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男方争夺抚养权的条件都有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夫妻离婚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时候,很多时候法院都是将抚养权判归女方的,而此时男方若想获得抚养权,则就需要提供有利的条件才行。那到底男方争夺抚养权的条件都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具有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的,需要男方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比如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病历复印件,证人证言、学校的相关证明等等。
  
  2、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需要相应的医疗机构出具手术或者绝育证明。目前,该条款在北京区域适用性不是很高,很少有人能够提供相关的证据.该条款的制定具有一定的时代背景。
  
  3、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如果子女一直随男方生活,法院为了子女的成长,一般不会轻易改变孩子的生活环境。结合司法实践,建议男方在起诉前做好如下准备:
  
  (1)让孩子与自己共同居住和生活,并保留相关证据,如照片、视频资料等。
  
  (2)证明孩子随女方生活显著不利,例如证明一方有不良的嗜好(如赌博、夜不归宿等)、经济条件较差、道德品质不佳等等。
  
  4、男方无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可以提供女方住院的检查病例、孩子的出生证明、户口薄、公安机关的相关证明等等。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
  
  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6、父母双方对子女抚养权发生争议,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表示愿意随父生活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在司法实践中,法院的法官一般会通过与子女谈话的方式来征求孩子的意见。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范围,但他们都能独立的表达自己的意志,司法解释的该项规定也是为了更好的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
  
  7、男方的工资收入、稳定性程度、住房等条件明显优于女方的
  
  男方需要向法院提交工资收入证明、房产证、住房公积金证明等证据加以证实。
  
  相比而言,女方确实在争夺抚养权的过程中更具有优势,但此时男方也是可以实际提供有利证据来争夺抚养权的。上述七种男方争夺抚养权的条件,各位可以适当了解一下。不过要有证据证明上述情形的,争夺抚养权才会更有利。要是在这方面需要帮助的话,可以来电咨询一下我们的在线律师。
  
  


·保险的分红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保险的分红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保险合同所涉及的个人资产主要包括保险费、保单红利、退保现金价值、养老金、保险赔款等项目。然而,这些保险合同相关个人财产是否归入婚后共有财产,还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除非保险合同或者夫妻双方有特别约定,绝大多数情况下,保险费、保单收益、现金价...


·丈夫是军人怎么离婚,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由于军人职位的特殊性,因此我国法律对军人的婚姻是做了特别的保护的,如果军人的配偶想要和军人离婚,是必须经过军人本身的同意才行。那么,当丈夫是军人时,到底该怎么离婚了?我们下文做了详细介绍,请阅读下文。 一、丈夫是军人,怎么离婚 与现役军人离婚的条件是——必须经军人同意后才能离...


·对于诽谤这个词,相信大家并不感到陌生。一般指的是故意捏造、虚
      对于诽谤这个词,相信您并不感到陌生。一般指的是故意捏造、虚构事实,并进行散布,以此来贬损他人人格,或者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如果此行为达成一定的条件,就属于违法的行为,应当依法进行惩罚。诽谤可以是个人对个人,也可以是个人对公司等等,那么,根据法律的规定,个人诽谤公司怎么办?下文便是...


·新婚姻法协议离婚财产分割是如何规定的?
      近年来,我国离婚率呈现出与年俱增的情形,由于在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之后,无论是采取协议或是诉讼离婚的方式,对于财产的分割以及孩子的抚养权的分配一直存在瓶颈性的问题,故而国家有关部门针对此种问题颁发了有关的法律规范,但是法律条文具有专业性,故而不少朋友不了解新婚姻法协议离婚财产分割是如...


·领结婚证要办什么手续
      领结婚证要办什么手续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


·一、协议离婚后分割财产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协议离婚后分割财产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协议离婚后分割财产的诉讼时效是一年,男女双方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婚姻法...


·上海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多少?
      上海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多少?上海市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以子女出生前一年市统计局公布的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并结合当事人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具体为:生育第三个及以上子女不符合规定的,按照规定基数的一至三倍征收。关于子女数的计算。当事人一次生育两个及两个以...


·办理再婚时需要离婚证吗
      办理再婚时需要离婚证吗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和《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的规定,办理离婚再结婚的内地居民应当向婚姻登记机关出具三类材料才能办理再结婚的登记,具体包括: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3、再婚的一方还需...


·涉外婚姻指的是什么?涉外婚姻办理程序有哪些
      涉外婚姻指的是什么?涉外婚姻办理程序有哪些目前,经济全球化进展加快,各国之间也联系越来越紧密,因为工作等原因,我们身边的外国人也是随处可见。不乏有因为长期相处而互生情愫的情侣,进而催生出很多涉外婚姻。那涉外婚姻指的是什么呢?来看下我们的解答吧。 一、涉外婚姻含义 涉外婚姻是指...


·国家赔偿的程序是怎样的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法制进程也在不断加快,人们的法制意识也不断提高,更加关注自身权益。在现实生活中,人们有的时候会遭到国家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的侵权,这时就需要申请国家赔偿,因此就需要知道国家赔偿的程序是怎样的,下文为您介绍。 一、国家赔偿定义和分类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


·抚养费平均支付的标准是怎样的
      抚养费平均支付的标准是怎样的 不直接抚养一方的给付标准,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额可按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当然,如果有特殊情况,给付的比例可以适当调整。如果...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