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注销债权债务委托如何操作?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公司注销债权债务委托如何操作? 一、公司注销债权债务委托如何操作?
  公司在清算终结后,股东分得剩余财产。剩余财产当然应包括公司遗留的、尚未实现的债权。对于这部分债权,因为公司已不存在了,失去了由原公司继续行使权利的依据,只能由原公司的股东来行使权利。原股东行使权利存在的首要障碍是,如何将原公司的债权转化为股东的债权,而只有转化后,才能由原股东向原公司债务人主张权利。针对不同的情况,实现公司债权的转化这里有三种解决思路:
  1、在公司注销前将债权转让给股东。
  公司进入清算阶段后,其法人资格仍然存在,因此,它可以转让其权利,只要这种转让与《公司法》规定的在清算阶段公司行为的限制不冲突即可。转让的法律依据可从《合同法》中找到。《合同法》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必须通知债务人,同时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这就为公司原股东取得公司的债权提供了法律依据。股东尽管是公司的出资人,但他是独立的与公司和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主体资格是适格的。那么,程序性的工作就是公司只要在注销前将债权转让给原股东,并通知原债务人即可,这样即使在公司注销后,原属于公司的债权也不至于消灭,只是发生了转移。对于受让该债权的股东来说,面临的风险是该债权有可能不能实现。因此,在转让时应遵循自愿的原则,由股东主动接受。同时,在转让时应考虑受让者所承担的风险,给予其适当的折扣优惠。
  2、分配债权给股东。
  在这种模式下,公司不履行债权转让程序,而是在分配公司剩余财产时将遗留的、尚未实现的债权直接分配给股东。其法律依据是《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在清算完毕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当然,从程序上说,分配到该债权的股东,如要实现该债权,则仍应履行《合同法》所规定的程序,才能向债务人主张权利。
  3、被遗漏的债权,原股东均有权追索。
  对于被遗漏的债权,原股东仍享有最终所有权。但由于在清算阶段该部分债权可能还未被发现,而是在公司终结后被发现的,所以这部分债权不可能在公司终结前被分配到股东个人名下,应属于原股东共有,因此,这部分债权原股东均有追索权。
   二、公司注销后的债务怎么办?
  公司注销后公司债务的偿还有几种情况,每种情况下偿还方法不同。如下:
  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
  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没有达到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标准要求,使公司的法律人格未能合法产生的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公司和股东都要承担责任);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达到了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要求,股东对差额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2、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
  股东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这里的连带清偿责任就是指公司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也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3、公司的实质股东仅一人,其余股东仅为名义股东或者虚拟股东的。
  公司的实质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名义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由此可见,公司走注销手续的时候,会进驻清算组。公司财产经过核实后,扣除职工工资、劳动保障福利及相关税费后,余下的部分分配给普通债权人。公司注销债权债务委托给专业公司后,双方要签署一个委托协议,将债权债务处理方式、处理期限等内容写清楚。
  
  
  


·朋友欠钱不还可以报警吗,没有欠条
      可以,但一般警察不会管。因为公安机关的主要职责是维护治安,打击犯罪,侦破刑事案件。欠钱不还这样的借贷纠纷属于合同纠纷,是民事纠纷的范畴,不属于刑事案件,公安部门是没有职责管辖的。如果遇上这类问题建议当事人收集相关的证据,比如欠款事实的录音,转账记录,欠条、借条等去法院提起诉讼,必...


·继承人按什么顺序清偿债务
      继承人按什么顺序清偿债务1、优先债权为第一清偿顺序。所谓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在遗产上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享有这种权利的人为优先权人。优先权人的此种优先债权的效力不应当受遗产继承的任何影响。它应当先于普通债权而得到清偿。2、普通债权为第二清偿顺序。普通债权是相对于优...


·分期欠钱不还的怎么办?
      分期欠钱不还的怎么办?为了防止自己的权益受损,借钱给对方时,要核实其是否有能力偿还,是否具有可抵债财产,万一发生纠纷引起诉讼,出借人可申请财产保全,防止借款人将财产转移。如果借款人有钱或财产,但拒不偿还,还提前转移了,可搜集其财产证据及财产转移证据的资料,然后侧重于诈骗罪向法院申...


·无借条欠钱不还怎么办?
      无借条欠钱不还怎么办?没有借条,可以找证人,没有借条,可以偷偷录音(一)出借人可从间接证据入手,以形成间接证据链。1、借过钱的证据:提供当时把钱借给对方的证据,比如向对方转账的银行凭证;如是现金方式支付,要印从银行取现金的凭条或在场证明人等2、主张债权的证据:收集曾向借款人要过钱...


·夫妻共同债务的举证责任是怎样的?
      夫妻共同债务的举证责任是怎样的?夫妻在婚前婚后要是因为家庭共同生活对外欠债的话,通常情况下这部分债务是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而夫妻一方主张不属于共同债务的话,则需要进行举证。下面,我们围绕夫妻共同债务的举证责任为您做详细解答。夫妻共同债务的举证责任是怎样的?从夫妻共同债务的界...


·债权转让协议效力有哪些
      债权转让协议效力有哪些债权转让是债权债务关系中很重要的一点,债权转让协议的效力也可以称为债权转让合同效力,如何确定债权转让合同的效力对债权人和债务人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下面,为你介绍相关知识。 一、债权转让合同的效力 债权转让合同指合同双方当事人经过协商一致达成的转让债权的合同。...


·借款合同采用什么形式
      借款合同采用什么形式 一、借款合同采用什么形式 借款是一项重要的民事活动,采用何种形式订立合同,对于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减少纠纷的发生有着很重要的作用。 根据商业银行法等有关法律及行政法规的规定,金融机构与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借款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其目的明确金融...


·合同欠款诉讼时效是多久
      合同欠款诉讼时效是多久一、合同欠款诉讼时效是多久 诉讼时效依据时间的长短和适用范围分为一般诉讼时效和特殊诉讼时效。 1、一般诉讼时效。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欠钱不还发信息打电话不回怎么办
      直接起诉,通过诉讼途径得到自己应得的欠款和利息。但在起诉前你需要准备好相应的证据材料,比如欠条,知道债务人的详细的身份和家庭住址。因为在债务人拒不还款时,起诉到法院可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债务人名下的财产。前提是债务人名下有可执行的财产,所以在债务纠纷中,债权人要享有自己的权益时,在...


·债权凭证是什么?
      债权凭证是什么? ?一、债权凭证是什么 所谓的“债权凭证” 制度是指在实现金钱债权的执行中,经人民法院执行机构采取措施,债务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由人民法院发给债权人一种书面凭证,证明其债权存在并明确未执行的债权数额,待发现债务人的财产后,债权人可依该凭证再次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民间借贷利息问题怎么处理
      在生活中,朋友之间借钱是彼此相互帮助的一种表现,这能促进友谊的稳固,但也可能会因为与之相关的问题而引起纠纷,如:借款双方就利息问题谈不拢而不欢而散等等。那么,民间借贷利息问题该怎么处理呢?简单来说,如何解决借贷利息问题?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阐明。 一、民间借贷利息问题怎么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