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山东省城镇土地使用权减免申请政策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山东省城镇土地使用权减免申请政策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下放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审批权限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4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放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审批权限有关事项的公告》(2014年第1号)、《关于2013年第三批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和承接国务院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鲁政字〔2013〕256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29号),将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审批权限下放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由设区的市级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审批。
  
  二、对符合国家关于调整产业结构和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要求、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纳税人提出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申请,经市级地方税务机关审批,给予定期减征或免征税款:
  
  1、因风、火、水、地震等造成的严重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遭受重大损失,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
  
  2、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产业、社会公益事业发生严重亏损,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
  
  3、企业停产超过一年、土地闲置不用,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
  
  4、企业依法进入破产程序、土地闲置不用,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
  
  对从事国家限制或不鼓励发展的产业不予减免税。国家鼓励和扶持产业、限制或不鼓励发展的产业所包括的具体范围按照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其他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纳税人申请减免的土地使用税税额不得超过其税款所属年度实际发生的亏损额。
  
  享受困难减免的土地是指企业自用的土地,不包括企业出租的土地。
  
  三、纳税人申请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应向纳税人所在地办税服务厅提交以下资料:
  
  1、《纳税人减免税申请审批表》;
  
  2、申请减免税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3、企业提交的减免税申请报告和土地使用权权属证明;
  
  4、遭受严重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应提供保险公司的理赔证明或其他相关资料;
  
  5、法院已经受理破产申请的证明和土地闲置不用的说明;
  
  6、国家鼓励和扶持产业应提供政府部门确定的扶持项目证明文件或其他相关证明;
  
  7.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四、困难减免税按年审批,纳税人应于次年5月31日前向纳税人所在地办税服务厅提交申请资料。纳税人所在地办税服务厅收到纳税人提出的减免税申请后,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将申请资料退回申请人补正。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即时作出受理决定、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
  
  主管税务机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地核查,在《纳税人减免税申请审批表》中注明核查意见并加盖公章,上报市级地方税务机关。
  
  纳税人因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可在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发生当年向纳税人所在地办税服务厅申请困难减免。
  
  市级地方税务机关应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审批决定。在规定期限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市级地方税务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告知纳税人。对数额较大、情况复杂、条件认定等有歧义的税收减免事项应当采取集体审议方式,集体审议的具体范围和标准由市级地方税务机关确定。
  
  主管税务机关应自市级地方税务机关作出审批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纳税人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减免税批准通知或不予审批通知)。
  
  五、市级地方税务机关应建立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审批台账,市级地方税务机关应于每季度终了后15日内将困难减免税审批情况报省级税务机关备案,省级地方税务机关将对减免税审批情况进行抽查。
  
  本公告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放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审批项目管理层级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鲁地税函〔2004〕153号)废止。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2014年5月4日
  
  在进行申请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的时候,是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的,对于山东省的城镇土地使用权减免申请政策来说,我们需要符合存在不可抗力因素遭受重大损失、土地闲置不用,在进行缴纳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情况下,才可以进行申请。
  
  


·铜山区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铜山区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征地是现在国家发展与建设中征收农民的土地并按照土地面积给予相应补偿的一种土地征集模式,很多人在土地被征收时不知道应该得到多少补偿金,这也是现在人们的一个常见问题,那么铜山区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呢?请看我们为您详细分析解读问题。 一、征地补偿标准 1、...


·全球土地使用年限国家
      全球土地使用年限国家 一、全球土地使用年限国家都是怎么规定的 中国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自购买土地当年起70年,并非建房时间或售房时间。 新加坡土地使用权,99——999年 香港土地使用权,50-999年 英联邦国家,土地使用权,99——999年 泰国,土地使用权,90年,到...


·土地纠纷律师费用是多少?
      土地纠纷律师费用是多少? 一、土地纠纷律师费用是多少? 律师代理费各地存在差异,不同律师具体收费也有差异,具体要和律师协商确定。律师费一般根据案子涉及的金额,按当地的律师服务标准中规定的比例来计算代理费。根据案件性质、标的、复杂程度等收取。以下标准仅供参考: ⑴无财产争议案...


·在何时取得土地使用权?
       一、在何时取得土地使用权?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6条“土地使用者在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应当依照规定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和1994年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宗地出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内容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内容是怎样的? 在我国国土资源土地上,有农村土地和城市土地之分,虽然都是归国家所有,但还是有一定的差别的。所以作为享受土地资源的我们,应当了解一些关于土地法律的知识。对此,我们整理了一些详细的资料,下面将为您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


·夫妻不在一个地方如何离婚?
       如果夫妻分居超过两年的时间,法院一般会准予离婚。但有些夫妻感情不和时就会两地分居,也就是两个人不在同一个地方居住生活。那么,夫妻不在一个地方如何离婚呢?若你对此也不是很清楚的话,可以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夫妻不在一个地方如何离婚 夫妻双方不在同一个地方而想要...


·流转后的土地应该确权给谁?
      流转后的土地应该确权给谁?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8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采用互换、转让方式流转,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因此在开展土地确权颁证中,如果以转让和互换方式流转土地的,其转让部分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最新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年最新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土地共有四类:   一类区片范围:罗平县城坝区(涉及罗雄镇的团结、九龙、红星、西关、新村、大水塘、青草塘、法金甸、学田、羊者窝、新寨、普妥、坡衣、外纳、以龙、圭山、幸多禄、大凹子;涉及板桥镇的金鸡、品德;涉及九龙...


·国有土地使用权未变更对其他土地使用转让合同的影响
      国有土地使用权未变更对其他土地使用转让合同的影响天下之大,莫非王土的封建思想早已经离我们而去,但是土地收归国有的政策还是延续至今。土地收归国有能够延续至今的理由就在于,土地收归国有能够抑制土地兼并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缩小贫富差距,缓和社会矛盾。为了促进经济的发展,人民依然享有...


·土地承包法继承合同范本
      土地承包法继承合同范本 土地承包法继承合同范本 订立合同双方: ______县______公社(乡)_____大队(村)___生产队,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户主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落实联产承包责任制,充分调动社员的生产积极性,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央(...


·年最新湖北省黄冈市罗田县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湖北省黄冈市罗田县征地补偿标准湖北省黄冈市罗田县土地共分为三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凤山镇在县城中心城区规划区内的:登场坳村、黄道山村、饼子铺村、花石桥村、蔬菜村、土门坳村、河东街村、三里桥村、侨南村、合家畈村、鸟雀林村、栗子坳村、六十石村、栗林咀村、丰衣坳村、十里铺村、碾...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