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微信是手机里的一款APP,方便人与人沟通的通信设备,不仅可以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微信是手机里的一款APP,方便人与人沟通的通信设备,不仅可以用作交流还可以通过二维码的扫一扫功能就可以在购物时支付账款。现如今,微信与我们的生活无处不在,息息相关,覆盖面极广,包括工作、生活、购物等方面。但是,方便有好处亦容易会转换成坏处,微信诈骗的案例越来越多,一旦微信被骗报案要及时。
  
   一、微信被骗报案
  到自己当地的公安局报警即可。
  微信诈骗立案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行为,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至10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数额在20万至30万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
  对共同诈骗犯罪,应当以行为人参与共同诈骗的数额认定其犯罪数额,并结合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数额等情节依法处罚。
  已经着手实行诈骗行为,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获取财物的,是诈骗未遂。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定罪并依法处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2千元至4千元”、“3万元至5万元”的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个人诈骗“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单位实施诈骗,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参照本条第四款规定的数额,确定适用《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或者第一百五十二条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因此,诈骗2000元至4000元,就可以立案,具体数额,根据所在省份不同,在2000至4000元间确定。
  讲真,我们发现现在微信诈骗案越来越多,通过获取对方信任,让对方为其转款,或者冒充熟悉的周边人骗取数额不等的金额。因此微信被骗报案应立即到自己长居住地的所在公安局报案,在公安局立案调查后,就会将诈骗犯绳之以法,按照诈骗立案标准给予严格的处罚。
  
  
  


·借钱不还三年了怎么办
      借钱不还三年了,期间若没有催还过债务,则诉讼时效已过,很有可能丧失胜诉权。1、对于欠债不还的,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2、证据包括欠条、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不能经过任何的涂改或者复印等加工。3、注明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从借条到期之日起两年内;没有还款日...


·非公司股权转让协议要包括哪些条款
       一、非公司股权转让协议要包括哪些条款? 对于股权转让合同应当具备哪些内容,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实践中,一般应当具备如下条款: 1、鉴于条款。 一般用来描述股权转让双方当事人的法律主体资格、股权转让的背景、意思表示和合同标的。 2、目标公司介绍。 目标公司介...


·认缴之下公司欠债股东如何担责任?
      认缴之下公司欠债股东如何担责任? 一、认缴之下公司欠债股东如何担责任?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认缴制度下股东履行了出资责任的,以其出资对公司承担责任,如果出资不实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


·借款人自有资金计算公式是什么
      借款人自有资金计算公式是什么 ?一、自有资金计算公式 自有资金指的是自有流动资金,即所有者权益扣除固定资产等其它资金占用后的,用于营运周转的自有流动资金。扣除全部自有资金显然存在问题,企业的自有资金中有大部分是用于固定资金投资的,并不是用于流动资金,应该是扣除借款人自有资金中...


·民间借贷中,如果没有约定还款顺序的,是先还本金还是利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在履行主债务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下列顺序履行:(一)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二)利息;(三)主债务。 故如果双方没有约定还款顺序的,应先还利息后在还本金...


·有人欠钱不还有欠条怎么办?
      有人欠钱不还有欠条怎么办?如此情况你只能去法院起诉,胜算当然很大了,因为他确实欠你钱,你又有相关的证据。处理时间的话,如果能联系到被告,一个月左右可以开庭。如果联系不到被告,要公告送达,时间要长得多。1、要起诉就要先写好起诉状。如果你不找律师,可以在网上搜索民间借贷起诉状的范文,...


·欠钱五年不还怎么办能追回吗?
      欠钱五年不还怎么办能追回吗?欠钱五年不还能通过向法院起诉等方式追回,借条之中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那么此此时并不会认为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如实对方拒不偿还债务的,申请支付令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之一。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


·根据法律规定哪些人有权继承债权?
      根据法律规定哪些人有权继承债权?根据法律规定父母,配偶和子女等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债权,债权作为债权人的财产,在债权人死后可以被继承人继承。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债权都能被继承的,法律上的债权包括许多内容,如合同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等,所以债权的继承有以下分类:(一)可以作为...


·诉讼时效届满还款协议还有效吗
      诉讼时效届满还款协议还有效吗 一、诉讼时效届满还款协议还有效吗 诉讼时效届满,还款协议还是有效的,债权人依然可以凭该协议到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因为已过诉讼时效,债务人以过了诉讼时效为由提出抗辩的,债权人的请求得不到法院支持,即借款过了诉讼时效才提起诉讼的,债务人提出已过诉讼时...


·夫妻间的共同债务具体包括哪些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那么夫妻间的共同债务包括哪些呢?幸福美满的生活是每个人都向往的,但如果一方沉溺赌博,不知回头,夫妻感情面临破裂的时候,由于一方赌博造成的债务又该由谁来承担?下面的文章将为您详细解释。 一、夫妻间的共同债...


·讨债技巧-远交近攻催款兵法
      在军事、政治斗争中,“远交近攻”策略应用甚广,每每战果显著。若能将之灵活巧妙地用于催款清欠工作中,同样会取得重在成功。  “远交近攻催款兵法”属于舍远求近,立足现实,选准突破口,代位取偿,力保稳妥,节约精力的策略。  总而言之,“远交近攻催运动会兵法”的精要之处天于:当催款清欠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