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何避免房屋质量纠纷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买房之后比较担心的就是一段时候后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此时想要退房可能性不大,只有让开发商对有问题的地方进行修缮、维护。为避免在这方面产生纠纷,损害到自身利益,就需要购房者提前采取措施进行避免。那到底该如何避免房屋质量纠纷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如何避免房屋质量纠纷
  购房者在购房的过程中面对有可能出现的房屋质量问题,要注意两点内容,一个是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另一个是收房时要先验房在入住,下面我们就来具体看一下:
   (一)签合同时要注意约定解决质量问题的具体办法。
  购房人在购买房屋签合同时,因为看不到现房,往往忽视了房屋的质量,由于在购房合同里没有约定解决质量问题的具体办法,那么对购房人来说是不利的,所以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购房人就应该关注房屋质量。
  现在通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里没有明确约定入住时如果出现房屋质量问题的解决办法,而只是在第十六条约定了保修责任,这对购房人来说解决不了什么实际问题,所以在签订补充条款时要尽可能地约定该项内容,购房人应和开发商约定:
  1、如果在交付房屋时发现房屋有质量问题,购房人有权迟延办理入住手续,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出现严重质量问题,购房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开发商应退还全部房价款,并支付利息。
  2、经房屋有关管理部门确认房屋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这样约定能够避免因质量问题购房人要求解除合同无依据的情况,如果属于一般质量问题,修复后购房人可继续办理入住;如果是严重的质量问题,购房人要求解除合同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二)办理入住时,先仔细验收后办理入住。
  购房人在办理入住时,要注意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购房者一定要求开发商提供该房产项目的竣工验收备案表,因为只有该表才能说明房屋的整体结构和建筑质量是合格的,并且看所购的房屋是否在该表的范围内,同时开发商还应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该书规定了保修的范围和时间,在出现质量问题时,它是要求开发商履行义务的书面凭证。
  2、购房人要先到房屋里面仔细查看后,确信没有质量问题才去办理入住手续,不能先办手续后看房。
  3、如果发现房屋有一般质量问题,应立即找开发商或建筑商,要求对有质量问题的地方予以书面确认并加盖公章,并且在对方解决好该问题后才办理入住手续。如果在短时间内解决不了,应要求开发商承担延期交房的责任。如果发现是严重的问题,购房者认为修复了也无法正常居住,就可直接找开发商提出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如果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解决,依据新的司法解释,法院一般会支持购房人的请求。
   二、入住后出现质量问题怎么办?
  入住以后,出现质量问题注意分清责任,保留证据 购房人在装修完实际入住后,如果出现质量问题,要注意两点:
  (一)要确定该质量问题是房屋本身的质量问题还是装修部分的问题,如果是装修的问题,只能找装修公司维修并要求赔偿损失,按照行政法规的规定,装修的保修期最低二年,在保修期内装修公司要是拒绝维修,购房人可起诉解决,不过购房人一定要保管好当初的合同、材料清单、付款发票等书面凭证,否则其请求无法得到法律的支持。
  (二)如果是房屋本身的质量问题,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规定,开发商对房屋的保修期为两年,在保修期内,购房人首先向开发商提出要求维修,最好是书面提出,并让开发商予以确认,可作为以后诉讼的证据。经合理期限后,如果开发商拒绝或拖延维修,购房人可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
  需要注意的是购房人要保管好全部的票据和其他的书面依据,在维修完后,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全部的修复费用和因为修复而给自身造成的合理损失,例如因花时间修复而造成的误工费、因修复工作给他人或自己造成意外伤害的医疗费或赔偿费等,如果开发商拒绝支付的话,购房人可依法向法院起诉。如果该质量问题经开发商多次维修无效,并且影响到购房人的正常居住,那么可认定为是严重质量问题,依法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这里的损失包括装修的费用、房款的利息、损害的赔偿等。
  此外,在签订合同时最好有律师陪同一起签订,可以多约定一些有利于购房者的条款。而在办理入住时,要更仔细地查看房屋的每个部分,最好是找一些专业人员查看,因为房屋的许多地方都被装修掩盖了不易发现问题,尤其是装修部分材料的使用和当初合同约定的是否一致,其质量是否合格。在入住以后,如果出现质量问题,不管是房屋本身还是装修部分,只要在保修期内都可以找开发商解决。
  这就要求购房者在看房、收房的时候仔细点,对房屋的质量问题作出验收,若发现有问题的话则可以选择不购买或者拒绝收房。而要是等到入住之后才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话,则此时不一定就是开发商的问题了,还有可能是装修出现的质量问题。
  
  
  


·新婚姻法+共同还贷离婚后房子怎么分割?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夫妻双方选择离婚,必然要对财产的分割问题作出处理。我国《民法典》对夫妻离婚时各个事项都作了规定。一般来说,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平均分配。但由于房子的情况较为特殊,不能将其单纯认定为共同财产,所以它的分割经常会引...


·注册公司用的房屋租赁合同怎么写
      注册公司的办公场所是公司运营过程中的一个重要地方,很多大型注册公司一般在选址时,都会与房屋出租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以确定自己的公司场所。那么,注册公司用的房屋租赁合同怎么写?我们给您写了一份,希望能帮助到您。 注册公司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


·买房子税钱是怎么计算的?
      买房子税钱是怎么计算的? 具体需要缴纳的税费有以下几种: 1、契税:一般和首付款一起缴,由开发商代收; 2、印花税:在订立合同时就直接缴纳,总房款的0.05%,一般跟首付款一起缴; 3、银行按揭费用:如果办理按揭贷款,签合同时要交的第二组费用是银行按揭费用,商业贷...


·为了抑制过快增长的房价,保障租房者的合法权益,我国正在逐步推
      为了抑制过快增长的房价,保障租房者的合法权益,我国正在逐步推出租售同权制度,郑州市作为首批租售同权的试点城市,引发了很多人的关注。为了将试点工作做好,河南省及郑州市也在加紧制订政策,那么郑州租售同权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结合郑州相关政策给您做个介绍。 一、郑州租售同权内容有哪些? ...


·第二套房的认定标准都有哪些
      社会经济在不断发展,人们的经济收入也越来越多,随着经济条件的改善,加上原有住房本身面积较小等原因,很多家庭都想再购置一套房屋,但是如果是第二套房,政策上是不一样的。到底法律中规定什么是第二套房,而现实中又该如何认定第二套房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第二套房 二套房是...


·名下有夫妻按揭房怎么离婚?
      夫妻离婚与是否有按揭房是没有任何关系,只要协商好就可以按协离婚的方式来进行处理,而对于按揭房的分配就是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


·一、农村房屋继承法新规定的内容有哪些?
      一、农村房屋继承法新规定的内容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如果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跟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想有相同...


·高铁建设拆迁房屋补偿标准2023
      房屋补偿计算标准一般是根据当地房屋评估价格和房屋装饰商定价格来确定的。比如,搬迁费十二元每平方米,按两次计算;临时安置费(过渡费)按二十五元每平方米计算,逾期十二个月以内,每月增加百分之五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


·目前我国各省市针对二套房产的首付比例都是不一样的。在大多数情
      目前我国各省市针对二套房产的首付比例都是不一样的。在大多数情况下,可能首付比例总体来说是有所上调的,其中最重要的目的还是为了抑制我国的房价。对于一些有条件的人来说,购买二套房,也要事先了解一下二套房的首付比例才可以。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我国东莞二套房首付多少? 一、我国东莞二套...


·买房无法贷款怎么处理
      大多数的人在生活中购买房产的时候都会选择贷款的方式来支付,但是贷款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够顺利办理下来的,那么买房无法贷款怎么处理呢?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相关的了解吧。 (一)买房无法贷款怎么处理 按揭办不下来的原因有很多,因此在实践中,不同情况的处理也是不同的,在审理合同纠纷时法...


·购房流程具体是怎样的
      购房流程具体是怎样的 1、签订认购书商品房正式销售工作开始后,一般会设立售楼处,购房人在认可本项目后,可到售楼处签订认购书,并缴纳订金。销售方应实事求是地向购房人介绍项目的进展情况,并将签约须知及有关的宣传资料和法律文件交给购房人。当签订完认购书后,销售方应给购房人《签约需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