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男女要怎么解除非法同居关系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男女要怎么解除非法同居关系若男女在没有按照规定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在一起的话,这样的情况在我国就会构成非法同居关系。在这样的关系下,日后要是男女分手的话也是需要进行解除的。那究竟男女要怎么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才好呢?接下来,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男女要怎么解除非法同居关系
  1、离婚后,双方未再婚,在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又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一方起诉离婚后,一般应解除其关系。未办理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或关系的,经查证确属非法同居的,应一律判决予以解除。2、解除非法同居时,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教育和,应本着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及双方过错程度妥善处理。解除非法同居,对在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有条件的,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子女送他人抚养,须征得另一方同意。3、解除非法同居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共同财产处理。同居期间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要的财物,按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处理。解除非法同居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4、解除非法同居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适当予以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继承财产的,根据相互扶助的具体情况处理。
  二、非法同居关系的处理方法
  1、经查确属非法同居关系的,应一律判决解除。2、离婚后,双方未,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又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一方起诉“离婚”的,一般应解除非法同居关系。3、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如涉及扶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应一并予以解决。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在此期间双方各自在继承和受赠的财产,一般按个人财产对等待。男女双方在同居期间双方均符合结婚的实质条件但不办理的,应被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在此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继承死者遗产的,在符合继承法第14条规定时,可根据相互扶养的具体情况,作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分得适当的遗产。但很多时候也会因此而产生纠纷,不过要是男女以解除同居关系起诉到法院,则法院是不会进行受理的。但如果是因为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以及债务承担等问题起诉的话,则法院还是会依法受理并作出判决。
  
  
  


·夫妻离婚时抚养权怎么写?
      夫妻离婚时抚养权怎么写?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失去抚养权的一方将...


·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1)男女平等。夫妻双方对其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和平等分割的权利。 (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既不能损害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还要看情况对女方和子女给予必要的照顾。 (3)照顾无过错方。2001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


·离婚协议书不履行怎么起诉?
      离婚协议书不履行怎么起诉?离婚协议书不履行的,可以由当事人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并说明相关诉讼请求来处理,具体起诉程序是:1、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实行公开审理。对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双方当事人。2、开庭审理大致分为法...


·离婚后抚养费怎么给?
      离婚后抚养费怎么给? 子女抚育费可以采取以下的给付方式: 一是定期给付和一次性给付。可依父母的职业情况而定,原则上应定期给付,这主要是指有固定收入或虽无固定收入,但每月都有相当收入的父或母,应按月给付;从事农业生产或收入较高的父母,可按季或年给付;特殊情况下,也可一次性给...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


·法院代夫妻分割财产是否允许?
      一、法院代夫妻分割财产是否允许?法院代夫妻分割财产是允许的,但是也是有前提条件的,比如说是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对于财产分割这个方面的话并不清楚或者说是达不成一致,因此通过诉讼方式解决要求申请分割。婚后房产按首付出资分配财产,因为婚后取得的财产本来就是属于夫妻用共同财产来完成的,所以...


·离婚没争取到抚养权需要支付抚养费吗?
      一、离婚没争取到抚养权需要支付抚养费吗?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


·女方起诉离婚财产怎么分配无小孩?
       女方起诉离婚财产怎么分配无小孩? 离婚时共有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但对女方和子女有照顾。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


·小孩抚养权变更要到哪个部门
      小孩抚养权变更要到哪个部门 一、小孩抚养权变更要到哪个部门? 变更小孩抚养权应该先跟对方协商,对方不同意的可到法院起诉变更抚养权,抚养权的法定变更条件是: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


·大爷迎娶非洲新娘属于涉外婚姻吗
      大爷迎娶非洲新娘属于涉外婚姻吗 大爷迎娶非洲新娘属于涉外婚姻吗 涉外婚姻是指一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的婚姻,包括涉外结婚和涉外离婚。根据我国法律,我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的法律。 涉外婚姻办理流程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境...


·强奸未成年少女该如何量刑处罚
      强奸未成年少女该如何量刑处罚 在刑法修正案九当中,我国已经取消了嫖宿幼女罪,因此现在有强奸幼女的行为,其实都是按照强奸罪来定罪处罚的。而现实中,我国一直都未成年人都是加强了保护的,那要是强奸未成年少女的话,此时该如何量刑处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强奸未成年少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