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涉外离婚诉讼的法院怎么确定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若是夫妻离婚不具有涉外因素的话,那么在确定管辖法院的时候原则上是原告就被告,即需要到被告住所地所在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但要是属于涉外离婚诉讼的话,此时确定法院就不一样了。到底涉外离婚诉讼的法院怎么确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涉外离婚诉讼的法院怎么确定
  (一)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三)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四)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涉外离婚诉讼审理期限是多长
  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的期限,不受《民事诉讼法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的限制。《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现实中,涉外离婚诉讼的情况相对要复杂些,很有可能被告一方是不在我国境内或者在我国境内没有住所的,在这些特殊情况下确定涉外离婚诉讼法院,就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处理。若有需要,可以委托我们网站的专业律师来提供法律帮助。
  
  
  


·离婚撤诉申请书格式该怎么写?
      离婚撤诉申请书格式该怎么写?一、离婚撤诉申请书格式 离婚撤诉申请书 申请人:(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被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事项:请求准许申请人撤诉撤诉请求与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离婚一案,贵院已经立案受理,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现在因原因,依法申请撤诉,请予准许。此致人民法院...


·国家赔偿的标准间接损失是否赔偿?
      一、国家赔偿标准中间接损失是否赔偿? 国家赔偿中间接损失不给予赔偿,只赔偿受害人的直接损失。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二、国家赔偿计算标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


·没有结婚生了孩子怎么办?
      没有结婚生了孩子怎么办?没有结婚两人的关系属于同居,同居是指两个人出于某种目的而暂时居住在一起,现一般用于异性之间。同居跟结婚不一样,结婚是获得了法律的承认的夫妻关系,是不可以随便解除关系而必须要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而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认的一种行为,可以随时出于当时人的意愿而终止关...


·在我国向法院起诉离婚一方不到场咋办?
      在我国向法院起诉离婚一方不到场咋办? 我国法律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如果法院未经合法传唤,即便被告没有出庭应诉,亦不能缺席判决。这是我国法律为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答辩权,实现司法程序正义,所专门设置的法律制度。因此,传唤是缺席判决的前提。 由于...


·抚养权变更开庭后多久判决
      抚养权变更开庭后一般三个月内审结出判决。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有过错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一、有过错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有过错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一、有过错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1、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2、《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


·注意哪些彩礼返还的问题
      注意哪些彩礼返还的问题1、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情形,一方请求返还彩礼的,不予支持。另外对该条中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的情形,应做限制性的解释。该情形是指给付彩礼的一方婚前举债给付、婚后无经济来源偿还债务...


·女方被男方起诉离婚怎么办
      女方被男方起诉离婚怎么办 男方起诉离婚,女方积极应诉,可委托律师为自己争取合法权益. 如果对共同财产有争议的,还有小孩抚养权(已生小孩的话)有争议的,可委托律师。 一方不同意离婚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诉讼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


·母亲不抚养孩子怎么办
      母亲不抚养孩子怎么办?母亲不抚养孩子对方可以向法院起诉,依据婚姻法的规定,父母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责任,所以母亲不抚养子女的,是属于违反婚姻法的违法行为。二、母亲不抚养孩子的法律责任是什么?1、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2、《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十条父母或者其...


·发现自家孩子打架吃亏了怎么办
      调皮捣蛋跟思想品德有问题这绝对是完全不同的两种性质的,而且有的时候会发现有部分在学校尚且处于小学生或者是初中生的,这些我们看上去非常小的孩子们,却是经常欺负学校里面的那些瘦小的孩子,会发现其家长对孩子的教育就是存在问题的,因为这部分家长不关心孩子打架的原因,而担心的问题却是发现自...


·离婚私下协议书有效吗?
      离婚私下协议书有效吗?有效的,《民法典婚姻编》(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了抚养费、财产、债务等方面都可以自行协议。离婚协议书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等的书面协议。离婚协议必须为书面形式(很多婚姻登记管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