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行权怎么处理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行权怎么处理公司为了更多地收集社会闲散资金,周转公司业务,获得更多经济利益,就会发行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就是其中一种,但是是一种票面利率比较低的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顾名思义,就是具有可转换性的特点,可以在规定时间内转股,那么如果过了期限,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行权怎么处理?还有,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对股价有什么影响
  ? 下面,让我们为您一一进行讲解。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行权怎么处理
  过了转股的行权期限后,尚未行权的这部分可转债,应按普通债券还本付息处理。此时应将对应的“其他权益工具”余额转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除了常规的还本付息(按票面本息)以外,不存在额外的退款还款问题。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对股价有什么影响
  可转换债券是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简称。它是一种可以在特定时间、 按特定条件转换为普通股票的企业债券。
  可转换债券兼有债券和股票的特征,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1、债权性。与其他债券一样,可转换债券也有规定的利率和期限, 投资者可以选择持有债券到期,收取本息。
  2、股权性。可转换债券在转换成股票之前是纯粹的债券, 但在转换成股票之后,原债券持有人就由债券人变成了公司的股东, 可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和红利分配,
  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公司的股本结构。
  3、可转换性。可转换性是可转换债券的重要标志, 债券持有人可以按约定的条件将债券转换成股票。 转股权是投资者享有的、一般债券所没有的选择权。
  可转换债券在发行时就明确约定, 债券持有人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票。 如果债券持有人不想转换,则可以继续持有债券,
  直到偿还期满时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场出售变现。 如果持有人看好发债公司股票增值潜力, 在宽限期之后可以行使转换权,
  按照预定转换价格将债券转换成为股票,发债公司不得拒绝。 正因为具有可转换性,可转换债券利率一般低于普通公司债券利率, 企业发行可转换债券可以降低筹资成本。
  可转换债券持有人还享有在一定条件下将债券回售给发行人的权利, 发行人在一定条件下拥有强制赎回债券的权利。可转换债券兼有债券和股票双重特点, 对企业和投资者都具有吸引力。 1996年我国政府决定选择有条件的公司进行可转换债券的试点,
  1997年颁布了《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 2001年4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了《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极大地规范、
  促进了可转换债券的发展。综上所诉,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行权的处理方法是按照普通债券还本付息的处理方法来处理,对应的公司的会计账本事项也要做相应的记录。而且正是由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债券和股票的双重特点,其发行对股价也有重大影响,极大地吸引了许多企业和投资者对其进行投资。
  
  
  


·债权转让的标的物是什么?
      债权转让的标的物是什么?在经济关系中,债权债务关系是非常重要的一种。目前我国法律允许债权进行转让,双方需要通过签署转让协议来进行办理。那么债权转让的标的物是什么?债权转让生效条件有哪些?针对这些专业知识,我们整理了一篇文章,让我们往下阅读。 一、债权转让的标的物是什么? 债权让与...


·存单质押贷款账务处理
      存单质押贷款账务处理 存单质押贷款,是贷款的一种,质押物是银行存款储蓄单。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有两方面,一是银行有要求;二是企业出于利益考虑,如贷款有财政补贴等。那么,该如何进行存单质押贷款账务处理呢?为您解答。 一、存单质押贷款 存单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银行及他行签发的未到...


·民事诉讼债务起诉流程和起诉文书是什么?
      民事诉讼债务起诉流程和起诉文书是什么样的? 一、民事诉讼债务起诉流程 债务的起诉是民事诉讼的范畴,因此,债务的起诉程序就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民事诉讼程序。 1、原告应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根据民法通则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16周岁以上,不满1...


·个人借款利息怎么进行约定?
      借款利息的约定在借款活动中,绝不是随意的,而是有讲究的。并且也只有借款当事人依照一定要求去约定的利息,才能受到法律保护的。那么,个人借款利息怎么进行约定呢?其实这个问题也就是在问,个人借款利息怎么约定合法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讲述。 一、个人借款利息怎么进行约定 个人借款...


·连带债务担保责任会出现有什么样的问题?
       责任意识是现在所有人都知道的,正因此人出现的很多现象。比如说因为怕担责任而在公众场合之下见到老人摔倒而不敢扶起来,那同情心和爱心也在这种责任一时之下消失无影。除了直接的责任以外,还有连带责任。许多人就只抱着不关我事,不会有我的责任这种心态去生活。就比如说连带债务担保责任,就是想...


·民间借贷的基本原则?
      民间借贷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一、民间借贷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在司法实践中,处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一般遵循下列几个原则: 1、处理原则。《民法典》第676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


·民间借贷中的借据是怎么写的 通常在民间借贷中,当事人之间为
      民间借贷中的借据是怎么写的 通常在民间借贷中,当事人之间为避免麻烦,可能不会选择签订借款合同,而此时往往以借据的形式来出具书面凭证的。而这个借据其实也可以当做是借条,不过,但知道民间借贷中的借据是怎么写的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民间借贷借据怎么...


·软件无偿借用合同范本的内容是什么?
      软件无偿借用合同范本的内容是什么? 一、软件无偿借用合同范本的内容是什么? 许可人(甲方):_________ 被许可人(乙方):_________ 鉴于:甲方获国务院批准,对其资产进行了资产重组(以下简称重组),并作为发起人,依据中国法律于_________年_____...


·网签备案合同撤销后可以贷款吗
      网签备案合同撤销后可以贷款吗 一、网签备案合同撤销后可以贷款吗 网签备案合同撤销后还是可以贷款的,贷款跟网签备案合同之间没有什么直接的联系,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同时具有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


·自书遗嘱落款时间与实际时间不符有效吗?
      自书遗嘱落款时间与实际时间不符有效吗?无效,自书遗嘱应当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的全部内容并签名,注明年、月、日。自书遗嘱属于遗嘱中的特殊形式,是指遗嘱人亲笔制作的书面遗嘱,遗嘱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根据自己的意志对死后的财产预先做出处分。自书遗嘱属于遗嘱中的 特殊形式,《中华人民共...


·根据法律规定菜贩欠钱不还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菜贩欠钱不还怎么办?可以起诉处理,应该保留真实的证据,比如货物验收单、欠款欠条、货款结算单等确凿证据,在多次催讨仍然无效的时候,就要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内向法院起诉处理。假期超过了诉讼时效的话,可能事情就很复杂的了。1、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两年的诉讼...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