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解决童工问题的措施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解决童工问题的措施一、相关法律的制定与奖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五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2002年9月18日通过)
  第二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 、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下统称使用童工)。
  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
  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
  第三条 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保护其身心健康,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不得允许其被用人单位非法招用。
  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允许其被用人单位非法招用的,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以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给予批评教育。
  第四条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必须核查被招用人员的身份证;对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一律不得录用。用人单位录用人员的录用登记、核查材料应当妥善保管。
  二、惩处违法公司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 、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中,但凡有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也就是童工的情况的话,从严论处,相关主事者及知情包庇者按律法规定从严论处。
  三、社会宣传
  以父母为对象宣传童工的危害,让父母们自觉地看好自己的孩子的行为。
  解决童工问题的措施主要从法律、单位、及父母等三方出发,而关于招收童工的特殊情况,也就是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而言,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也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才能招收童工。在我们的网站里,有关于童工的专题报告,欢迎查看。
  
  
  


·打零工受伤无劳动合同可以申请赔偿吗?
      打零工受伤无劳动合同可以申请赔偿吗? 打零工受伤无劳动合同可以申请赔偿吗? 我国《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签定劳动合同,这是劳动法的强制性规定,但社会实际生活中,用人单位或个体老板经常不与劳动者签定书面劳动合同。但没有劳动合同,不能绝对排除劳动关系, 劳动法律法规承认非契...


·许多时候劳动者觉得不想要在公司里面上班了就会选择
      许多时候劳动者觉得不想要在公司里面上班了就会选择自己主动离职辞掉原来的工作,这时候由于是劳动者主动提出辞职的情况,所以在法律规定中是怎么描述规定这样的情况下的工资以及赔偿标准的,关于误工费以及工资的标准是怎样的,劳动者自离误工费工资有吗? 劳动者自离误工费工资有吗? 自离用人...


·辞退员工不给工资找哪个部门投诉
      辞退员工不给工资找哪个部门投诉可以拨打12333电话投诉,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如果投诉没有效果,可以搜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不服,还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2、可以...


·确认劳动仲裁劳动关系涉及哪些问题?
      确认劳动仲裁劳动关系涉及哪些问题? 确认劳动仲裁劳动关系是涉及到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两者之间的利益关系,所以我们要了解清楚其中相关的法律问题,除此之外劳动仲裁还赋予了劳动者能够进行诉讼的权利,那么确认劳动仲裁劳动关系涉及哪些问题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确认劳动关系的劳动仲裁是...


·劳动仲裁是什么程序2023
      劳动仲裁是什么程序(一)接受申请材料。审核申诉人申诉材料,对符合规定的材料进行登记,退回不符合规定的材料并告知申诉人。(二)审查受理及组庭。自收到申诉材料之日起七日内决定受理或不受理,并送达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决定受理的,自决定之日起七日内组成仲裁庭并送达申诉书副本及应诉...


·年底将近了,很多企业开始一年的预算和结算的盘点工作了,工资福
      年底将近了,很多企业开始一年的预算和结算的盘点工作了,工资福利预算表是企业财务计划预算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如何制定工资福利预算表是很多企业相关部门的非常重视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将分享一下企业制定工资福利预算的过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工资福利预算它是人工成本控制的重要方式之一,属...


·一、上班4天还没签劳动合同如何处罚公司?
      一、上班4天还没签劳动合同如何处罚公司?1、用人单位不签合同,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劳动者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七条规定,从未签合同满一个月的次日起补偿二倍工资,最多11个月,并补签合同。2、劳动者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 建筑工程竣工后国家相关部门要根据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对该建筑工程进行质量检测和验收。智能建筑工程与普通建筑工程不一样,结合了众多现代大科学技术,可以使建筑质量得到最优,因此对其质量验收要求也更高,有专门的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那么现在就跟随的...


·工程保证金比例是多少
      工程保证金比例是多少一个建筑工程从投标到竣工需要很长的时间。为了保证建筑工程的顺利完成,建筑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建立了一系列的工程保证合同,并由此衍生出了一系列的工程保证金。工程保证金的种类数量繁多,由此可以看出建筑工程的复杂。接下来由为您详细列举工程保证金的种类,并解答几种工程保...


·一、误工费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一、误工费法律规定是怎样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


·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有哪些
      劳动者在工作中,与用人单位发生一些“摩擦”也是难免的,其中,一些小“摩擦”是不属于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那么,在法律上,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一般有哪些呢?而对这些属于受案范围内的劳动争议,您可以通过仲裁或者是诉讼的方式去处理。那就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究竟是如何管辖的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