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老人离婚财产关于赡养由谁承担的法律规定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离婚已经屡见不鲜,在离婚问题中除了会有财产分割纠纷外还有不少的赡养纠纷存在。而这些赡养纠纷问题大多集中在亲生子女或继子女拒绝支付离异父母或家庭重组父母的养老费用,甚至有不少父母因赡养问题将子女告上法庭。那么老人离婚财产关于赡养由谁承担的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呢?下面就由我们针对此问题介绍相关的法律条文。
  
  1、《老年人权益保护法》
  
  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十三条 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第十五条 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
  
  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
  
  第十六条 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居住或者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或者租赁关系。
  
  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第十七条 赡养人有义务耕种或者委托他人耕种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管或者委托他人照管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归老年人所有。
  
  第十八条 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
  
  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第十九条 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等权利。
  
  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第二十条 经老年人同意,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赡养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和老年人的意愿。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所在单位监督协议的履行。
  
  第二十一条 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
  
  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
  
  第二十二条 老年人对个人的财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不得以窃取、骗取、强行索取等方式侵犯老年人的财产权益。
  
  老年人有依法继承父母、配偶、子女或者其他亲属遗产的权利,有接受赠与的权利。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抢夺、转移、隐匿或者损毁应当由老年人继承或者接受赠与的财产。
  
  老年人以遗嘱处分财产,应当依法为老年配偶保留必要的份额。
  
  第二十三条 老年人与配偶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的弟、妹成年后,有负担能力的,对年老无赡养人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第二十四条 赡养人、扶养人不履行赡养、扶养义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扶养人所在单位应当督促其履行。
  
  第二十五条 禁止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
  
  第二十六条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老年人,可以在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自己关系密切、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个人、组织中协商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老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依法承担监护责任。
  
  老年人未事先确定监护人的,其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确定监护人。
  
  第二十七条 国家建立健全家庭养老支持政策,鼓励家庭成员与老年人共同生活或者就近居住,为老年人随配偶或者赡养人迁徙提供条件,为家庭成员照料老年人提供帮助。
  
  2、《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
  
  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八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赡养老人是每位为人子女的本分,不论是亲身的子女还是继子女都有赡养自己父母或继父母的义务。根据老人离婚财产关于赡养的规定来看,只要在血缘上或法律上存在亲子关系,就算是离异的父母也有权力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用,并照顾好老年人的晚年生活起居。
  
  


·根据刑法规定重婚立案是怎样?
      根据刑法规定重婚立案是怎样?根据刑法规定重婚立案是必须是存在者刑法当中所规定的一些具体客观的行为,具体点来说的话包括以下几种行为。(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


·农村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算
      随着观念的改变,农村的离婚率在逐步提高。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孩子的抚养权仅归夫妻一方所有,按照法律规定,此时另一方需要定期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直至其成年。那么农村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算?下面就随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吧。 一、确定小孩抚养费支付数额的一般原则 1、子女的实际需要原则我...


·夫妻一方不抚养费怎么办
      夫妻一方不抚养费怎么办现实中有很多夫妻离婚后,一方常常对子女生活不管不问,也不给抚养费。这种行为是不对的,因为不管夫妻之间发生什么事情,父母都必须尽到抚养子女的义务。因此,父母离婚也要给孩子抚养费。那么不给抚养费怎么办?怎么要回抚养费?1、协商解决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最好由夫妻双方协...


·离婚手续需带二本结婚证吗
      离婚手续需带二本结婚证吗只有一本结婚证可以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离婚登记中的结婚证问题。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


·夫妻间的离婚手续是怎么办
      夫妻间的离婚手续是怎么办的 夫妻离婚的法律途径有两种:一种途径是协议离婚,也叫登记离婚,由民政部门负责办理;另一种途径是诉讼离婚,由人民法院负责办理。 协议离婚必须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经程序。他是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的,其步骤如下: (一)...


·夫妻间额外财产应该如何判定
      夫妻间额外财产应该如何判定 1、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依《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认为妇女挣的少,应...


·法院审理离婚案开庭时间要多久
      法院审理离婚案开庭时间要多久 一、法院审理离婚案开庭时间要多久? 起诉离婚到开庭没有规定具体的时间,只规定了相关案件的审理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立案和受理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规定有哪些?
      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是父母双方共同承担的,不在一起生活的一方必须给予孩子抚养费,这不仅是道德义务,也是法律明确规定的。离婚后子女抚养费2017的规定是什么样的呢?离婚后子女抚养费2017一般是工资的20%--30%。具体依据如下: 1、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


·一、 婚姻法对财产分割新规定是什么?
      一、 婚姻法对财产分割新规定是什么?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


·法律中规定的诉讼离婚的成功的条件有哪些
      诉讼离婚的成功意味着夫妻最终是被法官判决解除了婚姻关系的,当然此时需要实际情况符合判决离婚的情形才可以,不然也是无法离婚的。那到底法律中规定的诉讼离婚的成功的条件有哪些呢?若你不是很了解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看看吧。 一、法院不判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1、凡是第一次起诉离婚...


·抚养费是要作进一步的区分的
      抚养费是要作进一步的区分的,需要分为生活费和教育经费两块的。一般而言,抚养费是付到18岁就可以停止的。但是如果被抚养人还在念书的,那就还需要承担一定的教育经费的。教育经费有可能是全给了,有可能是给一半,这个就看双方有没有约定了,如果没有,那就是需要承担一半。这是合法的,也是作为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