登记(备案)
  
  当事人需提交下列文件:
  
  (1)租赁当事人提交的合同变更登记(备案)申请书;
  
  (2)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合同变更协议书或者补充协议;
  
  (3)已登记(备案)的原房屋租赁合同;
  
  (4)已办理备案的有效合同申请办理合同登记,须提交已取得的符合登记条件的产权资料。
  
  (三)、有效租赁合同注销登记(备案)
  
  (1)当事人提交注销有效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申请书;
  
  (2)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自愿解除有效租赁合同的,须提交租赁双方签章的解除租赁合同协议书;
  
  当事人单方提出解除租赁合同的,须提交已解除租赁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
  
  (四)、禁止出租的房屋
  
  《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第十条禁止下列房屋出租:
  
  (1)被有关主管部门确定为危险房屋不能使用的;
  
  (2)已公布房屋拆迁公告的;
  
  (3)无房屋权利证明材料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出租的。
  
  第三部分:房屋租赁行为应纳税费
  
  (一)、税费计算基数
  
  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
  
  税务部门和区主管机关征收有关税金或者收取房屋租赁管理费时,以指导租金作为计算基数;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高于指导租金时,以合同约定的租金为计算基数。
  
  (二)、房屋租赁管理费
  
  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
  
  1、出租房屋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的,出租人应当按月租金的百分之二,向区主管机关缴纳房屋租赁管理费;
  
  2、出租房屋办理备案手续的,出租人应当按月租金的百分之三向区主管机关缴纳房屋租赁管理费;
  
  3、房屋转租的,转租租金高于原租金的差额部分,由转租人缴纳房屋租赁管理费。
  
  (三)、私人出租房屋应纳税
  
  依据深地税发937号文件的通知:
  
  税率分为二档:月租金小于5000,综合税率为4.1%;月租金大于等于5000,综合税率为6%。
  
  第四部分:法律责任
  
  1、出租房屋没有登记或者备案的,对出租人或者转租人在租赁合同期限内一次性处以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金总额百分之二十的罚款,并追缴房屋租赁管理费和滞纳金;对有过错的承租人或者转租人并处以约定租金百分之十的罚款。
  
  当事人没有签订书面房屋租赁合同或者约定租金不明确的,以当年公布的房屋租赁指导租金作为计算基数进行处罚。
  
  (摘自《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第五十三条)
  
  2、出租人或者转租人违反有关规定,不缴纳或者延迟缴纳房屋租赁管理费,主管机关可责令缴纳,每延迟一日,按应缴纳管理费的数额收取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摘自《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第五十六条)
  
  (摘自《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第五十三条)
  
  2、出租人或者转租人违反有关规定,不缴纳或者延迟缴纳房屋租赁管理费,主管机关可责令缴纳,每延迟一日,按应缴纳管理费的数额收取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特别提示:
  
  1、本指南所列要求应提交的材料,注明留存复印件的均要求核验原件,未注明复印件的均需提交原件。
  
  2、房屋租赁当事人应使用主管机关提供的统一合同格式。出租屋业主凭产权证明到辖区租赁管理所领取空白的房地产租赁合同书。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交税么?答案其实很简单,房屋租赁需要交税,但办理登记备案证明这个环节一般不用交税。编辑在此还想提醒您,上文给出的是深圳特区的经验,不一定完全适用于其他城市,还请各地朋友咨询当地管理部门。另外,租房备案这类专业工作,目前我们都已转交给中介来处理了。
  
  


·无证驾驶被扣车怎么办
      无证驾驶的处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对于未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的,无论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违法与否,均不得继续驾驶该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驾驶人提供驾...


·五险一金交多少怎么算?
      不论是新成立的公司,还是参加工作的小伙伴们,通常都会关心五险一金的发放情况,这就关系到我们的工作待遇问题了。这是在找工作时我们首先会问到的,也是衡量一个企业是否规范的标准。那么,五险一金交多少怎么算?公司和个人交纳的比例是多少?下面,我们将为您作出详细解答。五险一金交多少怎么算 ...


·交强险生效日期从什么时候起算
      交强险生效日期从什么时候起算一、交强险生效日期从什么时候起算投保人在投保后、保单未正式生效前的时段内,得不到交强险的保障。现在,保监会已发出通知,由于交强险保单中对保险期间有关投保后次日零时生效的规定,使部分投保人在投保后、保单未正式生效前的时段内得不到交强险的保障,交强险保单将...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多少钱,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中要是不幸导致了他人死亡的话,此时就需要对死者家属作出相应的赔偿,也就是我们说的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那么您知道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有多少钱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分析解答。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多少钱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般来说交通事故死亡赔偿主要包括丧葬...


·一、醉驾致人伤害交强险会进行赔偿吗?
      一、醉驾致人伤害交强险会进行赔偿吗? 醉驾致人伤害交强险会进行赔偿的。交强险分为三块:限额分别是死亡、伤残110000元、医药费10000元、财产损失2000元,如果在双方或多方事故中,只要负有责任,那么就要在交强险限额中先赔足限额部分。如果是无责的情况,交强险一样会进行赔偿...


·开车没带安全带扣几分
      开车不系安全带罚款和扣分具体规定。1、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扣2分。2、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不扣分。3、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扣2分。4、车...


·农村车祸误工工资证明需要开吗?
      农村车祸误工工资证明需要开吗? 一、农村车祸误工工资证明需要开吗? 是需要开的;农村居民遭遇车祸导致收入减少的,可以向肇事方追讨误工费,这需要提供误工方面的证据。如果有工作单位,就去单位开具收入证明即可,里面写清工资标准及误工时间。如果农民本身没有固定收入就是务农为生,可以到...


·新车被追尾折旧赔偿费可以申请吗?
      新车被追尾折旧赔偿费可以申请吗?折旧赔偿是车损险的一个“潜规则”赔偿方式,意思是以新车的价格投保,赔偿依照折旧价格进行赔偿。那么新车被追尾折旧赔偿费可以申请吗?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新车被追尾折旧赔偿费可以申请吗?1、所谓折旧,是指机械在使用...


·哪些车辆可以申请减值鉴定
      车辆被撞后,即便经过修理,也不可能使车辆在操纵性、舒适性、安全性完全恢复到被撞以前的状态。有些车辆没有多少损坏,却贬值严重;有些车辆损坏严重,修复之后却不影响价值。那么哪些车辆可以申请减值鉴定呢?自己的车辆贬值严重的,怎么申请车辆减值鉴定?这些问题非常专业,下文为您详细介绍。 一...


·车祸工伤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如果员工在上下班途中遇到车祸的话,在某些情况下,其实是可以被认定为工伤的。关于这一点,各位劳动者一定要知道,千万不要以为工伤就只包括在公司范围内。如果车祸被认定为工伤的话,自然也有工伤赔偿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车祸工伤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车祸工伤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什么是私募可交换公司债券?
      什么是私募可交换公司债券?随着社会的高速发展,公司债券越来越多,其种类也是层出不穷。但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只有两种,分为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而私募可交换公司债券就是属于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那么,什么是私募可交换公司债券?下面我们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私募可交换公司债券 可交换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