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我们是需要做好相关的赔偿的工作的,而这也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我们是需要做好相关的赔偿的工作的,而这也是一个容易让双方引起纠纷的问题。实际上,在进行赔偿的时候,抚养费的支付的标准,一直困扰着不少人。那么,我们的法律中对于交通事故抚养费的计算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交通事故抚养费的计算标准
  
  一、被扶养人的范围: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抚养人应是死者生前或者残者残前有抚养义务并实际抚养的人,即扶养人与被抚养人存在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9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因此死者生前或残者残前对非婚生子女负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因而未满16周岁或者因残疾而不能独立生活的非婚生子女应属于被抚养人。(2)计划 外生育的子女,虽然计划外生育违反了《计划生育条例》以及我国政策的规定,但违法者不是该子女,而是其父母,政府应对其父母按照规定作出处罚。而超生子女本身并无过错,其与其他人享有同样的权利,如果不把未满16周岁计划外生育的子女列为被抚养人,实质上是剥夺了该子女的被抚养的权利。(3)对于非法收养的子女则应视不同情况做出处理,如非法收养的子女的生父母还健在并有抚养能力的,应由其生父母领回抚养而不属于死者生前或者残者残前抚养的被抚养人。如该非法收养的子女的生父母已去世,或者下落不明,或者已无抚养能力的,则应视为被抚养人。(4)对于那些没有抚养义务,但为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养的人,因为他们之间没有法律上的抚养与被抚养的权利和义务,不能作为被抚养人参加诉讼,他们的生活问题应通过民政部门解决。
  二、被扶养人生活费计算标准: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抚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受害人的户口在农村,但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1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在计算赔偿数额时按城镇居民的标准对待《最高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1、被抚养人生活费根据抚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2、被抚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3、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 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在我们对于交通事故进行赔偿的时候,抚养费发问题,是一个十分常见的问题。对于交通事故抚养费的计算标准,我们的法律中也是有明确的规定的。在我们进行支付抚养费的时候,需要根据被扶养人的年龄以及劳动能力和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来进行确定具体的金额。
  
  
  


·一、交通事故没有工作误工费多少天?
      一、交通事故没有工作误工费多少天?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是没有固定工作的,没有固定的工作就可能没有固定的收入,而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因此造成收入减少的,可以要求赔偿误工费。依据我国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的规定,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如果没有固定工作的,是可以主张误工费的,可按当地人均...


·单方面交通事故司机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的后果是十分惨烈的,不仅是受害方,还有受害者的家庭,都要经受很多的痛苦。但是交通事故发生之后,我们就要及时做好后续工作。如果发生单方面交通事故司机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我们会为您进行介绍。 单方面交通事故司机死亡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


·一、交通事故后做伤残鉴定流程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后做伤残鉴定流程是什么?1、被鉴定人(伤者)携带上述资料需要亲自到有资质的鉴定机构,申请道路交通事故伤残等级、二次手术费用、误工费用、营养期限、等相关项目的鉴定。(鉴定按项目来收费)2、提交所有原件材料给鉴定部门人员,并交纳相关鉴定费用,留下联系方式,等待鉴定机构电话...


·汽车交强险免赔的情形有几种
      汽车交强险免赔的情形有几种根据《保险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条例》以及《交强险条款》的规定,交强险法定免责事由包括以下情形:(一)下列情形,保险公司有垫付抢救费义务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不承担保险赔偿责任。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2、驾驶人醉酒的;3、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


·买房几乎可以说是生活中最大的一项支出了,可有时购房者交了钱却
      买房几乎可以说是生活中最大的一项支出了,可有时购房者交了钱却迟迟不见房子,这种情况一般就属于开发商逾期交房的情况。那么在开发商逾期交房的情况下,购房者是否可以退房?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您逾期交房可以退房吗。 一、逾期交房可以退房吗 逾期交房在房产交易中非常常见,是指开发商在商...


·上下班交通事故工伤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上下班交通事故工伤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上下班途中”的规定进行了细化,《规定》自...


·离婚的财产再交易交税要吗?
      离婚的财产再交易交税要吗 不需要交税的,因离婚房屋产权发生变化的免收住房转让税费。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 1、关...


·2岁儿子车祸肺挫伤如何赔偿
      按照车祸责任大小、伤残程度以及劳务费医疗费等具体情况而定。车祸伤残等级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住宿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其他财产损失费等。《人身损害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一、交通事故主要责任十级伤残需要赔偿哪些损失?
      一、交通事故主要责任十级伤残需要赔偿哪些损失? 人身损害赔偿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范围包括: 1、医疗费 2、误工费 3、护理费 4、交通费 5、住宿费 6、住院伙食补助费 7、必要的营养费 8、残疾赔偿金 9...


·个人离职后社保怎么自己交社保
      离职后自己缴纳社保只有两种方式,第一种就是通过单位进行代缴,第二种就是自己以自由职业或者是灵活就业者的身份自行缴纳社保。1、单位代缴:个人可在代缴机构进行社保的贷款,代缴社保一般可缴纳五险,用户只需要自己承担个人缴纳部分及单位缴纳部分的费用即可,另外一般代缴机构会收取一定的代缴服...


·离婚有一套按揭房一辆车怎么办?
      离婚有一套按揭房一辆车怎么办?离婚有一套按揭房一辆车按照双方协商的约定来进行一个处理,或者是由法院来进行一个平均方面的分割,当然了,如果说房屋还正在进行贷款的话,那么后续的这个贷款所得的款项也需要考虑到其中来进行分割。离婚后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应根据是否对房产拥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