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强险不作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交强险不作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一、交强险不作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交强险也属于保险的一种,虽然交强险有许多自己的特点,既然属于保险那就有不赔偿的情况,即免责事由。下面是交强险不赔偿的情况:
  1、针对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驾驶人醉酒驾驶、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发生肇事事故、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这四种情形,保险公司有垫付抢救费义务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不承担保险赔偿责任。
  2、受害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交强险不赔偿。
  3、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自己的交强险不赔偿。
  4、间接损失不赔偿。即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5、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不赔偿。
   二、交强险如何保障受害人得到赔偿
  交强险属于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范畴,之所以从中分离,是因为法律赋予其特殊的内涵,以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及时得到有效的基本赔偿,这是交强险最大的好处。
   (一)法定性保障
  交强险源于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险费率、赔偿额、赔偿程序等基本内容由法律直接或者授权界定,实行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础保险费率,投保人不得在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之外,向保险公司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保险公司不得强制投保人订立商业保险合同以及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
   (二)强制保障
  交强险的强制性性保障表现为机动车的所有人或管理人的法定投保义务和保险公司的法定承保义务。机动车的所有人有法定投保交强险的义务,被选择的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或者拖延承保。即经保监会核准的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有法定的承保义务。由此可见,交强险的强制性非常明显。
   (三)广覆性保障
  交强险的广覆性保障体现二个方面:一是投保主体的广泛性,凡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车主或管理人,都要依法投保交强险;二是交强险的受益人范围和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范围比较宽广。被保险机动车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道路交通事故的受害人,都是受益人,受益人死亡的,其近亲属依法受偿。赔偿范围涵盖了包括精神损害在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但损失额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的,以限额封顶。另外,交强险中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几乎涵盖了所有道路交通风险。
   (四)公益性保障
  保障受害人得到及时有效的基本赔偿是设立交强险的首要宗旨。因此,承保公司在总体上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上“义务”经营,保险合同不设免赔率和免赔额。无论投保人是否在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先行赔偿,突显交强险制度的公益性保障功能。
  虽然很多时候商业保险不赔偿的,交强险都会做出赔偿,但这并不能代表所有事故下交强险都要进行赔偿,相关法律中对交强险的赔偿范围也是作出了规定的,要是出现上述几种情形之一的话。
  
  
  


·主次责任交强险怎么赔
      交强险只有两种赔偿方式,一种是无责赔偿,一种是有责赔偿。这个意思就是只要负有责任,不论是主责还是次责都是在交强险的限额内全额赔偿,不是按事故责任来比例赔偿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


·一、离婚诉讼中财产评估申请书什么时候交?
      一、离婚诉讼中财产评估申请书什么时候交? 一般需要在举证期间内提出财产评估申请,或者另案起诉要求分割财产。 当婚姻财产涉及房产,夫妻俩又无法就房屋的现值达成一致意见,就需要申请法院指定专门的房屋评估机构对房屋的价值做一个公正的评断。房屋评估申请一般都是由原告来申请的,但在原告...


·我们都知道在发生交通事故以后
      我们都知道在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受害者肯定是有一段时间是不能进行工作,那么作为肇事者就必须要赔偿受害者误工费,那么误工费一般是在什么时候赔偿呢?误工费一般是要等到受害者好了以后才可以进行赔偿,保险公司也会根据休养的这一段时间来计算时间,那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误工费,是指受害人从...


·3岁儿童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每起交通事故的发生,受伤害的不只是受害人,给受害人家属带来的伤痛也许永远都无法弥补,尤其是儿童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那么对于儿童交通事故我们国家有没有特别的规定呢,今天我们来了解一下3岁儿童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一、3岁儿童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如果交通事故导致儿童死亡...


·机动车被挂靠人承担什么责任
      机动车被挂靠人承担什么责任 机动车被挂靠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机动车被挂靠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理由有: (一)、关于被挂靠人责任类型的四种观点中,直接责任说(也称为表见代理说)的不足之处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如果挂靠人以被挂靠人的名义与乘客签订运输合同,对于因该合同的违约责任,自...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间的规定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间的规定1、在因为交通事故受伤之后,要去申请赔偿,在这个申请赔偿之前,要先去对自己的伤势做个鉴定,通过鉴定之后才能知道受伤的具体情况以及受伤的程度,根据不同的伤势对应的赔偿也是不同的,当把手续都办完之后就可以确定最终的赔偿金额,在鉴定伤势的时候会有一些时间限制和...


·一、交通事故一死一伤法院判刑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一死一伤法院判刑标准是什么?一般是3年以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


·一、醉驾交警不移交吗?
      一、醉驾交警不移交吗?发现当事人涉嫌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依法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当事人驾驶的机动车,需要作为证据的,可以依法扣押。交通民警对当事人提取的血样要当场登记封装,并立即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检验鉴定机构或者经公安机关认可的其他具备资格的检验鉴定机构进行血液酒精含量检...


·一、道路人员轻微伤交通事故应该怎么办?
      一、道路人员轻微伤交通事故应该怎么办?道路人员轻微伤交通事故应该和对方进行一个积极的协商讨论决定,之所以做出这样的规定,主要还是因为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轻微伤害的话,并没有达到刑法当中的立案标准,因此也不会走刑事诉讼途径。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大致可分为以下六个流程:1、受理报案。公安...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的情形有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的情形有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而另一方当事人无下列情形的,有下列情形的一方负事故全部责任。 1、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违反信号灯控制通行的; 2、逆向行驶与对向来车发生交通事故; 3、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


·近几年,随着网络在公众中的普及,网络社交成为一种全新的社交方
      近几年,随着网络在公众中的普及,网络社交成为一种全新的社交方式,而微信和QQ等社交工具被人们广泛使用。在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这些社交工具也给骗子带来了可趁之机,不法人员通过微信进行诈骗,许多受害者不知道微信被骗了到哪里报案,使该诈骗事件不了了之。那么,我们今天就和您一起聊一聊这...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