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员工试用期辞职需提前几天告知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劳动者在和用人单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之前都会有1-3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如果劳动者觉得不合适的话是可以像用人单位提出辞职的,那么员工试用期辞职需提前几天告知用人单位呢?请阅读下面由网站我们为您带来的相关文章进行了解。
  
   一、试用期辞职需要提前几天
  试用期辞职需要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尽管试用期离职无需理由、不限形式,只要提前3天告诉单位就可以了,但最好还是做好工作移交,得到领导认可后离职比较妥当。
   二、试用期辞职有工资吗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因此,在试用期内,只要劳动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应该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
   三、《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辞职的相关规定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因为离职是需要进行工作交接的。一般情况下员工可以提前3天告知用人单位辞职的信息,在员工辞职之后用人单位应该支付劳动者相应的工资,若出现用人单位未按法律支付工资的情况,可以找寻我们网站的在线律师为自己争取相关的权益。
  
  
  


·厂房拆迁政府对辞退员工补偿有哪些?
      厂房拆迁政府对辞退员工补偿有哪些?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公司搬迁的新地址是当初签订劳动合同时,所规定的地理范围之内或者当初公司明确说了要搬...


·追讨工程欠款有几种途径
      追讨工程欠款有几种途径建筑工程在当今社会经济发展上占据着重要的地位,伴随着建筑工程行业的发展,且因工程施工等方面的款项数额比较大,工程欠款也就比较常见。而在产生工程欠款后,债权方要想追讨工程欠款的途径有哪些呢?对于债权方来说,应该怎样防范工程欠款纠纷,以保护自身的债权?对此,本文...


·劳动争议仲裁处理流程
      劳动争议仲裁处理流程 一、劳动争议仲裁处理基本流程 1、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2、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当事人一方也可以不经调解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对仲裁裁决不服的,...


·一、广东工伤鉴定标准分多少级?
      一、广东工伤鉴定标准分多少级? 1、一级:器官缺失或完全丧失功能,其它器官不能代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者; 2、二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 3、三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


·工程预付款纠纷怎么处理
      工程预付款纠纷怎么处理一、工程预付款的支付 建设单位在依据合同条款支付工程预付款后,施工企业迟迟不予进场施工,占用建设单位资金,或提出种种不合理条件,对建设单位进行要挟,不能满足则拒绝进场施工。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1999版)》中关于工程预付款的约定中只规定了工程预付款...


·劳动合同违约提前辞职需要提前通知公司吗?
      一、劳动合同违约提前辞职需要提前通知公司吗? 劳动合同违约提前辞职需要提前通知公司。正式员工需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邮件形式通知到用人单位;试用期员工需要提前七天通知用人单位。如果没有提前通知单位的,单位有权要求员工在完成工作交接之后期满离职,这是劳动法赋予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补偿标准与在合同期限前解除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补偿标准与在合同期限前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是有所区别的,因为其没有了一个重要的制约因素,即劳动合同期限,但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补偿标准也是按照我国劳动法及相关法规固定计算的,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无固定期限合同解除条件: 《劳动》第十四条规定:“,是指...


·拖欠工程款怎么办
      拖欠工程款怎么办,拖欠工程款如何打官司 现实生活中,当一项大型的工程项目完工时,发包方与承包方就需要结清工程款,但是很多时候由于发包方的原因,都不能及时的结清工程款,那么您知道发包方拖欠工程款怎么办吗?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供您阅读。 一、拖欠工程款怎么办 当遇到拖欠...


·什么是工程质量保修金?
      什么是工程质量保修金? 由于工程质量即关系者企业的收益与发展,也影响着是否能带动一方的经济发展,且,若工程质量存在瑕疵,那么人们的生命安全会受到威胁。故而与特定工程有关系的各方,都采取了适当的措施对会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进行防范。工程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工程质量保修金的现象是较为常...


·现阶段在人们的生活工作中
      现阶段在人们的生活工作中,应酬聚会避不可少,但是很多人因为应酬聚会而导致了最后醉驾的违法行为。很多人对醉驾的处罚并不了解,因为不同的情况处罚的结果也是不一样的。那么8种醉驾有哪些应当从重处罚?下面就8种醉驾有哪些应当从重处罚的问题进行详细的解释。 8种醉驾有哪些应当从重处罚? ...


·公司安排双休扣工资合法吗
      公司安排双休扣工资合法吗不合法。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工人每天工作的最长工时为8小时,周最长工时为40小时。二、劳动合同法工作时间标准第三十八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