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兼职入职条款具体的都有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兼职入职条款具体的都有哪些
  
  一、兼职入职条款
  
  1、劳动纪律
  
  第十三条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条 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
  
  第十五条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2、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一)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二)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三)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
  
  第十七条 当事人依据第十六条第(二)项的约定,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应将变更要求书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应在 日内(含 日)书面答复对方; 日内未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本合同。
  
  第十八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按照甲方单位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可以接触劳动合同的;
  
  (二)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 乙方患病后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国家和本市从事有关行业、工种岗位规定,甲方无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一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一) 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的;
  
  (二) 因防治工业污染源搬迁的;
  
  (三) 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
  
  第二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解除本合同:
  
  (一) 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伤残等级的;
  
  (二) 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 在甲方连续工作10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
  
  (五) 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六) 建设征地农转非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七) 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八) 集体协商的职工代表在劳动合同期内自担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内的。
  
  第二十三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予已办理相关手续。但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期限界满后,因甲方原因未办理终止手续,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即行解除。
  
  二、兼职员工是劳务关系吗
  
  现实生活中,劳动者在与一方建立劳动关系的同时,利用空余时间、下岗或停薪留职期间,又到其他单位上班的现象并不鲜见。在以往的司法实践中,对于劳动者的兼职行为,一些司法审判机关会以劳务关系对待。以至于一些劳动者在从事兼职活动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节假日、最低工资标准等应有的劳动保障待遇。
  
  但自从2008年《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施行以后,对于劳动者的兼职行为,司法审判机关根据相关规定,基本持肯定态度。只要劳动者与兼职单位建立的用工关系符合劳动法的规定,原用人单位和兼职单位对劳动者的兼职行为没有异议,一般都认定劳动者与兼职单位之间也存在劳动关系,受劳动法的保护,以符合劳动法所倡导的“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立法精神。
  
  需要提醒的是,有些用人单位试图通过招用兼职人员来逃避劳动用工义务,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五项保险、未支付加班费等违法用工现象仍比较普遍。因此,劳动者在从事兼职活动时,应当注重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谨慎了解自己与兼职单位之间的各项权利义务。对于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以及权利义务,最好能通过书面合同的形式予以确认。
  
  作为员工,必须在签署劳动合同的时候认真仔细阅读全部内容。
  
  原来兼职只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的口语,而其在法律上被称为非全日制用工。我们可以看到,我国对非全日制用工是没有强行规定必须签订合同的,履行兼职入职条款,但为了保护兼职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最好还是与对方签订合同为好。
  
  


·新刑法对于挪用公款罪的量刑
      新刑法对于挪用公款罪的量刑 一、新刑法对于挪用公款罪的量刑 犯挪用公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


·所签订的欠条会过期吗?
      在日常生活中,有的时候,我们可能会遇到写欠条或者收欠条的问题,很多人可能并不是很清楚欠条会过期吗这个问题。关于欠条会过期吗这个问题,需要依据欠条上所写的时间是什么时候,如果欠条上没有明确注明欠条的有效时间的话,则欠条永久有效。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


·信用卡欠款还不上判几年?
      信用卡欠款还不上判几年信用卡欠款还不上经催缴后不还的,一般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信用卡透支10万元还不上的,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法律规定,信用卡透支数额1万元以上,经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未还的,即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相关法律条文《最高法院关于信...


·实际情况下夫妻共同债务有那些?
      实际情况下夫妻共同债务有那些? 一、夫妻共同债务有那些 1、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治疗疾病支付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等。 2、夫妻共同经营所负的债务。 为共同经营所...


·遇到欠钱不还能不能报警
      遇到欠钱不还能不能报警 一、欠钱不还能不能报警 欠钱不还属于民事案件,一般情况下警方介入的会很浅,不会深入进去,最多也就是调解调解,不会立案。如果以欺诈罪来报案,那么警方会非常慎重,欠钱不还的人是否能构成欺诈罪还不一定,所以,通过报警是无法解决欠钱不还这个问题的。 二、通过...


·利用借款方的借条起诉有用吗?
      利用借款方的借条起诉有用吗?利用借款方的借条起诉有用,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合法的要回自己的合法财产。1)对方有财产的,提供财产线索,通过诉讼,申请财产保护,然后申请强制执行,这样就可以合理合法的获得自己的合法财产。2)对方没有财产的,对方确实没有财产,但是可以通过诉讼明确债务关系,待...


·法院强制执行欠钱不还怎么办?
      法院强制执行欠钱不还怎么办? 一、法院强制执行欠钱不还怎么办? 1、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就会冻结他的财产,然后把他的财产还欠的钱,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2、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


·信用卡欠20万还不上要坐几年牢?
      信用卡欠20万还不上要坐几年牢?信用卡欠20万还不上不需要坐几年牢,此事涉及到民事责任并不是刑事责任,所以无需太担心。申明自己并非恶意欠款,这样将会导致很多银行业务没办法办理,以后保证要按约定还款,往往会同意延期还款,并经过银行同意延期还款的情况下,自己主动都要还一点。二、信用卡...


·一朋友欠钱不还失联怎么办
      一朋友欠钱不还失联怎么办朋友欠钱不还失联可以去法院诉讼,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的存在是受法律保护的,只是在利息部分年利率高于36%的,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作为出借...


·借款时未约定利息的担保人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借款时未约定利息的担保人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担保法司法解释》第33条规定,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如果担保合同中对担保期限为约定,则为届满期后6个月。如果约定不明,则为2年。 根据担保法...


·出他项权证后公积金中心多久放款?流程是什么?
      买房子贷款买,是现在很多人的选择,办理房屋贷款有很多种,当然我们要先去办理他项权利证,之后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房屋贷款,那么出他项权证后公积金中心多久放款?申请条件和办理流程是什么?这里我们就为您整理了关于这方面的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一、出他项权证后公积金中心多久放款?一般需要3...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