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不受法律保护的借款合同有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不受法律保护的借款合同有哪些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不受法律保护的借款合同:
   1、借贷进行非法活动。
  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如明知个人借款用于赌博、贩卖假币、贩卖毒品、走私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给他人,其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对行为人还要处以收缴、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2、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主要包括: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出具凭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活动;
  (二)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不以吸收公众存款的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但承诺履行的义务与吸收公众存款性质相同的活动;
  (三)未经依法批准,以任何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的非法集资;
  (四)非法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票据贴现、资金拆借、信托投资、金融租赁、融资担保、外汇买卖;
  (五)中国人民银行认定的其他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实践已充分表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扰乱了国家正常的金融秩序,从根本上损害了群众利益,给经济生活和社会安定造成了严重危害。按照国务院(1998)第247号令第18条规定,因参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所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这是因为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本身是违法行为,参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也是不合法的,参与者由此造成的损失,不受国家法律保护。
   3、非金融企业以合法借贷掩盖的非法金融活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无效:
  (一)非金融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
  (二)非金融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
  (三)非金融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
  (四)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该批复还规定:借贷利率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办理。无效的民事行为不具备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因而不能产生行为人预期的法律果。
   4、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
  《贷款通则》规定:“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务。”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违反国家金融法规,属于无效合同。依照有关法规,对于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法院除判决返还本金外,对出借方已经取得或约定取得的利息应当收缴,对借款方应处以相当于银行利息的罚款。
   5、明为联营实为借贷的合同。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企业法人、事业法人作为联营一方向联营体投资,但不参加共同经营,也不承担联营的风险责任,不论盈亏均按期收回本息,或者按期收取固定利润的,是明为联营,实为借贷,违反了有关金融法规,应当确认合同无效。除本金可以返还外,对出资方已经取得或者约定取得的利息应予收缴,对另一方则应处以相当于银行利息的罚款。
   6、违背真实意图的借贷关系。
  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图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无效。借贷关系无效由债权人的行为引起的,只返还本金;借贷关系无效由债务人的行为引起的,除返还本金外,还应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给付利息。
   7、高利贷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由此可见,高利贷利息不受法律保护。
  经过研究分析之后得知,主要是因为当事人在就合同的内容进行约定时,具体的条款内容违反了相关法律中的规定,从而导致该合同无效,也就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因此,对于一些比较重要的合同,建议还是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约定,以免出现合同无效、不受法律保护的情况。
  
  
  


·夫妻无子女财产债务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夫妻无子女财产债务离婚协议书怎么写夫妻无子女财产债务离婚协议书需要写明夫妻双方及其姓名等基本信息,表明登记结婚,婚后无子女无财产无债务。现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没有和好可能,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署名。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登记离婚的必备条件之一,在到婚姻登记机关申...


·借款合同还款诉讼期限是多久
      借款合同还款诉讼期限是多久?借款合同还款诉讼期限是3年,我国《民法总则》第188条规定:一般民事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关于诉讼时效的其他规定:1年诉讼时效。身体收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毁损的。(民法通则136条)3年诉讼...


·股东借款给公司的协议范本是怎么样的?
      股东借款给公司的协议范本是怎么样的? 经______________(下称贷款方)与_____________(下称借款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自________起,由贷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_____(种类)贷款(大写)_____________...


·出借人签订的借条能管多久
      出借人签订的借条能管多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


·借条中存在的陷阱有哪些
      借条中存在的陷阱有哪些 现实生活中,人们在借钱给他人时,签订借款合同或者是让对方打下借条都是很有必要的。不过,一些债务人会在借条中制造各种陷阱来逃避还债的义务。那么,借条中存在的陷阱有哪些呢?若你不是很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借条中存在的陷阱有哪些 ...


·欠债不还杀人犯什么罪
      欠债不还杀人犯什么罪 一、欠债不还杀人 按相关法律规定,欠债人赖账不还钱,砍死他的话涉嫌故意杀人刑事犯罪。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欠钱不还人跑了怎么办...


·债务风险包括哪些内容,怎么避免借贷风险
      债务风险包括哪些内容,怎么避免借贷风险在经济交往中,很多交易都会存在风险。在债权债务方面,债权人也会面临一定的债务风险。具体来说,债务风险包括哪些内容呢?为了避免遭受损失,债权人要怎么避免借贷风险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债务风险包括哪些内容 债务风险指债权...


·东营无抵押无担保贷款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东营无抵押无担保贷款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一、无抵押贷款的定义 无抵押贷款是不以具体某项资产作为担保的借款负债形式,即不用借款人或第三方依法提供担保而发放的贷款。无抵押贷款又称无担保贷款,或者是信用贷款。无抵押贷款不需要任何抵 押物,只需身份证明,收入证明,住址证明等资料(具体证明...


·债权人的法定孳息于原始取得吗
      债权人的法定孳息于原始取得吗不是。“就一般言,天然孳息之收取,应依民法典之规定,法定孳息之收取,应依债法之规定。” 法定孳息在取得前,是债权请求权;取得后(货币或其他动产占有后)是物权。对天然孳息的收取是(直接)取得物权。天然孳息,是原始取得;法定孳息,是传来取得。或者进一步说,...


·处理借贷纠纷时需要什么证据
      随着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人们的经济活动日益增多,相互之间的借款越来越普遍,借贷纠纷也随之而至。在解决借贷纠纷时,需要有强有力的证据支持。那么具体而言,处理借贷纠纷时需要什么证据,或者说,借贷纠纷需哪些证据才有用呢?对此,下文将作一个具体的说明。 一、处理借贷纠纷时需要什么证据 因...


·个人在银行申请贷款的方式有什么
      个人在银行申请贷款的方式有什么 1、抵押贷款 抵押贷款指借款者以一定的物品作为保证向银行取得的贷款。抵押贷款是最常用的贷款方式。抵押物通常为不动产、特别动产,比如:房产、土地、机器设备、交通工具。适合人群:借款人工作和收入不够稳定,或者贷款额度要求比较高。 代表产品:渣打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