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关系中违法行为有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劳动关系中违法行为有哪些?1.企业用扣留档案等办法制裁员工违约跳槽
  例子:一年前,上海某机械厂与应届毕业生小周(非沪籍)签订了劳动合同。厂方向小周所在高校支付了教育资助费,并将小周的户口落入该厂集体户。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小周必须为企业服务5年,如果小周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违约金。半年后,小周提出辞职。机械厂批准了小周的辞职,但要求支付违约金。小周不肯,于是机械厂就不为小周办理退工手续,并且扣留了他的人事档案。又过了三个月,小周提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机械厂办理退工手续,转移人事档案。厂方则提起反诉,要求小周支付违约金。结果仲裁庭只支持了小周的请求,却对厂方的请求不予支持。
  办理退工手续,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小周提出辞职后,厂方既予批准,即应及时为小周办理退工手续。如果企业扣留职工档案,则是侵犯劳动者就业权的行为。
  2.企业为了方便辞退员工,继续使用“过期合同”
  例子:上海某公司小夏的五年期劳动合同快到期了。新来的经理对他的表现不满意,但一时没有找到合适的人选。双方没有终止劳动关系,但也没有续签合同。三个月以后,经理找到了新人,通知小夏合同已经过期,公司决定即日起终止劳动关系。小夏不同意立即终止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双方协商不成,小夏提请劳动争议仲裁,仲裁庭没有支持经济补偿要求。小夏不服,诉讼到法院,最后获得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相当于五个月工资32000余元。
  对于劳动合同期满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又实际履行的,可以认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维持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规定: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而未订立的,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而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应当提前三十天通知劳动者。如果劳动合同过期之后,劳动者在企业继续工作,而企业未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这是劳动关系中的违法行为。
  3.劳动者突然解除劳动合同
  例子:谢某系某商业公司销售部经理,与该公司签订有期限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该合同约定,如果合同履行期间谢某提出辞职,应提前一个月提出,经公司批准后办理各项工作交接方可。2011年7月25日,谢某向该公司递交辞职申请,在公司尚未批准且未办理工作交接的情况下,谢某于次日即不来上班,并跳槽到另外一家公司工作。后该公司提起劳动仲裁,要求谢某赔偿其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5万元。诉讼中,谢某称其作为劳动者有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自由,劳动法并无强制劳动的规定,故其无需向公司赔偿任何损失。最终,法院酌情判决谢某向该公司赔偿经济损失2万元。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劳动者的单方解除权也并不是绝对的自由,法律之所以有时间方面的限制,就是为了保证用人单位能有合理时间来寻求接任者,保证公司业务开展的延续。如果用人单位能够提供较为充分的证据证明其因劳动者的突然离职行为受到经济损失,法院一般会支持其关于损失赔偿的请求。所以如果劳动者突然单方面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合同,那么这是劳动关系中的违法行为。
  综上所诉,劳动关系中违法行为有企业扣留劳动者档案,劳动合同过期而不续签但事实上仍有劳动关系,劳动者突然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等等。当然了,企业拖欠劳动者薪酬也是最常见的劳动关系中的违法行为。如果您还有有关劳动关系这方面的疑惑,欢迎您在上在线咨询哦。
  
  
  


·非法集资员工集资百万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您将非法集资这个问题上的中心放在了其负责人的身上,对于其他公司员工,我们都没引起太大的注意,包括法律规定中也是,那么非法集资员工集资百万是否承担责任呢,其实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具体分析,下面就由我们来告诉您。 一、非法集资员工过百万是否承担责任 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承...


·劳动合同不到期解除赔偿金如何赔偿?
      劳动合同不到期解除赔偿金如何赔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


·劳动争议仲裁规则是怎样的
      劳动争议仲裁规则是怎样的 劳动争议仲裁规则是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而制定的规则。因为我国正处于发展中国家的阶段。所以说劳动合同的签订就非常普遍。但是相应的出现劳动争议越来越频繁,劳动者和雇佣者之间的矛盾越来越深。那么劳动争议仲裁规则都是什么? 《劳动争议仲裁规则》 第一章...


·领取了生育金要扣工资吗?
      领取了生育金要扣工资吗?1、首先,产假期间公司发放的工资和社保局发放的生育津贴不能同时享受;2、如果单位有交社保,产假期间企业无需向职工支付工资,而是由公司凭女职工的生育凭证,到生育保险基金处为其申请生育津贴,以生育津贴作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但是,若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


·员工与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之后此时就已经建立了一段合法的劳动关
      员工与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之后此时就已经建立了一段合法的劳动关系,但是以后如果出现了矛盾与纠纷那么这段劳动关系将如何的证明和怎样看待就是很重要的了,那么在在工作中如何看待事实劳动关系呢?我们为您整理有关的资料请阅读一下吧。 一、在工作中如何看待事实劳动关系? (一)关系认...


·在我国工伤认定书补办是怎么规定的
      工伤认定书是有各地的社保局出具的,能够证明工伤的一种法律性的文书。在没有工伤认定书的情况之下,员工是不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偿的。所以工伤认定书,这对于员工和用人单位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证件。如果一不小心丢失的话,完全是可以补办的,不过可能有些职工也不太清楚,在我国工伤认定书补办是...


·怀孕期间合同到期能辞退员工的依据是什么
      就算是在世人眼中特别理智严肃的各种法律规章制度,终究也是要强调一个人文关怀精神的,所以在劳动关系当中这个道理都是相通的。如今社会职场当中性别歧视的状况越来越严重,大多数都是因为女职工在参加了工作以后不可避免的,因为怀孕的原因有产假等一系列正常的合法权益。下面我们给您介绍的内容主要...


·疫情期间在家线上办公工资发放标准
      在家上班工资是需要根据不同的时间来进行计算的,如果说是属于正常的上班的话,那么就应当按照劳动合同当中约定的收入来进行发放,加班的话按照加班费进行先安排补休,或者支付两倍工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要求,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2日。根据《劳动法》...


·工伤后遗症怎么赔偿
      工伤后遗症怎么赔偿 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没有投保的(特指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保),则依据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企业职工工伤赔偿是基于对职工人身造成伤害后应承担的赔偿责任而...


·如何拟定建筑工程人工费承包合同 建筑工程人工费承包合同
      如何拟定建筑工程人工费承包合同 建筑工程人工费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建筑工程有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明确双方责权利等事项进行协商,并按照公平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境有好协商达成以下人工承包合同条款。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眼睛工伤伤残赔偿标准是多少?
      工伤这个词在我们的生活之中是经常听到的,工伤指的是在工作期间发生的意外事故导致自己的身体受到了伤害。在国家工伤保险条例中,劳动者工伤可以向用人单位所以赔偿,但是前提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必须存在劳动关系,那么眼睛工伤伤残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