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破产清算的比例公式是怎样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破产清算的比例公式是怎样的?一、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是什么?
  根据破产法第113条的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第一顺序);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第二顺序);
  3、普通破产债权(第三顺序)。
  在计算第一顺序的债权分配时,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破产清偿比例公式是怎样的?
  我国《破产法》规定,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这个“分配比例”是指“剩余的破产财产”和同一顺序的众多破产债权各自与剩余的破产财产的比值,而不是指法律规定要只能给予一定比例清偿的。破产分配,又称破产财产的分配,是指破产管理人将变价后的破产财产,根据符合法定顺序并经合法程序确定的分配方案,对全体破产债权人进行公平清偿的程序。破产分配标志着破产清算的完成。破产分配结束是破产程序终结的原因。
  三、破产清算的程序包括哪些环节?
  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
  3、破产财产分配。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4、清算终结。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
  5、注销登记。企业破产,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由此可见,企业破产清算后的财产按照职工的薪酬、税款和普通债权的顺序分配。破产清算的比例公式其实就是用债权人持有债权处以破产财产。得到这个比例后,余下的破产财产将按照比例分配给债权人。如果债权人对破产清算结果不服,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发起民事诉讼。
  
  
  


·破产清算民工工资赔偿怎么计算?
      破产清算民工工资赔偿怎么计算? 一、破产清算民工工资赔偿 用人单位破产,拖欠的农民工工资,由管理人进行调查并公示,在破产财产支付破产费用、共益债务之后,优先清偿。 《破产法》 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


·企业破产法优先受偿权的规定有哪些?
      企业破产法优先受偿权的规定有哪些? 一、企业破产法优先受偿权的规定有哪些? 企业破产法优先受偿权的规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 第一百零九条: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第一百一十条:享有本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权...


·企业法人申请破产应提交的材料是什么?
      企业法人申请破产应提交的材料是什么一个企业对应着一个法定代表人,但就整个企业来讲也可以说是企业法人,这是一个不同于自然人的法人组织。企业法人自企业设立时诞生,而要是申请破产的话,则破产清算完之后就会消灭。实践中企业法人申请破产需要提供必要的材料,那么企业法人申请破产应提交的材料是...


·企业破产的情形有哪些 什么情况下企业会破产
      企业破产的情形有哪些 什么情况下企业会破产一、企业破产的情形有哪些什么情况下企业会破产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做出裁定,宣告企业破产: 1、企业达到了破产界限,债务人申请破产的。 2、债权人申请宣告破产、而债务人不申请和解,或者不能与债权人会议达...


·企业破产法关于职工安置的规定的主要途径有哪些?
      企业破产法关于职工安置的规定的主要途径有哪些?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各地实践,目前职工安置的主要途径有:1、提前退休;2、领取一次性安置费,自谋职业;3、领取经济补偿金,进入失业保险;4、利用关闭破产企业有效资产重组安置;5、由当地社区或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机构安置;6、其他企业招...


·宣布破产到清算需要多长时间?
      宣布破产到清算需要多长时间? 宣布破产到清算需要多久? 严格来讲,公司宣告破产后,并不是一定就会进入清算程序,此时还有可能进入重组程序,那要是宣告破产后进入了清算程序的话,那么此时大概需要多久呢?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宣布破产到清算需要多久 虽然企业宣告破产后不...


·破产的有限公司法人个人财产怎么区分?
      破产的有限公司法人个人财产怎么区分? 公司宣布破产后,债务以公司剩余财产按照债务优先顺序承担还款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是公司系拟制民事行为能力主体,称为法人,公司和股东对外承担的是有限责任,即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这是公...


·破产清算与停产清算有什么区别
      公司清算,是指公司除因合并、分立或破产的原因解散外,公司被其他一切原因解散而适用的清算程序。破产清算是指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时适用的清算程序。正常清算和破产清算虽然都是终结现存公司的法律关系,消灭法人资格的行为,但它们两者有以下的区别:(1)发生清算的原因不同。适公司清算用公司清算...


·第三方支付清算流程图
      第三方支付清算流程图 随着互联网的兴起,您的支付方式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自从有了类似于支付宝,微信支付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日常生活中不管是网络购物,还是实体店消费都方便许多。便利的背后支付流程到底又是怎样的呢?下面请看我们整理的第三方支付清算流程图资料。 一、第三方支付流程...


·管理人不能解除以房抵债合同,债务人必须继续履行以房抵债合同向债权人交付抵债房屋?
      当然不是。虽然管理人不能依据《企业破产法》第十八条的规定解除以房抵债合同,但是《企业破产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如果继续履行以房抵债合同,向债权人交付抵债房屋,无疑会构成个别清偿。因此,对于以房抵债合同,管理人可以依据《企...


·破产清算的特性都是什么?
      破产清算的特性都是什么?当经济形势不好的时候,企业破产的事情大量存在。在破产的整个流程中,破产环节是个重要一环。完成了清算,就代表企业正式宣告破产。破产清算总的来说是一种执行制度,但是又不同于民事执行,有其自身的特点。那么破产清算的特性都是什么?下面请看本文的总结概括。 一、破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