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案件聘请律师的作用?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律师参与刑事案件可以分为三个阶段:侦察阶段、审查起诉阶段、法院审判阶段。律师在这三个阶段中的工作内容、重点、方式方法、以及所起的作用不尽相同。


      律师在刑事案件中能起到什么作用,又是如何起作用的,并不是每个人都很清楚,甚至有些人还可能会有误解.www.njLawyer.cn。刑事案件中,律师的作用是非常大的,聘请专业的刑辩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帮组是非常有必要的。侦查阶段,律师可以通过会见犯罪嫌疑人,缓解犯罪嫌疑人的焦灼情绪,给与心理安慰;为犯罪嫌疑人讲解其所涉嫌的罪名及相关法律知识,让犯罪嫌疑人知道自己是否构成犯罪或可能面临的后果;最大限度的避免刑讯逼供的发生;还可以根据案情帮助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www.njLawyer.cn。审查起诉阶,可以从检察院审查机关更深入地了解相关案情,包括查阅或复制涉案的全部案卷材料等,并向检察机关提出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和此罪与彼罪的辩护意见。审判阶段,律师可以会见被告人,了解并收集罪轻或者无罪的证据线索;可以会见主审法官,调阅、复制指控被告人有罪的案卷材料;认真研究案情,充分进行法庭辩论等。


      很多人对律师在刑事案件中的作用是持怀疑态度的,认为刑事案件请律师无用南京律师网。比如:“花了这么多钱找律师结果还是判了重刑,找律师有什么用?””我和XXX认识,找律师还不如找关系南京律师网。”,那么律师在刑事案件中可以做些什么?


  


  一、侦查阶段:


      1、律师与侦查机关取得联系,向其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 2、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可以向其了解有关案件的情况,为其提供法律咨询 3、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律师可以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4、律师代理申诉和控告 5、向委托人解答有关侦查阶段的相关法律问题


  


  二、审查起诉阶段:


      1、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 2、会见犯罪嫌疑人 3、根据案件客观情况和法律规定,有必要时,可以调查和收集案件有关材料 4、律师担任辩护人,有权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0条的规定,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关于本案的辩护意见,还 可提交书面意见 5、犯罪嫌疑人在审查起诉阶段被超期羁押的,辩护律师有权要求对犯罪嫌疑人依法释放或改变强制措施,实行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人身受到侵害或人格受到侮辱的,辩护律师有权代理犯罪嫌疑人提出控告 6、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律师可以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7、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被不起诉人不服要求申诉的,辩护律师可以在被不起诉人收到决定书后,向人民检察院代为申诉 8、向委托人解答有关审查起诉阶段的有关案件的法律问题


  


  三、审判阶段:


  


  1、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 2、会见被告人,听取被告人的陈述和辩解,核实案情和证据材料;了解被告人是否被超期羁押及合法权益是否受到伤害www.njLawyer.cn。向被告人介绍法庭审理程序,告知被告人在庭审中的诉讼权利、义务及应注意的事项 3、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律师可以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4、律师依法出庭,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5、律师向一审法院提交一审辩护词,提出被告人无罪或罪轻或从处量刑的辩护意见 6、一审判决后,律师有权获得一审判决书,告知委托人一审判决情况。在上诉期间,律师可以会见被告人,听取其对判决书内容及是否上诉的意见 7、向委托人和被告人家属客观解答有关案件一审的法律问题


  


  在以上三个阶段,律师的作用试举一二说明如下


  1、律师通过提出意见来影响案件的结果


      在诉讼中,律师提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依据的也是事实和法律,这是律师可以通过提出意见来影响办案机关决定的基础。以笔者办理的案件为例:


      马某某诈骗案南京律师网。马某某因以帮助他人搞关系为名骗取他人的财物,被检察院以诈骗罪起诉,量刑建议是有期徒刑三年到四年。在案证据显示,马某某是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到案,到案后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根据以上事实和相关法律,律师提出马某某有自首情节,可以减轻处罚的意见,建议法院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并宣告缓刑。法院在一审判决中,采纳了律师的意见,认定马某某具有自首情节,应该减轻处罚,判处马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宣告缓刑。在这一起案件中,律师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了检察院没有认定的自首情节,说服法院判处了比检察院量刑建议更轻的刑期并宣告了缓刑。


  


  2、律师无法决定案件的结果


      有些当事人或者家属,有时会提出类似于这样的问题:“不请律师,判几年?请律师,可以减刑几年?”之所以提出这样的问题,是因为对律师的作用有误解南京律师网


      律师辩护,不是颠倒黑白,请律师,也不是花钱买一个预定结果。罔顾事实和法律的意见,不会得到办案机关的采纳,一个经验丰富的律师,会尽最大可能地找到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事由并在恰当的时机以恰当的方式提出南京律师网。但是,如果当事人根本不存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事由,律师也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律师无法决定案件的结果,不等于律师无用。办案机关根据事实和法律处理案件,律师也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意见,请律师提出意见是不是多此一举?事实证明,由于案多人少等种种主客观原因,办案机关并不可能在每个案件中都能面面俱到,专业的辩护有助于帮助办案机关准确地查明有利于当事人的事实和正确适用有利于当事人的法律,可以最大程度地促成有利于当事人的结果,避免冤假错案;事实上,办案机关越是根据事实和法律处理案件,律师的作用就越大,香港等高度法治化地区的司法实践足以说明这一点。。


·抢劫罪监视居住到期后可以延期吗?
      抢劫罪监视居住到期后可以延期吗?抢劫罪监视居住到期后可以延期,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应当由办案机关作出解除或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具体程序为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查,检察长或公安局长决定后,通知办案机关,并将解除决定书送达给嫌疑人。监视居住决定由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作出,由公...


·法律规定那些是犯罪预备?
      法律规定那些是犯罪预备?1.为实施犯罪准备犯罪工具的行为。——犯罪预备行为最常见的形式所谓犯罪工具,是犯罪分子进行犯罪活动所用的一切器械物品。其中包括:(1)用以杀伤被害人或者排除被害人反抗的器械物品,如枪弹、刀棒、毒药、绳索等;(2)用以破坏、分离犯罪对象物品或者破坏、排除犯罪...


·假释又犯新罪应当怎么处罚?
      假释又犯新罪应当怎么处罚?根据法律规定,假释期间又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1、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六条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实行数罪并罚。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实...


·非法生产专用窃照器材罪既遂判多久?
      非法生产专用窃照器材罪既遂判多久?非法生产专用窃照器材罪既遂的判刑,是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条 【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10起如何处罚?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10起如何处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10起处罚方式是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构成要件是什么?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法院的正常活动。人民法...


·定罪量刑情节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在我们的实际生活当中。您都知道对于一些犯罪行为,肯定是需要定罪量刑的,而且只有经过人民法院的审判,才会对此进行定罪,否则任何行为都不会构成犯罪,当然量刑的幅度,在我国是有着明文规定的,很多人其实并不了解定罪量刑,那么。定罪量刑情节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一、定罪量刑情节的法律规定是...


·刑事案件办案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刑事案件办案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一、公安机关办案程序及时间 1、拘留期限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并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


·醉驾被拘留多长时间
      醉驾被拘留多长时间1、《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1)、酒后驾驶机动车,记6分,罚500元,暂扣驾驶证1--3个月;(2)、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记12分,罚500元,暂扣驾驶证3个月;(3)、醉酒驾驶机动车,记12分,罚2000元,暂扣驾驶证3--6个月,拘留15天以下;(4)、醉酒...


·什么是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罪如何认定?
      敲诈勒索罪是一种常见罪,敲诈勒索还伴以一定程度的暴力或暴力威胁,带有非法占用的目的。那么,什么是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罪应该如何认定?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 什么是敲诈勒索罪 尽管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了“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罪意见有哪些?
      抢劫罪是一种十分严重的犯罪行为,犯罪人员使用威胁或暴力的手段抢夺他人财物,情节严重的,可能还会导致受害人的伤亡。高高人民法院为了使各级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更好地适用刑法中的相关规定,对抢劫罪案件的审理提出了指导意见,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罪意见的具体内容吧。 ...


·刑事案件简易程序是怎样适用的
      对于刑事案件的一审来说,其实可以根据具体的情况看是采用简易程序审理还是采用普通程序来审理,不同的程序下对应的要求不同,自然在审理期限上面也是不同的。那么其中刑事案件简易程序一般是适用于哪些案件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刑事简易程序怎样适用 (一)适用的法院...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