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案件聘请律师的作用?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律师参与刑事案件可以分为三个阶段:侦察阶段、审查起诉阶段、法院审判阶段。律师在这三个阶段中的工作内容、重点、方式方法、以及所起的作用不尽相同。


      律师在刑事案件中能起到什么作用,又是如何起作用的,并不是每个人都很清楚,甚至有些人还可能会有误解.www.njLawyer.cn。刑事案件中,律师的作用是非常大的,聘请专业的刑辩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帮组是非常有必要的。侦查阶段,律师可以通过会见犯罪嫌疑人,缓解犯罪嫌疑人的焦灼情绪,给与心理安慰;为犯罪嫌疑人讲解其所涉嫌的罪名及相关法律知识,让犯罪嫌疑人知道自己是否构成犯罪或可能面临的后果;最大限度的避免刑讯逼供的发生;还可以根据案情帮助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www.njLawyer.cn。审查起诉阶,可以从检察院审查机关更深入地了解相关案情,包括查阅或复制涉案的全部案卷材料等,并向检察机关提出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和此罪与彼罪的辩护意见。审判阶段,律师可以会见被告人,了解并收集罪轻或者无罪的证据线索;可以会见主审法官,调阅、复制指控被告人有罪的案卷材料;认真研究案情,充分进行法庭辩论等。


      很多人对律师在刑事案件中的作用是持怀疑态度的,认为刑事案件请律师无用南京律师网。比如:“花了这么多钱找律师结果还是判了重刑,找律师有什么用?””我和XXX认识,找律师还不如找关系南京律师网。”,那么律师在刑事案件中可以做些什么?


  


  一、侦查阶段:


      1、律师与侦查机关取得联系,向其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 2、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可以向其了解有关案件的情况,为其提供法律咨询 3、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律师可以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4、律师代理申诉和控告 5、向委托人解答有关侦查阶段的相关法律问题


  


  二、审查起诉阶段:


      1、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 2、会见犯罪嫌疑人 3、根据案件客观情况和法律规定,有必要时,可以调查和收集案件有关材料 4、律师担任辩护人,有权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0条的规定,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关于本案的辩护意见,还 可提交书面意见 5、犯罪嫌疑人在审查起诉阶段被超期羁押的,辩护律师有权要求对犯罪嫌疑人依法释放或改变强制措施,实行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人身受到侵害或人格受到侮辱的,辩护律师有权代理犯罪嫌疑人提出控告 6、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律师可以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7、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被不起诉人不服要求申诉的,辩护律师可以在被不起诉人收到决定书后,向人民检察院代为申诉 8、向委托人解答有关审查起诉阶段的有关案件的法律问题


  


  三、审判阶段:


  


  1、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 2、会见被告人,听取被告人的陈述和辩解,核实案情和证据材料;了解被告人是否被超期羁押及合法权益是否受到伤害www.njLawyer.cn。向被告人介绍法庭审理程序,告知被告人在庭审中的诉讼权利、义务及应注意的事项 3、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律师可以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4、律师依法出庭,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5、律师向一审法院提交一审辩护词,提出被告人无罪或罪轻或从处量刑的辩护意见 6、一审判决后,律师有权获得一审判决书,告知委托人一审判决情况。在上诉期间,律师可以会见被告人,听取其对判决书内容及是否上诉的意见 7、向委托人和被告人家属客观解答有关案件一审的法律问题


  


  在以上三个阶段,律师的作用试举一二说明如下


  1、律师通过提出意见来影响案件的结果


      在诉讼中,律师提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依据的也是事实和法律,这是律师可以通过提出意见来影响办案机关决定的基础。以笔者办理的案件为例:


      马某某诈骗案南京律师网。马某某因以帮助他人搞关系为名骗取他人的财物,被检察院以诈骗罪起诉,量刑建议是有期徒刑三年到四年。在案证据显示,马某某是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到案,到案后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根据以上事实和相关法律,律师提出马某某有自首情节,可以减轻处罚的意见,建议法院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并宣告缓刑。法院在一审判决中,采纳了律师的意见,认定马某某具有自首情节,应该减轻处罚,判处马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宣告缓刑。在这一起案件中,律师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了检察院没有认定的自首情节,说服法院判处了比检察院量刑建议更轻的刑期并宣告了缓刑。


  


  2、律师无法决定案件的结果


      有些当事人或者家属,有时会提出类似于这样的问题:“不请律师,判几年?请律师,可以减刑几年?”之所以提出这样的问题,是因为对律师的作用有误解南京律师网


      律师辩护,不是颠倒黑白,请律师,也不是花钱买一个预定结果。罔顾事实和法律的意见,不会得到办案机关的采纳,一个经验丰富的律师,会尽最大可能地找到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事由并在恰当的时机以恰当的方式提出南京律师网。但是,如果当事人根本不存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事由,律师也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律师无法决定案件的结果,不等于律师无用。办案机关根据事实和法律处理案件,律师也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意见,请律师提出意见是不是多此一举?事实证明,由于案多人少等种种主客观原因,办案机关并不可能在每个案件中都能面面俱到,专业的辩护有助于帮助办案机关准确地查明有利于当事人的事实和正确适用有利于当事人的法律,可以最大程度地促成有利于当事人的结果,避免冤假错案;事实上,办案机关越是根据事实和法律处理案件,律师的作用就越大,香港等高度法治化地区的司法实践足以说明这一点。。


·刑事拘留阶段羁押37天会判刑吗
      刑事拘留阶段羁押37天会判刑吗?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因为侦查需要对嫌疑人采取的强制措施,而审判是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判决是否犯罪,刑事拘留与是否被判刑之间没有必然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


·非法制造枪支罪既遂怎么处罚量刑
      非法制造枪支罪既遂怎么处罚量刑?非法制造枪支罪的量刑标准5到10年不等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依法被指定、确定的枪支制造企业、销售企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判刑十年正常坐几年
      正常坐十年。如果符合减刑条件的可以减刑。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


·强奸罪的四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强奸罪的四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1、客体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又称贞 操权),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犯罪对象是所有女性。2、客观方面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1)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


·如果判处缓刑能否减刑?
      我国刑法上规定了不同刑罚种类,刑法分为主刑和附加刑,缓刑就是我们在日常生活和影视作品中常常听到的一种主刑。在法院审判案例时,如果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应判处的刑期是三年以下,则可以判处缓刑。那么判处缓刑能否减刑? 能够申请减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


·司法实践中,应该怎样来认定贪污罪?
      司法实践中,应该怎样来认定贪污罪? 贪污罪作为一般贪污行为的特殊形式,除具有一般贪污违法行为的共性外,还具有自身的特性。那么,在司法实践中,应该怎样来认定贪污罪?如果构成贪污罪,根据情节的大小,其量刑标准也不相同。那么,贪污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针对以上问题,下文为您一一解答。 ...


·非法集资属于刑事案件吗
      非法集资属于刑事案件吗?相信很多人对这个问题还有疑惑。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个人未经批准,以违法的方式向大众集资的行为。其罪名有集资诈骗罪等。下面我们就为您简单介绍一下非法集资属于刑事案件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非常集资的行为与民事关系中的债务纠纷非常相似,但是不是刑事案件,要看其行...


·妨害公务罪能办假释出来吗
      构成妨害公务罪的行为,只要能够满足假释的条件,就可以申请假释。假释是对犯罪分子有条件地提前释放,同时,国家并不排除对其继续执行尚未执行的那部分刑罚的可能性。这一特点决定了假释不适用于被判处其他刑罚的犯罪分子。《刑法》第八十一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


·最新广东省盗窃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最新广东省盗窃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按照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中的规定,我们整理了广东省盗窃罪量刑细则内容,如下: 1.构成盗窃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两年内三次盗窃的,入户盗窃的,携带...


·知识产权罪侦查措施有哪些?
      知识产权罪侦查措施有哪些? 一、知识产权罪侦查措施有哪些? (一)知识产权罪侦查措施 知识产权罪侦查措施可以适用于一般刑事案件的侦查措施,公安机关常用的侦查方法如下: 1、讯问犯罪嫌疑人。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可以依法传唤其到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其...


·侵占罪自诉立案条件有哪些?
      一、侵占罪自诉立案条件有哪些?《刑法》第270条规定, 侵占罪的既遂具备了下列条件:行为人侵占的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产或是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主观目的,行为人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或他人遗忘物、埋藏物拒不退还或拒不交出。行为人的行为只有完全具备以上条件,才能...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