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哪些情形下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哪些情形下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 一、哪些情形下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
  下列三种情形,当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就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这里涉及两种情况:一种是从来没有实行过劳动合同制,第一次实行,比如一些事业单位根据国家规定改制转成企业,我们知道,事业单位以前是不签劳动合同的,转成企业后就要与员工按照《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此即为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另一种情况是国有企业改制后,员工要与原来的企业解除劳动合同,领取经济补偿金,然后再与改制以后的企业重新签合同。领取经济补偿金,然后再与改制后的企业重新签合同。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可以被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再续订合同的,就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二、只签订试用期合同有效吗
  根据目前的法律环境,已经不允许企业和员工单独签试用期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一条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十九条: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所以根据以上规定,单位如果只单独约定试用期合同,该试用期合同不成立。
  那么就必须要符合法律中规定的情形,否则就用人单位来讲多数是不愿意订立这样的合同的。毕竟这样的合同是在加强对劳动者利益的保护,也就是说在变相的损害单位的利益。
  
  
  


·怎么确定担保合同纠纷管辖法院?
      怎么确定担保合同纠纷管辖法院?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可以约定与合同有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当事人没有约定的,以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1、保证合同被告住所地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


·外加剂购销合同怎么写
      外加剂购销合同怎么写 外加剂购销合同 (以下简称甲方) 供用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开和诚信的原则达成如下条款作为双方履行的依据。 1、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乙方使用甲方的生产车间生产聚羧酸混凝土外加剂,供应甲...


·苗木购销合同样本的内容
      苗木购销合同样本的内容 苗木购销合同样本 甲方: 乙方: 甲、乙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苗木购销协议: 一、合同的标的、规格、数量、价格 甲方销售苗木给乙方,具体数量、规格、价格见下表: 树 种 说明:本合同苗木的销售价是上车价,起苗、包装费、上车费...


·娱乐服务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娱乐服务合同纠纷如何处理?娱乐服务合同是在娱乐服务项目上消费者和娱乐服务单位签订的合同,而因娱乐设施或消费者赖账等情况出现的纠纷就属于娱乐服务合同纠纷。在发生此类纠纷时,往往还存在着侵权行为,因此娱乐服务纠纷将常会出现矛盾激化的情况,面对娱乐服务合同纠纷如何处理?解决合同争议的途...


·签订合同时有哪些?
      签订合同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签订合同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1)合同首尾部各方名称应为全称,并应与其在国家机关登记的名称相一致,做到首尾一致、证照与合同标注一致; (2)合同签章应由具备对外签署合同的主体签章,内部机构、项目部、公司内部人员不具有签署合同的主体资格;要加强对项...


·橱柜购销合同模板是什么?
      橱柜购销合同模板是什么样的? 橱柜购销合同范本 甲方(经销商):________________ 乙方(订购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设计人员上门测量尺寸前,乙方需付定金__...


·什么是合同欺诈?
      什么是合同欺诈? 合同欺诈是以订立合同为手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合同欺诈的行为表现为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获取非法利益,故意捏造虚假情况,或歪曲、掩盖真实情况,使相对人陷入错误认识,并因此作出不合真意的意思表示,订立、履行合同的行为...


·学徒需要签订合同吗?
      学徒需要签订合同吗?在实践中,有许多各行业领域的初学者会选择在学校学习的空余或者毕业后去一些单位当学徒或者实习生,此时,一些单位会要求与该学徒或者实习生签订一份实习协议。这些学徒或者实习生在用人单位学习期间是否需要与该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呢?下面,关于“学徒需要签订合同吗”的问题,由...


·合同法单方解除合同的规定有哪些
      民法典单方解除合同的规定有哪些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如果出现了法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一方当事人就可以依法解除合同,终止合同的权利与义务,这就是合同的单方解除《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


·合同管理办法执行情况范本
      合同管理办法执行情况范本 合同管理办法执行情况范本 一、合同管理工作完成情况 1、签订合同情况 全年我院共签订各类合同、协议共计 份,合同额 万元。其中,对外签订生产经营合同 份,合同额 万元;院签订非主营业务合同 份,合同额 万元;签订分包协议 份。 2、合同会签程序 现行合...


·合同诈骗罪的金额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合同诈骗罪的金额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合同诈骗的量刑标准如下:1、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和第二百六十六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