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常见的二手房买卖纠纷包括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据很多人反应在实际购买二手房的过程中,经常会遇到一些纠纷,而这些纠纷却会让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虽然想要事先采取措施预防二手房买卖纠纷的出现,但其实大部分人对常见的二手房买卖纠纷都不是很了解,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这方面的内容吧。
   一、常见的二手房买卖纠纷包括哪些
  生活中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都可以引发纠纷,例如两家孩子抢玩具,东家的狗跑去西家花园踩踏花草等等。其实二手房买卖纠纷也是花样繁多的,具体可以划分为以下几种:
   (一)产权不明确的。根据《物权法》第六条、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依照法律规定登记,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唯一合法凭证,因此查明卖方提交证书的真实性要放在首位。
   (二)土地权属不清的。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报批。准予转让的,应办理出让手续,受让方应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同时,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如果不是本村组人员,购买农村集体土地或宅基地上的房屋是不能取得所有权的。
   (三)无共有人声明的。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分担、承担义务,按份共有的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转让。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无效。
   (四)承租人未放弃优先权的。合同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出售房屋时应通知承租人,同等条件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五)被保全、查封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四十四条规定,被执行人或其他人擅自处分已被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法院有权责令责任人限期追回财产或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此,司法机关已保全、查封的房屋是不能买的。
   (六)设定了抵押权的。物权法、担保法都规定,抵押人处理抵押房屋,应获抵押权人同意,否则不得转让。
   (七)不符合转让条件的。例如:经济适用房属政策性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确需转让的,由政府进行回购。满5年转让应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后,才可以取得完全产权。
   二、如何避免二手房买卖纠纷发生
   1、要看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
   2、要看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夫妻共有的等。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3、要看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
   4、要看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因为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
   5、要看市政规划是否影响
  例如政府对某块地皮是否有新的规划,同时要查看房龄,因为许多旧楼是拆除的重点对象。
   6、要看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福利性房屋主要是指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租房等,具体规定要区分对待。
   7、要看有无拖欠费用
  虽然水、电、气、物业等费用相比房款来说是九牛一毛,但是累积起来也着实让人内心不爽。
   8、看清合同再付钱
  由于目前交易时所使用的二手房买卖合同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大多都是中介提供,因此一定要看清合同约定内容,如违约责任,交易方式等,以免陷入合同纠纷。
  根据上文的讲解,我们发现其实常见的二手房买卖纠纷还是比较多的,而针对不同的纠纷,当事人提前采取的应对措施也是不一样的。要是采取的措施不能很好的解决纠纷,建议尽快换另一种方式,不过此时也要根据纠纷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而不能随便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租房子物业费谁来承担
      租房子物业费谁来承担 一、租房子物业费谁来承担 支付物业管理费的义务来自于物业管理合同的约定,根据物业管理合同的规定,物业管理公司应向业主收取物业管理费。就是说,承租人的义务仅限于房屋租赁合同的规定,因而只具有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义务,没有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义务。如果在房屋租赁合...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一般情况下,只要符合法定或约定的条件,房屋租赁合同是可以解除的。那么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条件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


·买房子手续的第一步:看房验明产权是关键
      买房子手续的第一步:看房验明产权是关键 看房时一定要看土地、房屋产权的关系是否是明晰的,有无遗留的纠纷问题,防止一房两卖。注意有无抵押或共有人等;要搞清楚所购房子的类型。集资房需要单位盖章后才能真正的上市交易,而经济适用住房要住满5年才能上市进行交易。 二、买房子手续第二步:...


·生活中长存在着一方擅自卖房的事,有的人是认为,夫妻有共同处理
      生活中长存在着一方擅自卖房的事,有的人是认为,夫妻有共同处理夫妻财产的权力,卖房不需要经过另一方的同意,但是买房的人往往是不知道内情的,那么买房合同有效吗?要是夫妻一方擅自卖房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夫妻双...


·对于大多数的家庭来讲,买房都是意见不折不扣的大事,而此时为了
      对于大多数的家庭来讲,买房都是意见不折不扣的大事,而此时为了有更好的选择,同时也为了可以保护自己的利益,避免受到卖方的欺诈,很多人此时都会委托专业的房产中介机构来买房,这就不可避免的需要支付中介费了,那买房子中介费一般多少钱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买房子中介费一般多少 ...


·一、厂房无偿租赁合同范本内容有哪些?
      一、厂房无偿租赁合同范本内容有哪些? 厂房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厂房租赁合同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 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1.1(第一幢)的厂房(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


·房产纠纷案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房产纠纷案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目前处理房屋租赁纠纷案件主要法律依据有:《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关于审理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例如《民法典》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


·房屋他项权证过期还有用吗?
      房屋他项权证过期还有用吗?1、他项权证过期有效,可以对抗第三人,他项权证的期限不是什么“有效期”,是债务清偿期。债务人逾期未清偿债务的,他项权利人就可以行使抵押权了。2、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规定,担保有效期最长为主合同期满三年内有效。担保合同是从合同,...


·买房子首付是什么意思
      买房子首付是什么意思 买房首付是指购房者在购买房子时无法一次性支付全部的房款,这就需要向银行申请房屋抵押贷款,此时必须向贷方证明个人具备偿还贷款的经济能力,也就是说目前可以提供占总房价的30%或以上的现金,证明个人具备偿还贷款的能力。各地区首付比例也会有一定的差别。比如,除了北上...


·在单纯的进行二手房买卖的时候,一般是不会涉及到税费的。但二手
      在单纯的进行二手房买卖的时候,一般是不会涉及到税费的。但二手房属于不动产中的一种,需要办理了过户手续之后,才能完成所有权的转移。那么在二手房买卖过户的过程中需要缴纳什么税费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1、营业税 (税率5.55% 卖方缴纳)根据2010年房产新政,转让出售购...


·住房贷款办不下来该咋办
      住房贷款办不下来该咋办这个问题得看是谁的责任,如果是开发商销售没给你介绍清楚现在的政策而使你没法办贷款的话,可以直接找领导说明情况,要求退房。如果是你自己的原因办不下来贷款,而且如果当时的合同上说明贷不下款来不属于违约的话,双方同意即可解除合同,如果没说明,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