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破产清算的比例公式是怎样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破产清算的比例公式是怎样的?一、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是什么?
  根据破产法第113条的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第一顺序);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第二顺序);
  3、普通破产债权(第三顺序)。
  在计算第一顺序的债权分配时,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破产清偿比例公式是怎样的?
  我国《破产法》规定,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这个“分配比例”是指“剩余的破产财产”和同一顺序的众多破产债权各自与剩余的破产财产的比值,而不是指法律规定要只能给予一定比例清偿的。破产分配,又称破产财产的分配,是指破产管理人将变价后的破产财产,根据符合法定顺序并经合法程序确定的分配方案,对全体破产债权人进行公平清偿的程序。破产分配标志着破产清算的完成。破产分配结束是破产程序终结的原因。
  三、破产清算的程序包括哪些环节?
  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
  3、破产财产分配。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4、清算终结。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
  5、注销登记。企业破产,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由此可见,企业破产清算后的财产按照职工的薪酬、税款和普通债权的顺序分配。破产清算的比例公式其实就是用债权人持有债权处以破产财产。得到这个比例后,余下的破产财产将按照比例分配给债权人。如果债权人对破产清算结果不服,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发起民事诉讼。
  
  
  


·破产重整时债务咋办?
      破产重整时债务咋办? 一、破产重整时债务咋办 1、对于债务人破产,保证人连带保证的,不论债务到期与否,债权人申报的破产债权都算作到期,债权人可参加破产分配,也可不参加破产分配。债权人参加破产分配的,其未得到清偿的债权可向保证人追偿;债权人未参加分配的,其可就全部债权向保证人追偿...


·申请破产保护的利弊
      申请破产保护的利弊 一、什么是破产保护? 破产保护(bankruptcy protection) 破产保护是指不管债务人是否有偿付能力,当债务人自愿向法院提出或债权人强制向法院提出破产重组申请后,债务人要提出一个破产重组方案,就债务偿还的期限、方式以及可能减损某些债权人和股东的...


·破产清算企业如何赔偿安置职工,职工可以获得哪些赔偿
      破产清算企业如何赔偿安置职工,职工可以获得哪些赔偿企业破产,受害者不仅仅只有公司股东及公司债权人等,公司的员工也受到了不小的影响,他们失去了收入的来源。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破产的公司应该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解答破产清算企业如何赔偿安置职工的问题。一、...


·公司申请破产是否需要股东会决议吗?
      公司申请破产是否需要股东会决议吗?依照《破产法》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股东会申请破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因经营不善严重亏损,不能偿还到期债务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作为债务人的企业法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时,其债权人也可以申请该债务人破产。《公司法》第一百零四条股东出席股东...


·公司破产清算财产保全费能退吗?财产保全有哪些强制性措施?
      公司破产清算财产保全费能退吗?财产保全有哪些强制性措施? 一、公司破产清算财产保全费能退吗? 根据相关规定,人民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或者当事人的申请而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如果由于申请人的错误而导致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而遭受损失的,应当由申请人负责赔偿。 而公司破产属于公司经营不当造...


·申请破产后债务怎么算
      申请破产后债务怎么算 一、公司破产后债务问题 依据《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承担责任以投资额为限。如果你没有虚假出资、欠缴出资、抽逃注册资本、转移公司财产等行为,就不必以其他财产来偿还公司债务。按照破产程序,应当通知并公告债权人登记债权。公司一般财产(非抵押物)处置所得顺序扣...


·什么是共益债务和普通破产债权?
      什么是共益债务和普通破产债权? 在企业的经营管理过程中,如果发生了资不抵债的情况,许多企业会向法院申请破产。在申请破产之后,企业会存在一定的债权与债务,其中就包括了共益债务和普通破产债权。什么是共益债务和普通破产债权,它们包含哪些内容?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的知识。 ...


·破产重整的时间以及程序什么?
      破产重整的时间以及程序什么?如今企业越来越多,基本上现在会有很多企业会遭遇经营不善的情况,面临着破产的情况,但是又想维持就可以申请破产重整。那么破产重整的时间以及它所经历的程序是什么呢?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详细请阅读下文。 一、破产重整的时间 企业破产重整的时间,在法律上并...


·破产清算独占使用许可权如何处理
      破产清算独占使用许可权如何处理在破产程序中,债务人会使用一切手段,尽可能减少负债。而在债务人拥有知识产权的情况下,情况将会变得更加复杂。那么,破产清算独占使用许可权如何处理呢?相信您在现实生活中也遇到过这个问题,但是却不知道应该怎么做,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破产清算独占使...


·破产清算后债务不够偿还怎么办
      企业被法院裁定破产的,此时企业破产清算后还有债务应该依法赔偿。而企业的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对破产债权应该按下列顺序进行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破产清算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标准是什么
      生意难做可以说是近几年在商事活动中最常听见的一句话,一家公司既然有生即成立,也可能就会不幸地遭遇死亡即破产。但是,破产并不是只有宣告破产这一件事这么简单,仍然还有许多问题需要处理,其中就包括职工的安排。那么,破产清算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标准是什么?律师我们为您解答。 一、破产清算解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