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彩礼的返还数额该怎么确定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结婚由男方家给付给女方家的财物被称为结婚彩礼,现如今在很多地区结婚都流行这样的习俗,当然从法律上面讲,并没有要求结婚必须要给付彩礼。而现实中,要是最终男女没有结婚或者很快又离婚的,往往会就彩礼产生纠纷。此时要是男方要求女方返还彩礼的话,这个彩礼的返还数额该怎么确定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彩礼的返还数额该怎么确定
  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婚约解除,返还彩礼的数额可根据其过错程度、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酌情减少,减少的数额一般确定为彩礼总额的10%至50%之间。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共同生活一年以上两年以下,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30%;
  共同生活一年以内三个月以上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50%;共同生活不满三个月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70%。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同居关系解除的以及在共同生活期间女方怀孕或者流产的,可在前款的基础上再减少5%至20%。
   二、彩礼返还案件的举证责任
  彩礼返还纠纷中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往往令原告承担举证不能得风险,从而不能很好地维护其合法利益。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理论界通常把这一规定概括为“谁主张、谁证明”。但在证明责任分配时,我们仍需结合案件实际情况,来综合考虑证明责任分配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从另一层面讲,证明责任分配本质是指负有举证义务的一方在不能举证或举证不到位时应承担法律上的不利后果,是在追求法律真实下作出的价值衡量与利益取舍的一种价值判断,其价值判断之前提必须明确限定在一方对其主张的某种事实负有证明义务,如果一方没有证明义务,法律自不应设定由其承担不利之后果,这也是所谓的“无证明义务即无不利后果”之法谚来由。
  男方要求返还彩礼的,必须要具有《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中规定的情形,否则的话请求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当然,即使符合返还彩礼的情形,也不可能做到全额返还。
  
  
  


·老婆离婚了不要孩子不给抚养费是否可以?
      老婆离婚了不要孩子不给抚养费是否可以? 在一种情况下确实是既不用抚养孩子也不用支付抚养费的,那就是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


·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怎么判
      如果只是夫妻中的一方愿意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此时第一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通常会怎么来判决呢?其实,对于起离婚的案件,你要有明确的证据来证明夫妻二人感情破裂了,法院才会判决离婚。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丶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怎么判 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法院不必然...


·我国经济的飞速增长是以环境污染为代价的,因此,国家为了建设资
      我国经济的飞速增长是以环境污染为代价的,因此,国家为了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社会,努力改善环境污染情况,出台了环境污染事故标准,以防止各企业一味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环境效益,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环境污染事故标准具体是什么呢? 1、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 (1)死亡30...


·离婚官司自己辩护可以吗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人们的思想越来越开放。对于婚姻生活不和的夫妻,离婚是很正常的事情。如果想离婚,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不管选择哪一种,都要按照合法程序,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那么对于离婚案件,打离婚官司自己辩护可以吗?首先,需要搞清楚一个概念。辩护是存在于刑事诉...


·彩礼返还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都会因为彩礼的返还而产生纠纷,如果要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话,那么就应该知道我国法律规定的彩礼返还的诉讼时效是多久,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您解答。 一、彩礼返还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未对该条适用诉讼时效问题作出规定,...


·离婚起诉书争夺抚养权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离婚起诉书争夺抚养权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我国新婚姻法确立了保护妇女儿童的基本原则,因此在判决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属时会综合考虑未成年子女的需要和夫妻双方的实际情况,子女抚养权判归男方或女方,其首要的出发点是有利于子女身心的健康成长。根据我国的婚姻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子女抚养的司法...


·婴幼儿抚养的规定是什么?
      婴幼儿抚养的规定是什么?我国的离婚率是在不断的增加,这样的情况下就会出现很多离婚相关的问题,主要的一个问题就是关于孩子的抚养权以及抚养费问题,在婚姻法相关的法规中对于这个问题有详细的规定和说明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那婴幼儿抚养的规定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婴幼儿...


·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的情形包括哪些
      就夫妻财产来看,具体可以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财产。对于不同性质的财产,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具体的处理是不一样的。那么您知道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的情形有哪些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


·离婚后再婚,新配偶需要承担抚养费吗?
      离婚后再婚,新配偶需要承担抚养费吗? 新配偶支付不支付是另外一回事。那个抚养费跟新配偶没关系。以前双方约定的抚养费应该继续支付,至少要到子女年满十八周岁成年以后。因为作为子女的亲生父母,有对子女抚养的责任和义务,这是法定的,依据《婚姻法》规定,不会因为父母离婚或再婚而终止抚养权和...


·离婚子女抚养权协议怎么写?
      夫妻双方离婚之后,孩子的抚养问题,是不可避免的一个问题。子女的抚养权、抚养费、抚养期限、探望权等问题都需要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确定下来,以避免双方以后就相关问题出现争议。离婚子女抚养权协议怎么写?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信息,请看下文。 一、离婚子女抚养协议主要内容 1、孩子的抚养权...


·法律规定怎么构成婚姻诈骗罪?
      法律规定怎么构成婚姻诈骗罪?婚姻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而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病、婚后尚未治愈的;4、未到法定婚龄的。这是明确规定婚姻无效的几种情形。欺诈婚姻不属于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