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医患纠纷申诉书该怎么写?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医患纠纷申诉书该怎么写?
  
  一、医患纠纷申诉书范文
  
  民事申诉状
  
  申诉人(原审原告):×××,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址:××××。联系电话:××××××
  
  申诉人(原审原告):×××,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址:××××。联系电话:××××××
  
  被申诉人(原审被告):××院,法定代表人:×××,电话:××××××
  
  案由:申诉人因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不服××县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的(××××)××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和××市中级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的(××××)××民一终字第239号民事判决,特依法提起申诉。
  
  请求事项:
  
  1、两级法院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不准,判决不公正,特提起申诉,请求改判。
  
  2、请求法院判令被上诉人的各项经济损失以及一、二审及申诉的诉讼费、鉴定费。
  
  事实与理由:
  
  ××××××
  
  二审法院不支持申诉人申请重新过错鉴定,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的规定。
  
  1,被上诉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规范
  
  ××××××
  
  2、《×××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是错误的,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
  
  申诉人认为医疗机构存在过错,对鉴定结论错误不服:医院对相关的材料(包括病历资料、辅助检查、封存药品等等)存在大量伪造、篡改、更换的行为,所提交的材料本身就是不真实、不合法的材料。司法鉴定是依据这样的材料做出的鉴定结论的,本身的鉴定结论就是不能够作为判决的法律依据。检材失去真实、完整、充分、合法的证据,则鉴定意见失去基础,自然不能作为定案证据。因此,申诉人在二审申请再次鉴定、法院却没有给予再次申请对过错进行司法鉴定,以再次鉴定被申诉人的医疗过错责任。
  
  3、××市医学会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
  
  4,《尸检解剖检查报告》不是结论性的意见
  
  ××××××
  
  综上所述,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不充分,所依据的《司法鉴定意见书》等证据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判决不公正,为此,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条和第185条之规定提起申诉,
  
  此致
  
  ××高级人民法院
  
  申诉人:×××
  
  ××××年××月××日
  
  二、医患纠纷的申诉
  
  医疗事故诉讼中的申诉程序如下:?
  
  1、申诉的时效?
  
  (1)对生效的法院判决,当事人不服的,应当在2年内提出申诉。?
  
  (2)二年为不变期间,自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次日起计算。?
  
  2、对生效判决,法院应当再审的情形?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4)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
  
  (5)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3、对生效的调解书,法院应当再审的情形;?
  
  (1)有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
  
  (2)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
  
  请求事项与申请理由是医患纠纷申诉书中最重要的内容,在申诉书中必须将这些内容注意的叙述清楚,如果参考范文还不会写的话可以寻求代理律师的帮助。需要注意的是申请医患纠纷再审是有时限要求的,必须在判决书下达两年内进行。
  
  


·医院债权债务管理制度是怎样的?
      医院债权债务管理制度是怎样的? 对于企业来说,搞好债权债务管理非常重要,是企业保持良好资金运作的前提。医院做为事业单位,也需要加强债权债务管理,这对于维护医院良好声誉都有帮助。那么医院债权债务管理制度一般包括哪些条款?下面我们给您简单介绍下。 医院债权债务管理制度 一、目的...


·医患纠纷的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医患纠纷的处理流程是怎样的?一、医疗纠纷处理流程 1、医疗纠纷或投诉发生后,所在科室负责人应立即向医务科报告,隐匿不报者,将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后果。 2、因医疗问题所致的纠纷,所在科室应先进行调查,迅速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理措施,控制事态,争取科内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并接待纠纷患者及...


·医疗过失赔偿金额是如何确定的?
      医疗过失赔偿金额是如何确定的? 一、哪些情形属于医疗过失? 1、技术过失 这种过失是指根据医务人员的相应职称或相似情况下的一般水平,由于能力不及或经验不足而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发生失误,导致对病员危害结果的产生。 2、过于自信的过失 这种过失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工作中,虽...


·医疗过错因果关系分类是怎样的
      医疗过错因果关系分类是怎样的 一、必须准确判定医疗过失行为和不良的医疗损害后果是否存在 医疗纠纷司法鉴定,是司法鉴定人通过审查病历资料,检查被鉴定人后,首先对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失、患者的损害后果是否存在,之后才能对医疗过失与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分析判断。 (一)医疗过失行为...


·哪些事故属于二级丁等医疗事故
      哪些事故属于二级丁等医疗事故 二级丁等医疗事故是医疗事故造成患者存在器官缺失、大部分缺损、畸形等,有严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这样的人身损害的情形。 根据卫生部《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的规定,除了本案患者的人身损害属于二级丁等医疗事故外,下列情形也属于...


·医患纠纷的解决方法有哪些?
      1、自行协商。医患双方可以自主自愿地进行协商处理,所达成的协议只要不是受胁迫所签或存在重大误解,其协议是合法有效的。这种处理方式对医患双方来说无疑都是最优选择,不仅利于改善医患关系,而且医院的声誉也不会受到太大影响。2、行政解决。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


·医院漏诊属于几级医疗事故?
      医院漏诊属于几级医疗事故医院漏诊是医疗过失,只要有过失并造成了后果,就构成了医疗事故,就应该赔偿。二、医院漏诊应承担多少责任?医院漏诊应承担违约责任或民事责任。漏诊是医疗过错行为的一种。从我国有关医疗事故的法律规定来看,医疗过错是指医院违反正常的医疗护理常规规范,对患者造成不应有...


·安徽医疗事故赔偿标准参考依据是什么?
      安徽医疗事故赔偿标准参考依据是什么?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


·非法行医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非法行医的认定标准是什么根据《刑法》第336条的规定,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对于本罪的理解和认定,司法实践中存在诸多争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医疗过失等级如何进行划分
      医疗过失等级如何进行划分一、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类型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规定,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纺: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


·医疗损害有哪些
      医疗损害有哪些构成要件医疗损害顾名思义就是发生在医疗诊断过程中,给患者人身造成损害的情况。现实中,对构成医疗损害做出了较为严格的要求,必须要符合一定的构成要件才行。那到底法律规定的医疗损害有哪些构成要件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医疗损害是指因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故意或过失(...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