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办假离婚卖房子的流程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假离婚,即虚假离婚,指的是夫妻中有一人或者两人本来都没有离婚的想法,但却决定解除夫妻关系的行为。从道德上看,任何人都会觉得假离婚是不对的,但目前这种不正常行为却在社会上越来越常见。那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又有什么样的规定呢?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办假离婚卖房子的流程和注意事项。
  一、假离婚卖房流程
  1、假离婚不能到法院办理,只能是夫妻双方自己协议离婚事宜,离婚首先要有离婚协议书,对共有的财产做出分离说明。2、离婚协议书签订以后,就可以拿着双方的身份证件·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到当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3、民政部门对离婚请求审核以后,就可以办理离婚登记,颁发离婚证书。4、办理完离婚手续,就可以将房产放到中介进行房产交易。5、房产买卖过后,一般是半年之后可以再次购房,这个没有时间规定。夫妻双方复婚是没有时间限制的,双方可以在房产交易结束以后随时到民政局复婚,但是为了保险起见都是房产交易后一年以后再复婚。
  二、假离婚卖房的注意事项
  1、首先假离婚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一旦被发现有假离婚的嫌疑,就会受到司法惩罚,严重的还会涉及到更严重的处罚。2、假离婚造成的生活烦恼也是很多的,有很多的夫妻因为办理假离婚手续以后,为了掩人耳目而分居生活产生感情隔阂。双方在因为假离婚的事情而耿耿于怀就更加会分离夫妻感情,导致较后夫妻真的假戏真做。3、假离婚有的时候很可能是另一方想要解除婚期关系而行使的另一种离婚方式,为了骗得离婚手续而以买卖房产避税为由办理假离婚。离婚手续办理过后,财产没有按照正常的离婚财产比例分配,另一方又将假的离婚做成真的离婚,那么财产没有得到公平分配的一方就会人财两空。4、假离婚以后半年以上才可以购买新房,买房一年以后才可以复婚,而且要将自己的名字加进新的房产证就需要缴纳税费,所以只能是做为婚前房产处理,以后感情若发生变化,房产就不是共有房产,而是房产产权所有人的婚前房产,不在离婚房产分离。对于没有得到房屋产权的一方来说是有很大风险的。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法律是完全不认可办假离婚卖房子的。虽然夫妻双方进行虚假离婚的原因可能是政策的“倒逼”或者夫妻为了生活出于无奈才如此选择,但办假离婚卖房子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当事人不仅生活上担心受怕,还会受到司法的处罚。
  
  
  


·买房人“跳单” 不违约,无需支付中介费
      《购房委托书》属居间合同,禁止“跳单”本意是维护中介利益,这条认定有效。但衡量买方是否“跳单”违约,关键还是看买方是否利用了该中介公司提供的房源信息、机会等条件。如果买方并没有利用该中介公司提供的信息、机会等条件,而是通过其他正当途径获得同一房源信息,则买方有权选择报价低、服务好...


·婚前房屋婚后可以增加所有权人吗
      一方在结婚之前就购买的房屋,此时通常都是登记在其个人名下的,但在结婚之后可能由夫妻共同来还贷,另一方也就会要求加上自己的名字,也就是增加所有权人。那实践中婚前房屋婚后可以增加所有权人吗?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婚前房屋婚后可以增加所有权人吗 对于婚前房产婚后能增加所有权人吗...


·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协议
      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协议一、哪些情况下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协议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也就是当事人可以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解除租赁协议的条件,也可以经过协商后决定解除房屋租赁协议。但是,如果没有约定的,那么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协议: (一)承...


·买房子的时候要是符合条件,则可以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但对于购
      买房子的时候要是符合条件,则可以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但对于购房者来讲此时就想要知道究竟银行多久才能将贷款批下来,毕竟这关系到自己买房的大事。那到底买房子贷款要多久能下来呢?针对不同的情况,自然放贷的时间不一样。下面我们为你解答疑惑。 1、如果是买新房 如果是购买新房需要办按揭,楼...


·购买的期房怎样转让
      购买期房可能相对比购买现房所要花的费用少一些,因此也有很多人选择购买期房。但实践中,可能在购买了期房之后,又不想要了,此时就会涉及到转让期房的问题。那么您知道购买的期房怎样转让吗?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 一、购买的期房怎样转让 从法理上分析,预购房的转让不是房屋的转让,而...


·租房自然损耗有哪些?
      租房自然损耗有哪些? 一、租房自然损耗有哪些? 租房自然损耗包括租房,气灶,热水器,家具,电器等老化,租赁物损坏的修缮责任应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租赁物损坏的责任由谁来承担取决于租赁合同的约定责任方以及租赁物损坏的原因。租赁物损坏的修缮责任应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 若承租人...


·赡养协议怎么添加房产问题
      赡养协议怎么添加房产问题 赡养协议不能附加任何财产及其他条件,赡养是一种义务,赡养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对被赡养人的义务,因此赡养协议不能添加处分房产的条款。 二、赡养协议书怎么写? 赡养协议书格式上,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要居中写“赡养协议”四个字。 2、要在开...


·厦门离婚房产如何评估价格
      厦门离婚房产如何评估价格 1、房产评估是按房屋总值来计算 2、若该房屋是仅有的住房,法院是不会支持出售或拍卖房产的,因为基本的住房需求,必须得到保障,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分割时应按房屋的市场价(评估价)计算,而不是按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取得房屋的一方要支付对方半价。 如果涉及贷...


·婚前登记的房产离婚后怎么分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


·离婚后房产纠纷属于不动产纠纷 该由哪个法院管辖
      一、离婚后房产纠纷属于不动产纠纷,该哪个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这两个条...


·农村房屋占用补偿标准按人头算吗
      看具体情况定。各地区根据自己的地域特征,都有一些自己的调整标准,具体以当地实际拆迁政策为准。不过通常情况下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